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纵观历史上所有诺奖得主,奖金的处置方法五花八门。有在穷困潦倒中挣扎却因获得诺奖而得以维持生活的,有利用诺奖奖金为本来殷实的生活锦上添花的,有将奖金用于促进学界发展、资助同行和提携后生的,也有把奖金全数转让给妻儿或者资助战后重建纪念亲人的。另外,慈善和公益事业是诺奖的一个最主要的去向。
穷苦派:缴税、还债、办信用卡
除了1901年以及1991年之后的年份之外,历史上大部分诺奖得主所获奖金的实际价值其实仅相当于一位教授8年的薪水。对于早期一些生活拮据、为科学研究或者事业追求而过得穷困潦倒的得主而言,却犹如雪中送炭。
许多文学奖获得者在得奖之前也是负债累累。193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芬兰作家弗兰斯·埃米尔·西兰帕在获奖前共欠出版公司250万芬兰马克的债务,妻子也因过于操劳而去世。无独有偶,1974年诺贝尔文学奖两位得主之一的瑞典作家哈里·马丁松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处置这笔奖金的提问时,毫不掩饰地说:“要用它来缴纳税金和还债!”
“雪中送炭”用在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数学家约翰·纳什的身上也很恰当,他在获奖之前甚至连一个固定的职位都没有,获奖之后他的第一反应是“我真的需要一张信用卡”。因为获奖,他后来还在普林斯顿大学谋得了一份年薪2.5万美元的教职。
科研派:设基金聘保姆
许多诺贝尔奖得主追求事业的决心非常让人钦佩。他们把所获奖金作为进一步研究的经费,或者致力于资助同伴或者提携后生。
2000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3位得主之一的美国神经学家保罗·格林加德,为了消除科学界对于女性的歧视以及纪念他因难产而死的母亲,用所得奖金设立了“女性诺贝尔奖”。这个奖项由洛克菲勒大学管理,奖金为5万美元,自2004年起每年向有突出贡献的生物医学女研究者颁发。
同样,199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德国分子生物学家克里斯汀·纽斯林-沃尔哈德在得奖之后的9年内,基本没有大手笔地动用到自己的奖金。后来她觉得自己应该为德国女性科学家比例过小的情况做点什么,于是成立了一个与自己同名的基金会,用于资助生了孩子的年轻女科学家,以帮助她们继续从事科学工作。这个基金具体用于资助她们的家务琐事,例如为她们聘用婴孩保姆或者购置洗碗机之类的。
更让人瞩目的是玛丽·居里夫人,她把所有的奖金都投入到进一步的研究中去。
享受派:购置豪宅、帆船、私人球场
大部分的诺奖得主获奖之前虽然不至于穷困潦倒,但是在大学或者其他机构里领着一份稳定工资也并不意味着富有。因此,当他们拿到一大笔奖金之后,花钱的方式也很容易为普通人所理解。
200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3位得主之一的沃尔夫冈·克特勒表示,他已经把自己所得奖金用于购置一座房子以及作为孩子的教育基金。
另一位诺奖得主则稍微奢侈一点,他就是199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2位得主之一的美国遗传学与分子生物学家菲利普·夏普。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前,他还算不上有钱。当时他拿到奖金之后,先是卖掉了自己的老房子,然后把卖房所得凑上奖金,买下了一套带豪华花园、具有90年历史的老豪宅。他的搭档,当年另一位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英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家理察·罗伯茨也毫不示弱,他用自己所得的部分奖金,在自家的前院修建了一个私人的槌球草坪球场。
此外,198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意大利裔美国籍经济学家弗兰科·莫迪利安尼则用他所得奖金买了一艘帆船。
感性派:全部献给前妻
也有一些得主看起来比较“感情用事”——为了爱情或亲情,将奖金全数转让或者捐出。
1921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相对论的创立者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对诺奖奖金的处置方式让人颇为费解。他1919年和第一任妻子米列娃·马利奇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就预见性地提前约定将自己未来所获诺奖奖金全部交给米列娃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有传闻认为,爱因斯坦做出这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决定是因为当年作为年轻科学家崭露头角的米列娃实际上协助爱因斯坦完成了大部分的理论著作,这使爱因斯坦深为感激。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米列娃帮助过爱因斯坦撰写论文,但是她很有可能经常协助爱因斯坦进行研究,并为其提供宣传媒介。不过,米列娃和爱因斯坦结婚16年,并为其诞下两个儿子,爱因斯坦将奖金全数送给她,绝对不只是因为工作上的缘故。
公益派:悉数捐给红十字会
捐助社会公益是诺贝尔奖得主的一个优良传统,历史上有多位诺奖得主将部分甚至全部奖金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自己建立公益基金支持社会公益活动。
1915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虽然一开始拒绝领受奖金,不过后来他将这笔奖金全数捐给了法国红十字会和福利机构,为法国的慈善事业献出了爱心。
除了慈善事业,也有诺奖得主关注其他公益领域的。2007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1993年至2001年的美国副总统艾伯特·阿诺·戈尔因为其在环球气候变化与环境问题上的贡献受到国际的肯定。2007年获得诺奖后,戈尔不出人意料地将全部奖金投入到自己成立的草根组织“气候保护联盟”,致力于解决气候危机。
来源:广州日报,2012年12月16日,有删减
穷苦派:缴税、还债、办信用卡
除了1901年以及1991年之后的年份之外,历史上大部分诺奖得主所获奖金的实际价值其实仅相当于一位教授8年的薪水。对于早期一些生活拮据、为科学研究或者事业追求而过得穷困潦倒的得主而言,却犹如雪中送炭。
许多文学奖获得者在得奖之前也是负债累累。193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芬兰作家弗兰斯·埃米尔·西兰帕在获奖前共欠出版公司250万芬兰马克的债务,妻子也因过于操劳而去世。无独有偶,1974年诺贝尔文学奖两位得主之一的瑞典作家哈里·马丁松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处置这笔奖金的提问时,毫不掩饰地说:“要用它来缴纳税金和还债!”
