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清代,除了“盐课”之外,盐商还要在国家急需时,以报效和捐输的名义,交纳数额巨大的银两,堤内损失堤外补,盐商在“报效”和“捐输”一定数额的银两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回报。“报效”和“捐输”,尽管从形式上说同是盐商向国家情愿缴纳大批款项,而在名义上却是不同的。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报效的对象是“国家庆典和大工大役”,得到的政治回报一般是“给予实职官阶,铨补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