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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蒙商,是清代活跃于中国北部蒙古高原地区从事边境地区各民族贸易的商人,以其灵活机动的贸易方式、良好的信誉长期与呼伦贝尔各族人民从事商业贸易活动,成为呼伦贝尔地区主要的贸易方式之一,为呼伦贝尔地区人民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历史
旅蒙商,是清代活跃于中国北部蒙古高原地区从事边境地区各民族贸易的商人、商号和商帮的通称。兴起于17世纪初期,昌盛发展于18~19世纪,消亡于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长达300余年的兴衰嬗变历程,成为北方民族贸易中的主要力量,在北疆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旅蒙商的形成,大致在明清时期。明王朝在北部边塞设置“九边”重镇派兵驻守,以防御蒙古南下。为解决边饷供应,明政府命令内地商人从中原地区贩运粮食、货物到指定的边镇,然后向当地官府领取明政府颁发的“盐引”,商人凭“盐引”领取食盐进行贩卖,此举可获重利,因此争相前往。康熙帝率军平定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侵扰漠北喀尔喀部时,为解决军队的粮饷供应,命内地一部分商贾随军负责供应军需物资和军马粮草。这些商贩们“借名运粮”开始了多种经营,旅蒙贸易就发展起来了。
康熙初年,清政府对赴蒙古地区贸易的旅蒙商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到蒙旗地区做生意的商人,必须先向户部衙门或所辖地区的将军、副都统提出申请,经审查允许,颁发准入蒙古指定范围内贸易的“部票”执照方准前去进行限期一年往返的贸易活动。到达蒙地后,必须由当地官员监督下进行贸易。
呼伦贝尔城建成后,随着人口不断增加,边塞卡伦、城镇的修建,清政府也在呼伦贝尔地区开禁通商。雍正十一年为解决官民急需的生产生活用品,摆脱游牧、游猎民族生产、生活困境,指定北京城里的巨长城、隆太号、广太号、晋兴号、鼎升号、大利号、天聚号、弘盛隆八家商铺发给“龙票”(即部票),在海拉尔建立商号,俗称“八大家”,开始了商业贸易活动。到18世纪末,许多山西、河北、山东等地的商人也接踵而来,从事贸易活动。光绪年间,呼伦贝尔地区以“八大家”为主的贸易发展起来。“八大家”中,资金雄厚者有白银三万两以上,雇佣人员达百人以上。他们既有批发又有零售业务,还走村串落,深入到牧猎区去收购和出售商品。
旅蒙商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形成了与呼伦贝尔地区地理、民族、经济特点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经营方式。旅蒙商铺都有总柜、分号、行商。旅蒙商铺中的大掌柜台(总经理)掌握商铺的人事安排、资金运转、营业管理、货物调运、财务会计等一切内外大权。分号有两种,一种是由总柜出资和派出信得过、有经营能力的人到他处建分支机构;一种是大掌柜出资建立分号。分号一般是坐商,有自己的商铺和门市,一方面依靠自己的门市做生意,另一方面,也派出售货、收购小组到牧猎民的营地做流动买卖。所有的分号都必须服从总柜的指挥、安排。行商多为大中等旅蒙商号中的从业人员,他们从总柜领取货物,由伙计、学徒以及雇佣的驼夫等组成小商队,进行“旗下贸易”。行商也叫“出拔子”,是旅蒙商的主要贸易机构和方式,每一顶货房子就是一个销售单位,是一座流动的商店。其在春夏两季走屯串落,销售货物,到秋末冬初,运来的货物销售完毕,行商们便骑乘马驼,沿屯落向购买货物的主顾结算收账。许多行商在经营过程中,方式灵活,信用关系好,发展迅速。旅蒙商的所有店员都必须遵守严格的铺规。到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族聚居地的商人,必须熟悉所去地区的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正是这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形成了旅蒙商严格的组织管理经营方式和特点,获得很高的信誉,使得旅蒙商贸易经久不衰,成为呼伦贝尔草原民族贸易的主要方式。
二、现况
旅蒙商经营的商品,以牧、猎民的需要购置供货,但不可避免地受国际贸易和国内外局势的影响。中东铁路通车后,作为呼伦贝尔地区民间贸易主要形式的旅蒙商贸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了自身的特点。
