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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墓志請托撰文的形式由來已久,撰文作爲墓志撰作的前提條件,爲墓主及家屬所重,因此志文的撰寫、撰者的選擇便逐漸形成固定體例.而志文既有自撰,亦有親屬撰文,但更多的是請托與墓主或墓主親屬熟知的善文者或治史者爲之撰寫以避嫌.本文透過唐墓志請托撰文制度以及墓志撰文商品化傾向等相關視角,郄視李邕在當時的文學地位,兼論李邕與徐浩的關係,力圖完善有關李邕與徐浩交往研究,對深入認識唐墓志的撰文創作生態與文人交流具有意義,亦可爲研究唐墓志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