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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土地资源也处于十分紧缺的态势,这就更需要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加快实现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打下重要的基础。因此在当前土地工作中,需要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同时加强先进技术的应用,以此来强化土地的可持续性发展,为我国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奠定良好的基础。本文探讨了我国实行严格土地管理的必要性及其措施。
[关键词]土地管理;必要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1-0207-02
土地资源是我国重要的国家资源,因此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土地资源的管理不仅仅是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对土地的利用、开发等都要有一定的控制,从而实现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无论是组织规划还是可持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进而促进我国土地管理的发展。
1 我国实行严格土地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短缺问题十分严重。土地作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物质资源,在当前人口过快增长及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新形势下,需要实施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并将其作为当前我国重要战略目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的保障国家粮食的安全。陆地上的各种自然资源的存在都需要以土地为重要载体,当土地资源利用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则会导致土地资源受到严重的破坏,这必然会对依附于土地生存的自然资源带来较大的威胁,从而影响到自然资源的利用。而且土地資源开发不合理,会加重土地退化现象,对环境带来较大的污染和破坏,导致生态灾难性发生,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
土地资源作为国家重要资产,其自身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通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还能够使土地资源产生更高的附加值。因此通过加强土地的可持续管理,有利于更好的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性,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更好的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2 我国土地管理存在的不足
2.1 对土地基本制度仍然存在认知错误
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土地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具体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规定了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而不是个人所有的,个人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个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土地。
2.2 农村宅基地存在大量闲置
一方面,土地作为我国亿万人民的立命之本,作为国家赋予农民的一种社会保障福利,已经成为了广大农村居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我国自古流传下来的分家方式使我国“一户两宅”甚至“一户多宅”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实际上农民的居住并不需要这么多宅基地,因此多出来的宅基地就只能被闲置。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增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需求十分旺盛。一方面,国家为了保证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订了18亿亩的耕地保护红线,我国城镇化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受土地资源瓶颈的制约;另一方面却发现,伴随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民选择进城务工,使得作为农村建设用地的宅基地普遍被闲置或废弃,这与我国集约用地的原则相互矛盾。
2.3 土地流转中存在不规范行为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许多农村居民选择进城务工,因此家里的土地被闲置。为了改善这种局面,国家提出了土地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租赁等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专业大户或者农民合作社。土地流转在我国已经开展了多年,但是目前的很多流转行为都不规范,比如:不通过公开的竞争与招标就随意低价租赁土地;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租赁土地等。这些行为都会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利于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
2.4 城市土地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
现在我国的城市土地市场有三级: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但是,我国城市土地市场管理还不够规范,特别是城市的二级和三级土地市场,由于二、三级市场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再次转让过程,因此其自发性较大,相对于垄断性的一级市场显得更加活跃,因此不规范行为也出现得比较多,需要加强管控。
2.5 我国非农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低下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增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需求十分旺盛,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在非农建设用地资源紧缺的同时,我国现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却并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存在着闲置、粗放经营、配置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我国非农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低下,与我国倡导的集约型、可持续性道路不符,不利于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
3 我国实行严格土地管理的措施
3.1 土地管理的规划设计
(1)以控制增量来倒逼存量,大力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统筹管控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时序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确要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态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2)强化盘活存量,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严控新增总量、强化盘活存量”要求,改进完善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制度,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相挂钩,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建设用地。(3)优化布局是提高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严格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引导工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3.2 加强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般来说,做好土地资源的管理关系着土地资源的长期发展,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当今,做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重点进行的工作。在我国土地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的出让权是由国家来掌控的。因此,土地的规划也要有国家的职能部门来进行,在理论上,国家要从根本上来控制土地资源的发展,怎样使土地资源更加符合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是国家一直追求发展的目标。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做好土地市场的工作是一个重要步骤,关系着土地资源的分配和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在这个基础上,规划好城市土地的使用率,从而能够更好的加强土地的使用和管理,这也极大程度的符合了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同时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能够更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3 明确土地所有权
在针对城镇化进程土地管理工作分析时,为避免土地征收开发对农民权益的损害,首先需要明确土地所有权。基于乡镇发展现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进行重构,建立相应制度确定农民集体,落实其对基土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完整体现集体成员意志和利益,尤其是要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地位上的平等性。其次,还需要落实农民的土地产权,将农民作为土地产权重构研究对象,确定土地所有权范围,在明确主体前提下,确定集体和成员之间的关系,然后在基础上对成员使用权进行强化,并对所有权与承包权、承包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确定农民为集体土地所有人的地位。这样才能够保证其在集体土地征收、转让、出卖等过程中具有话语权和决定权,避免因为乡镇部门不作为而造成自身利益损害。
3.4 征收补偿优化
根据土地征收后紧急补偿进行优化研究,需要确定公共利益目标,避免政府部门越权行为,严禁出现强制征地情况。并且还要努力实现透明征地,在全国内推行征地预公告,保证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不会受到损害。同时,还要对原来征收补偿制度进行完善,与市场机制挂钩,不同探索优化,制定完善的配套补偿费用标准,对征收后经济补偿行为进行约束,保证可以维持农民社会稳定性。
3.5 流转机制完善
对现存土地流转机制进行完善,提高其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一方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使得农村土地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流转,结合市场机制来确定转让价格。另一方面,还需建立调节机制,避免出现土地使用权集中情况,从根本上来杜绝土地流转阶段存在的垄断问题。
总之,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提高人们生产、生活水平的基础,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为确保土地资源规划服务于经济与社會,应深化土地资源的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法,实现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 禹娜.城镇化形势下土地管理要点[J].当代化工研究.2017(03).
