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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改革以后,我国农业机械的发展十分迅速,而随着我土地的整改,对农业机械性能需求大大提高,对于加强专利保护,完善专利保护法规,提高发明人的专利保护意识,的需求刻不容缓。同时也要求使用者了解有一定的操作规范,拥有合理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实现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
关键词:专利保护;农业结构;售后体系
一、农业资源的整合与农业机械的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农业机械逐渐成为了农民农业生产中重要的一部分。同时在使用过程也遇到了很多问题。而早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的正式实施,以村镇为单位的农机合作社由此出现。农机合作社的出现加强农业机械管理,有效地利用了农业资源,并且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率。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因地区经济差异,部分地区农民的文化程度较低、思想落后、土地分布不均土地利用管理粗放,再加上各合作社之间的相互竞争,使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受到不同程度阻碍。而现阶段,我国土地的耕种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更多的老人会把土地承包给年轻人去跟种,而人均耕地面积较少且分布不均,不利于大型农机机械应用及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自2002年8月《土地承包法》颁布后,就已经实施了。而在今年2月11日农业部召开一场农村土地流转主题相关会议"部署今年土地流转工作重点"并将研究制定一份具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土地资源进行了整合,有利于大型机械的统一作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大型农用机械市场需求,对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起到推进的作用。土地的整合对我国农业机械有着促进意义。
二、农业机械的专利保护与市场竞争需求
由于我国农业机械化起步较晚,同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差别较大。国产农业机械市场竞争力远不及国外,部分农业资源利用有些不合理,例如农机水稻收割后秸秆粉碎还田,而在北方人工收割的秸秆可编制成草帘用于大棚保暖,而收割机所收割的秸秆长度不及利用要求。而秸秆也是农民取暖的主要取暖燃料之一,传统收割费时费力,还会加大劳动强度。而解决这样的许多问题,需要研究人员不断地的开发与创新。农业机械的开发不仅能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还能有效的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增强经济效益,而这一过程所采用的科学技术和发明成果,即为专利。明确专利的定义:专利是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从研究方面,农业机械的创新包括专业科研人员,及基层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其中许多人员对农业机械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意识不够,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有效地申请专利保护,专利技术在研发和试验过程中保护意识不强。从法律方面依据《专利法》规定中,专利的申请的审批期限过长,专利保护的成本较高,致使一些企业为节约成本和时间而不愿意进行专利保护。应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和研究人员的专利保护意识。同时还应尽快完善专利法律保护内容,从而促进农业机械更好地发展。专利技术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专利技术的保护不仅激励着研究人员的技术创新积极性,同时也加强了国内农业机械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农业机械走向国际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农业机械的售后服务体系需求
现阶段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迅速,大马力、高性能自动化机械保有量的继续增加,农业机械的使用也出现一些问题。1.我国农业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自耕种农业,农业机械的驾驶与日常的维护和保养都也是农民本身,这很容易因使用和维护不当对农业机械的电子精密原件、传感器等造成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故障,农民往往因农忙时间紧迫,把农用机械送至就近维修铺进行简单的维修。而在农机的售后服务协议中,一般都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协会权益法》并没有针对农机售后服务体系有着明规定。2.农业机械使用一般都集中在春耕秋收的季节,而大型农业机械作业效率较高,一旦在此期间出现故障机械会直接对农民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而售后又不能及时进行解决所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农民自己承担。3.部分农机代理机构也都是只是提供农机销售,并不具有专业维修资质。而对产品的后期服务不足。对于以上问题做出如下分析与设想:从农民的使用方面来说,对于农用机械使用受文化水平的限制,在操作和使用不当,易造成农用机械的损坏,定期进行农业机械使用规范的统一培训,病对其进行检验。培训应由售后服务进行,并獲得国家的监督和法律的支持。对于企业,应加强机械的生产的质量,加强各售后服务基站的建设。并建立农业机械抢修服务,及时有效的对农业机械进行田间抢修,并对在农闲时的农机进行检修,同时应引入保险行业减少农业风险。对于农业机械抢修应及时做出总结,对机械的易损部位及零件使用问题,结合当地土地情况进行上报企业,企业针对问题适当地对农业机械进行调整和改良,企业应及时掌握农民的生产需求并在实践中了解农民的生产需求同时也利于农业技术的研发。时现农业机械的产、学、研一体化经营并不是企业个人能解决的同时还需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我土地从过去的分散式经营正在想统一化管理方向进行发展,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大力保护和扶持农机专利技术的发展关系到我国农机在世界市场中的竞争力,农业机械的产、学、研、服务的统一必然也是未来农业机械发展的新趋势。对我国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探究》 中国论文网经济法律论文发表 法制与社会2014-03-07
[2]王池 《我国专利技术保护和管理对策研究》 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
[3]《科学管理农业机械论文》 杂志网2015-1-13
