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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11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三稿)》进行了审议。会上,没有代表、委员提出新的修改意见。据此,法制委员会提出《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