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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杜绝征地拆迁补偿费被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征地拆迁补偿费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拆迁户手中,促进经济开发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费核算,成立“征地拆迁补偿费核算中心”机构,由核算中心对县(区)级和各镇(街)的征地拆迁补偿费收支采取“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分户核算、统一管理”的管理方式。由核算中心统一开设银行账户,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进行会计核算,集中管理会计档案。对征地拆迁补偿费进行集中会计核算,实行“阳光操作”,保证征地拆迁补偿款专款专用,确保群众在征地拆迁前能及时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