首先,经营方式出现资本主义化倾向。早期旅蒙商的经营管理方式完全是封建性的,但19世纪末20世纪初旅蒙商的店铺也出现了一些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如学徒出徒之后可以“吃劳金”。“吃劳金”的可以转为“顶身股”,即以劳务被认为具有股东身份,享有按一定限额参加分红的权利。升“顶身股”之后,工作与“吃劳金”的差不多,但是与店铺的经营好坏直接联系在一起,他们开始由劳方向资方转化了。另外,旅蒙商模仿外商的经营模式,逐渐改变了相沿成习的暗码标价,内部分工简单的旧经营方式,尝试明码标价;内部分工精细的资本主义商业运作模式,经销方式还增加了代购代销、定购定销以及代款预购等手段。有的旅蒙商还自己生产商品,形成了前厂后店、亦工亦商的经营模式,使传统商业在不自觉中得到了更新。
其次,经营的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由经销内地的手工业产品为主转向倾销俄日等国的工业品。中东铁路开通后,俄国商品逐渐占据了呼伦贝尔市场。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国内商品大多产于内地,迂回运输,费用昂贵;再加样式守旧,质地粗糙;二是俄国商品运输便利,又享有免税贸易特权。继俄国势力涌入中国之后,美、德、英等国商品也大量涌入中国,从而改变了呼伦贝尔地区的商品结构。旅蒙商在以俄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列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许多旅蒙商“无力与之竞争而破产”,继续从事贸易活动的旅蒙商有的同俄商一起,在呼伦贝尔地区收购畜猎产品并大量销售俄国商品,成为俄国等国的代理商。
三、发展
旅蒙商的贸易活动是北方牧猎经济与内地农耕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桥梁和纽带,对双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一、增强了呼伦贝尔地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联系,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旅蒙商来到呼伦贝尔后,以其灵活机动的贸易方式,将牧猎民所需要的中原内地商品输入到呼伦贝尔地区。所输入的商品中,凡生产生活所需物品,无所不备,应有尽有,极大地丰富了当地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饮中原美酒,用曲沃生烟,品江南名茶”已成为呼伦贝尔地区各民族普遍的时尚。输入内地的牛马等牲畜不仅为内地从事农耕和运输业提供了大量的牛、马、驼力,还为国家提供了战马和军需运输提供了畜力,补充了内地农耕和运输用马的不足,也为内地发展工业、手工业提供了牲畜、毛皮、裘皮和土特产品等原料。长期以来,“蒙古地方马驼羊只皮张等货,为内地资用甚广”,牲畜和畜产品的大量输入地,改善并丰富了内地人民的生活,牛羊肉已成了北方和内地许多人所喜食的肉类。东北地区特产蘑菇、木耳等土特产品和甘草、鹿茸、黄芪等药材也行销内地并为人民所用。东北地区和中原内地这种互通有无的贸易活动,促进了双方经济的发展。呼伦贝尔地区成了内地手工业品,农产品销售的广阔市场,每年有大量的布匹和茶叶销售到牧猎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内地棉纺织业和茶叶种植及加工业的发展与繁荣。呼伦贝尔地区闭塞、不便的交通,使该地与内地的联系很少,社会形态、文化生活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滞后性。随着商品的输入,自然地将内地的先进文化和技术传入了北疆。通过贸易和商贾的往来,使草原游牧经济文化,与中原各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之间逐渐形成了互相依赖,互为补充的密切关系。
第二、牧猎产品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人们的商品意识大大增强。
首先,随着旅蒙商贸易的发展,牧猎民们的商品交换意识逐步增强。旅蒙商在牧猎区收购的商品不仅有马牛骆驼和贵重毛皮及畜产品,而且也收购马鬃、马尾、牛角、洋肠、蘑菇等,从前被视为无用而被抛弃的产品,现在也成为可以出售或换取生活生产所需的商品,从而增强牧民的商品价值意识。特别是许多偏辟地区的猎民,过去打猎取皮而衣,取肉而食而已,现在他们知道鹿茸、鹿胎、熊掌等都是宝贵的财富。于是将这些猎产品精心处理,妥善保存,同旅蒙商进行交换,获取生产,生活用品.因此促进了游牧狩猎经济向更深层次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呼伦贝尔地区畜牧业的商品化进程。
