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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事故的特征是小概率、高风险,必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战之有效。
2016年12月20日,山东海阳核电站按照国家核安全法规及核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举行了首次装料前的场内综合核应急演习,以验证核电厂在各类极端状态下的综合应急响应能力。
这次演习持续时间长达5小时,参演人员达300余人,内容涵盖场内核应急计划规定的绝大部分应急响应行动,是核电首次装料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核应急是确保核安全的最后屏障和终极底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应急安全司司长、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姚斌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专访时表示,核事故的特征是小概率、高风险,决定了核应急工作必须要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更重要的是能够“战之有效”。
核应急是为控制核事故、缓解核事故、减轻核事故后果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秩序和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行动。中国以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国家核应急工作的基本方针为: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同时还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基本工作原则。
顶层设计拉动体系建设
自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后,全球谈核色变。
姚斌表示,核事故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且事关重大、涉及全局,在平时的核应急能力建设中,不仅要做到有准备、有预案,还要考虑如何引导民众树立起对核应急工作的科学认识,不因核事故的负面影响而对核应急工作讳疾忌医。
自“十二五”以来,中国的核应急工作已取得了多方面进展:在核应急理念和方针政策等方面实现了重大创新,在顶层设计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观,为做好核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中国核能事业的发展已进入体系化、规模化的快速发展阶段,核应急工作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3年,国务院批准并发布了新版《国家核应急预案》,作为中国应对处置核事故的总纲领和基础性工作文件。这是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理论和普遍规律的基础上,根据核应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总结吸纳了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特别是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应对经验,反复求证各方意见后修订而成。
它的修订不仅对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体系、核应急指挥与协调机制、核事故应急响應分级、核事故后恢复行动、应急准备与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还对各级政府部门和核设施营运单位各自的应急预案提出了新的修订要求,从而形成了相互配套衔接的核应急预案体系。
除此之外,还制定并发布了近50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设立8个国家级核应急专业技术支持中心、25支救援分队和3个培训基地以及筹建一支320人的国家核应急救援队;建成覆盖全国的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核应急医学救治、地震监测等网络;组织实施“神盾-2015”国家核应急联合演习;发布中国首部涉核白皮书《中国的核应急》等等,涉及领域包括,核应急法律体系、预案体系、组织体系、救援体系、技术支持体系。
从目前中国核应急的组织体系上来看,已建立起在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省(区、市)、核设施营运单位三级的管理结构,实行由国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中,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核事故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的主体;核设施营运单位是场内应急工作的主体,其所属集团公司(院)负有领导协调责任。
国家级救援队
当核应急的响应需要启动时,这套体系如何顺畅运行?
一方面要实施纵深防御,前移核应急关口,多重屏障强化核电安全,防止事故与减轻事故后果。另一方面要实行分级响应,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事故事件分级表,根据核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及辐射后果影响范围,确定核事故级别。同时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实施从缓解控制事故到实施去污洗消和医疗救治等9项全部或部分响应行动。
核应急状态分为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场外应急,分别对应Ⅳ级响应到Ⅰ级响应。前三级响应,主要针对场区范围内的应急需要组织实施。当出现或可能出现向环境释放大量放射性物质,事故后果超越场区边界、可能严重危及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进入场外应急,启动Ⅰ级响应。
2016年5月24日,经过近3年的酝酿后,中国国家级核应急救援队正式组建,共320人,包括指挥协调与技术支持模块、突击抢险模块、工程抢险模块、应急监测与辐射防护模块、去污洗消模块、医学救援模块。中国核应急救援队训练基地由事故场景模拟训练基地、操作技能训练基地、理论教学基地3部分构成。
姚斌表示,这支队伍与此前已有的25支救援分队,在任务的行动方式上、建设标准上、训练上、担任的任务类型上,都完全不一样。这支队伍是一支在国家核应急体制框架下,依托军队及核工业现有核应急力量,针对复杂条件下重特大核事故突击抢险和紧急处置救援任务组建成立的国家级核应急救援队。
按照当前核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到“十三五”末,中国将争取建成与中国核能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核应急体系。姚斌表示,除了继续围绕预案体系、组织体系等五大体系深入推进国家核应急体系建设外。“还应该特别注意加强核应急演习演练与培训,拓展核应急公众沟通和宣传,切实提高我国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综合能力。”