[2] 胡伟丽.实现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的措施探讨[J].科技经济导刊.2017(02).
[3] 姜雪洋.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J].科技创新导报.2016(30).
[关键词]土地管理;必要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1-0207-02
土地资源是我国重要的国家资源,因此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土地资源的管理不仅仅是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对土地的利用、开发等都要有一定的控制,从而实现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无论是组织规划还是可持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进而促进我国土地管理的发展。
1 我国实行严格土地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短缺问题十分严重。土地作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物质资源,在当前人口过快增长及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新形势下,需要实施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并将其作为当前我国重要战略目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的保障国家粮食的安全。陆地上的各种自然资源的存在都需要以土地为重要载体,当土地资源利用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则会导致土地资源受到严重的破坏,这必然会对依附于土地生存的自然资源带来较大的威胁,从而影响到自然资源的利用。而且土地資源开发不合理,会加重土地退化现象,对环境带来较大的污染和破坏,导致生态灾难性发生,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
土地资源作为国家重要资产,其自身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通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还能够使土地资源产生更高的附加值。因此通过加强土地的可持续管理,有利于更好的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性,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更好的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2 我国土地管理存在的不足
2.1 对土地基本制度仍然存在认知错误
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土地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具体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规定了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而不是个人所有的,个人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个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土地。
2.2 农村宅基地存在大量闲置
一方面,土地作为我国亿万人民的立命之本,作为国家赋予农民的一种社会保障福利,已经成为了广大农村居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我国自古流传下来的分家方式使我国“一户两宅”甚至“一户多宅”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实际上农民的居住并不需要这么多宅基地,因此多出来的宅基地就只能被闲置。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增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需求十分旺盛。一方面,国家为了保证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订了18亿亩的耕地保护红线,我国城镇化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受土地资源瓶颈的制约;另一方面却发现,伴随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民选择进城务工,使得作为农村建设用地的宅基地普遍被闲置或废弃,这与我国集约用地的原则相互矛盾。
2.3 土地流转中存在不规范行为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许多农村居民选择进城务工,因此家里的土地被闲置。为了改善这种局面,国家提出了土地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租赁等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专业大户或者农民合作社。土地流转在我国已经开展了多年,但是目前的很多流转行为都不规范,比如:不通过公开的竞争与招标就随意低价租赁土地;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租赁土地等。这些行为都会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利于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
2.4 城市土地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
现在我国的城市土地市场有三级: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但是,我国城市土地市场管理还不够规范,特别是城市的二级和三级土地市场,由于二、三级市场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再次转让过程,因此其自发性较大,相对于垄断性的一级市场显得更加活跃,因此不规范行为也出现得比较多,需要加强管控。
2.5 我国非农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低下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增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需求十分旺盛,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在非农建设用地资源紧缺的同时,我国现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却并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存在着闲置、粗放经营、配置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我国非农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低下,与我国倡导的集约型、可持续性道路不符,不利于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
3 我国实行严格土地管理的措施
3.1 土地管理的规划设计
(1)以控制增量来倒逼存量,大力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统筹管控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时序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确要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态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2)强化盘活存量,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严控新增总量、强化盘活存量”要求,改进完善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制度,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相挂钩,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建设用地。(3)优化布局是提高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严格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引导工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3.2 加强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般来说,做好土地资源的管理关系着土地资源的长期发展,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当今,做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重点进行的工作。在我国土地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的出让权是由国家来掌控的。因此,土地的规划也要有国家的职能部门来进行,在理论上,国家要从根本上来控制土地资源的发展,怎样使土地资源更加符合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是国家一直追求发展的目标。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做好土地市场的工作是一个重要步骤,关系着土地资源的分配和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在这个基础上,规划好城市土地的使用率,从而能够更好的加强土地的使用和管理,这也极大程度的符合了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同时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能够更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3 明确土地所有权
在针对城镇化进程土地管理工作分析时,为避免土地征收开发对农民权益的损害,首先需要明确土地所有权。基于乡镇发展现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进行重构,建立相应制度确定农民集体,落实其对基土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完整体现集体成员意志和利益,尤其是要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地位上的平等性。其次,还需要落实农民的土地产权,将农民作为土地产权重构研究对象,确定土地所有权范围,在明确主体前提下,确定集体和成员之间的关系,然后在基础上对成员使用权进行强化,并对所有权与承包权、承包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确定农民为集体土地所有人的地位。这样才能够保证其在集体土地征收、转让、出卖等过程中具有话语权和决定权,避免因为乡镇部门不作为而造成自身利益损害。
3.4 征收补偿优化
根据土地征收后紧急补偿进行优化研究,需要确定公共利益目标,避免政府部门越权行为,严禁出现强制征地情况。并且还要努力实现透明征地,在全国内推行征地预公告,保证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不会受到损害。同时,还要对原来征收补偿制度进行完善,与市场机制挂钩,不同探索优化,制定完善的配套补偿费用标准,对征收后经济补偿行为进行约束,保证可以维持农民社会稳定性。
3.5 流转机制完善
对现存土地流转机制进行完善,提高其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一方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使得农村土地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流转,结合市场机制来确定转让价格。另一方面,还需建立调节机制,避免出现土地使用权集中情况,从根本上来杜绝土地流转阶段存在的垄断问题。
总之,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提高人们生产、生活水平的基础,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为确保土地资源规划服务于经济与社會,应深化土地资源的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法,实现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 禹娜.城镇化形势下土地管理要点[J].当代化工研究.2017(03).
[2] 胡伟丽.实现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的措施探讨[J].科技经济导刊.2017(02).
[3] 姜雪洋.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J].科技创新导报.2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