“雪中送炭”用在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数学家约翰·纳什的身上也很恰当,他在获奖之前甚至连一个固定的职位都没有,获奖之后他的第一反应是“我真的需要一张信用卡”。因为获奖,他后来还在普林斯顿大学谋得了一份年薪2.5万美元的教职。
科研派:设基金聘保姆
许多诺贝尔奖得主追求事业的决心非常让人钦佩。他们把所获奖金作为进一步研究的经费,或者致力于资助同伴或者提携后生。
2000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3位得主之一的美国神经学家保罗·格林加德,为了消除科学界对于女性的歧视以及纪念他因难产而死的母亲,用所得奖金设立了“女性诺贝尔奖”。这个奖项由洛克菲勒大学管理,奖金为5万美元,自2004年起每年向有突出贡献的生物医学女研究者颁发。
同样,199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德国分子生物学家克里斯汀·纽斯林-沃尔哈德在得奖之后的9年内,基本没有大手笔地动用到自己的奖金。后来她觉得自己应该为德国女性科学家比例过小的情况做点什么,于是成立了一个与自己同名的基金会,用于资助生了孩子的年轻女科学家,以帮助她们继续从事科学工作。这个基金具体用于资助她们的家务琐事,例如为她们聘用婴孩保姆或者购置洗碗机之类的。
更让人瞩目的是玛丽·居里夫人,她把所有的奖金都投入到进一步的研究中去。
享受派:购置豪宅、帆船、私人球场
大部分的诺奖得主获奖之前虽然不至于穷困潦倒,但是在大学或者其他机构里领着一份稳定工资也并不意味着富有。因此,当他们拿到一大笔奖金之后,花钱的方式也很容易为普通人所理解。
200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3位得主之一的沃尔夫冈·克特勒表示,他已经把自己所得奖金用于购置一座房子以及作为孩子的教育基金。
另一位诺奖得主则稍微奢侈一点,他就是199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2位得主之一的美国遗传学与分子生物学家菲利普·夏普。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前,他还算不上有钱。当时他拿到奖金之后,先是卖掉了自己的老房子,然后把卖房所得凑上奖金,买下了一套带豪华花园、具有90年历史的老豪宅。他的搭档,当年另一位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英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家理察·罗伯茨也毫不示弱,他用自己所得的部分奖金,在自家的前院修建了一个私人的槌球草坪球场。
此外,198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意大利裔美国籍经济学家弗兰科·莫迪利安尼则用他所得奖金买了一艘帆船。
感性派:全部献给前妻
也有一些得主看起来比较“感情用事”——为了爱情或亲情,将奖金全数转让或者捐出。
1921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相对论的创立者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对诺奖奖金的处置方式让人颇为费解。他1919年和第一任妻子米列娃·马利奇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就预见性地提前约定将自己未来所获诺奖奖金全部交给米列娃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有传闻认为,爱因斯坦做出这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决定是因为当年作为年轻科学家崭露头角的米列娃实际上协助爱因斯坦完成了大部分的理论著作,这使爱因斯坦深为感激。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米列娃帮助过爱因斯坦撰写论文,但是她很有可能经常协助爱因斯坦进行研究,并为其提供宣传媒介。不过,米列娃和爱因斯坦结婚16年,并为其诞下两个儿子,爱因斯坦将奖金全数送给她,绝对不只是因为工作上的缘故。
公益派:悉数捐给红十字会
捐助社会公益是诺贝尔奖得主的一个优良传统,历史上有多位诺奖得主将部分甚至全部奖金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自己建立公益基金支持社会公益活动。
1915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虽然一开始拒绝领受奖金,不过后来他将这笔奖金全数捐给了法国红十字会和福利机构,为法国的慈善事业献出了爱心。
除了慈善事业,也有诺奖得主关注其他公益领域的。2007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1993年至2001年的美国副总统艾伯特·阿诺·戈尔因为其在环球气候变化与环境问题上的贡献受到国际的肯定。2007年获得诺奖后,戈尔不出人意料地将全部奖金投入到自己成立的草根组织“气候保护联盟”,致力于解决气候危机。
来源:广州日报,2012年12月16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