作者简介:张建华(1994—),男,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2013级汽整专业在读;宋士武(1994—),男,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2013级汽整专业在读。
关键词:专利保护;农业结构;售后体系
一、农业资源的整合与农业机械的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农业机械逐渐成为了农民农业生产中重要的一部分。同时在使用过程也遇到了很多问题。而早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的正式实施,以村镇为单位的农机合作社由此出现。农机合作社的出现加强农业机械管理,有效地利用了农业资源,并且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率。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因地区经济差异,部分地区农民的文化程度较低、思想落后、土地分布不均土地利用管理粗放,再加上各合作社之间的相互竞争,使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受到不同程度阻碍。而现阶段,我国土地的耕种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更多的老人会把土地承包给年轻人去跟种,而人均耕地面积较少且分布不均,不利于大型农机机械应用及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自2002年8月《土地承包法》颁布后,就已经实施了。而在今年2月11日农业部召开一场农村土地流转主题相关会议"部署今年土地流转工作重点"并将研究制定一份具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土地资源进行了整合,有利于大型机械的统一作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大型农用机械市场需求,对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起到推进的作用。土地的整合对我国农业机械有着促进意义。
二、农业机械的专利保护与市场竞争需求
由于我国农业机械化起步较晚,同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差别较大。国产农业机械市场竞争力远不及国外,部分农业资源利用有些不合理,例如农机水稻收割后秸秆粉碎还田,而在北方人工收割的秸秆可编制成草帘用于大棚保暖,而收割机所收割的秸秆长度不及利用要求。而秸秆也是农民取暖的主要取暖燃料之一,传统收割费时费力,还会加大劳动强度。而解决这样的许多问题,需要研究人员不断地的开发与创新。农业机械的开发不仅能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还能有效的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增强经济效益,而这一过程所采用的科学技术和发明成果,即为专利。明确专利的定义:专利是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从研究方面,农业机械的创新包括专业科研人员,及基层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其中许多人员对农业机械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意识不够,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有效地申请专利保护,专利技术在研发和试验过程中保护意识不强。从法律方面依据《专利法》规定中,专利的申请的审批期限过长,专利保护的成本较高,致使一些企业为节约成本和时间而不愿意进行专利保护。应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和研究人员的专利保护意识。同时还应尽快完善专利法律保护内容,从而促进农业机械更好地发展。专利技术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专利技术的保护不仅激励着研究人员的技术创新积极性,同时也加强了国内农业机械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农业机械走向国际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农业机械的售后服务体系需求
现阶段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迅速,大马力、高性能自动化机械保有量的继续增加,农业机械的使用也出现一些问题。1.我国农业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自耕种农业,农业机械的驾驶与日常的维护和保养都也是农民本身,这很容易因使用和维护不当对农业机械的电子精密原件、传感器等造成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故障,农民往往因农忙时间紧迫,把农用机械送至就近维修铺进行简单的维修。而在农机的售后服务协议中,一般都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协会权益法》并没有针对农机售后服务体系有着明规定。2.农业机械使用一般都集中在春耕秋收的季节,而大型农业机械作业效率较高,一旦在此期间出现故障机械会直接对农民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而售后又不能及时进行解决所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农民自己承担。3.部分农机代理机构也都是只是提供农机销售,并不具有专业维修资质。而对产品的后期服务不足。对于以上问题做出如下分析与设想:从农民的使用方面来说,对于农用机械使用受文化水平的限制,在操作和使用不当,易造成农用机械的损坏,定期进行农业机械使用规范的统一培训,病对其进行检验。培训应由售后服务进行,并獲得国家的监督和法律的支持。对于企业,应加强机械的生产的质量,加强各售后服务基站的建设。并建立农业机械抢修服务,及时有效的对农业机械进行田间抢修,并对在农闲时的农机进行检修,同时应引入保险行业减少农业风险。对于农业机械抢修应及时做出总结,对机械的易损部位及零件使用问题,结合当地土地情况进行上报企业,企业针对问题适当地对农业机械进行调整和改良,企业应及时掌握农民的生产需求并在实践中了解农民的生产需求同时也利于农业技术的研发。时现农业机械的产、学、研一体化经营并不是企业个人能解决的同时还需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我土地从过去的分散式经营正在想统一化管理方向进行发展,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大力保护和扶持农机专利技术的发展关系到我国农机在世界市场中的竞争力,农业机械的产、学、研、服务的统一必然也是未来农业机械发展的新趋势。对我国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探究》 中国论文网经济法律论文发表 法制与社会2014-03-07
[2]王池 《我国专利技术保护和管理对策研究》 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
[3]《科学管理农业机械论文》 杂志网2015-1-13
作者简介:张建华(1994—),男,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2013级汽整专业在读;宋士武(1994—),男,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2013级汽整专业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