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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担任过阿拉善盟林业局长和水务局长的李埃新,于2006年3月27日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两年后,让李埃新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他于2009年3月20日再次被押上审判席,接受法律庄严的审判。原来,在李埃新服刑期间,检察机关又发现李埃新存有漏罪。这真是应验了人们常说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