2016年12月20日,山东海阳核电站按照国家核安全法规及核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举行了首次装料前的场内综合核应急演习,以验证核电厂在各类极端状态下的综合应急响应能力。
这次演习持续时间长达5小时,参演人员达300余人,内容涵盖场内核应急计划规定的绝大部分应急响应行动,是核电首次装料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核应急是确保核安全的最后屏障和终极底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应急安全司司长、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姚斌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专访时表示,核事故的特征是小概率、高风险,决定了核应急工作必须要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更重要的是能够“战之有效”。
核应急是为控制核事故、缓解核事故、减轻核事故后果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秩序和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行动。中国以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国家核应急工作的基本方针为: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同时还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基本工作原则。
顶层设计拉动体系建设
自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后,全球谈核色变。
姚斌表示,核事故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且事关重大、涉及全局,在平时的核应急能力建设中,不仅要做到有准备、有预案,还要考虑如何引导民众树立起对核应急工作的科学认识,不因核事故的负面影响而对核应急工作讳疾忌医。
自“十二五”以来,中国的核应急工作已取得了多方面进展:在核应急理念和方针政策等方面实现了重大创新,在顶层设计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观,为做好核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中国核能事业的发展已进入体系化、规模化的快速发展阶段,核应急工作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3年,国务院批准并发布了新版《国家核应急预案》,作为中国应对处置核事故的总纲领和基础性工作文件。这是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理论和普遍规律的基础上,根据核应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总结吸纳了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特别是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应对经验,反复求证各方意见后修订而成。
它的修订不仅对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体系、核应急指挥与协调机制、核事故应急响應分级、核事故后恢复行动、应急准备与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还对各级政府部门和核设施营运单位各自的应急预案提出了新的修订要求,从而形成了相互配套衔接的核应急预案体系。
除此之外,还制定并发布了近50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设立8个国家级核应急专业技术支持中心、25支救援分队和3个培训基地以及筹建一支320人的国家核应急救援队;建成覆盖全国的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核应急医学救治、地震监测等网络;组织实施“神盾-2015”国家核应急联合演习;发布中国首部涉核白皮书《中国的核应急》等等,涉及领域包括,核应急法律体系、预案体系、组织体系、救援体系、技术支持体系。
从目前中国核应急的组织体系上来看,已建立起在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省(区、市)、核设施营运单位三级的管理结构,实行由国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中,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核事故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的主体;核设施营运单位是场内应急工作的主体,其所属集团公司(院)负有领导协调责任。
国家级救援队
当核应急的响应需要启动时,这套体系如何顺畅运行?
一方面要实施纵深防御,前移核应急关口,多重屏障强化核电安全,防止事故与减轻事故后果。另一方面要实行分级响应,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事故事件分级表,根据核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及辐射后果影响范围,确定核事故级别。同时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实施从缓解控制事故到实施去污洗消和医疗救治等9项全部或部分响应行动。
核应急状态分为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场外应急,分别对应Ⅳ级响应到Ⅰ级响应。前三级响应,主要针对场区范围内的应急需要组织实施。当出现或可能出现向环境释放大量放射性物质,事故后果超越场区边界、可能严重危及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进入场外应急,启动Ⅰ级响应。
2016年5月24日,经过近3年的酝酿后,中国国家级核应急救援队正式组建,共320人,包括指挥协调与技术支持模块、突击抢险模块、工程抢险模块、应急监测与辐射防护模块、去污洗消模块、医学救援模块。中国核应急救援队训练基地由事故场景模拟训练基地、操作技能训练基地、理论教学基地3部分构成。
姚斌表示,这支队伍与此前已有的25支救援分队,在任务的行动方式上、建设标准上、训练上、担任的任务类型上,都完全不一样。这支队伍是一支在国家核应急体制框架下,依托军队及核工业现有核应急力量,针对复杂条件下重特大核事故突击抢险和紧急处置救援任务组建成立的国家级核应急救援队。
按照当前核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到“十三五”末,中国将争取建成与中国核能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核应急体系。姚斌表示,除了继续围绕预案体系、组织体系等五大体系深入推进国家核应急体系建设外。“还应该特别注意加强核应急演习演练与培训,拓展核应急公众沟通和宣传,切实提高我国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