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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自2014年1月1日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规定.但该标准在监测实践中不易操作,存在的争议较大,主要是标准中没有明确行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监测方法及其相应的标准限值.存在与已替代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相互交叉矛盾和与《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技术导则》采样方法差异大、不统一等问题.作者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建议从增补砖瓦工业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