其次,牧猎民们对商品市场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强。以畜产品加工为主的民族工业兴起和发展起来,从而推动了商品化的进程。大量的内地商人,农民,手工业者也来到呼伦贝尔,形成了商业、手工业、农业等多元化经济交错发展的经贸体系,对呼伦贝尔地区以畜牧业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产生了重大的冲击。部分牧猎民开始从单一、粗犷的牧猎生产经营中分化出来,到城镇从事畜牧猎产品的加工业,从事运输业或旅店业、采捞盐业、经营采矿业、商业等。商业贸易的发展引起了各民族观念的转化,商品意识,价值观念都大大增强了。
第三、随着呼伦贝尔地区商业贸易活动的发展,人们的货币意识也得到了加强。
呼伦贝尔地区长期处在自然经济状态,商品经济不够发达,货币意识也很淡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民族之间,旅蒙商和俄国商人的贸易都是以物易物的贸易。最初以人们普通乐于接受的羊作为一般等价物,后来用中原地区的茶、布来代替,而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在呼伦贝尔地区广泛流通,始于光绪末时,特别是近代以来,内地官、商金融资本得到发展,到呼伦贝尔办钱庄,银号。各大旅蒙商号或各大货栈,为便于携带,促进流通,还发行很多种商帖(钱帖)。因此,商帖一时在市场上成了交易的媒介,形同纸币。呼伦贝尔流通的货币种类繁多,虽然在换算上有一定的难度,但却使人们的货币意识和货币观念增强,以物易物的交换日益减少,从而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
总之,旅蒙商在呼伦贝尔地区的商业贸易活动,使呼伦贝尔地区与内地的距离迅速缩短,使内地农耕经济与呼伦贝尔游牧狩猎经济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呼伦贝尔地区也因商业贸易的发展而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和发展。
一、历史
旅蒙商,是清代活跃于中国北部蒙古高原地区从事边境地区各民族贸易的商人、商号和商帮的通称。兴起于17世纪初期,昌盛发展于18~19世纪,消亡于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长达300余年的兴衰嬗变历程,成为北方民族贸易中的主要力量,在北疆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旅蒙商的形成,大致在明清时期。明王朝在北部边塞设置“九边”重镇派兵驻守,以防御蒙古南下。为解决边饷供应,明政府命令内地商人从中原地区贩运粮食、货物到指定的边镇,然后向当地官府领取明政府颁发的“盐引”,商人凭“盐引”领取食盐进行贩卖,此举可获重利,因此争相前往。康熙帝率军平定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侵扰漠北喀尔喀部时,为解决军队的粮饷供应,命内地一部分商贾随军负责供应军需物资和军马粮草。这些商贩们“借名运粮”开始了多种经营,旅蒙贸易就发展起来了。
康熙初年,清政府对赴蒙古地区贸易的旅蒙商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到蒙旗地区做生意的商人,必须先向户部衙门或所辖地区的将军、副都统提出申请,经审查允许,颁发准入蒙古指定范围内贸易的“部票”执照方准前去进行限期一年往返的贸易活动。到达蒙地后,必须由当地官员监督下进行贸易。
呼伦贝尔城建成后,随着人口不断增加,边塞卡伦、城镇的修建,清政府也在呼伦贝尔地区开禁通商。雍正十一年为解决官民急需的生产生活用品,摆脱游牧、游猎民族生产、生活困境,指定北京城里的巨长城、隆太号、广太号、晋兴号、鼎升号、大利号、天聚号、弘盛隆八家商铺发给“龙票”(即部票),在海拉尔建立商号,俗称“八大家”,开始了商业贸易活动。到18世纪末,许多山西、河北、山东等地的商人也接踵而来,从事贸易活动。光绪年间,呼伦贝尔地区以“八大家”为主的贸易发展起来。“八大家”中,资金雄厚者有白银三万两以上,雇佣人员达百人以上。他们既有批发又有零售业务,还走村串落,深入到牧猎区去收购和出售商品。
旅蒙商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形成了与呼伦贝尔地区地理、民族、经济特点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经营方式。旅蒙商铺都有总柜、分号、行商。旅蒙商铺中的大掌柜台(总经理)掌握商铺的人事安排、资金运转、营业管理、货物调运、财务会计等一切内外大权。分号有两种,一种是由总柜出资和派出信得过、有经营能力的人到他处建分支机构;一种是大掌柜出资建立分号。分号一般是坐商,有自己的商铺和门市,一方面依靠自己的门市做生意,另一方面,也派出售货、收购小组到牧猎民的营地做流动买卖。所有的分号都必须服从总柜的指挥、安排。行商多为大中等旅蒙商号中的从业人员,他们从总柜领取货物,由伙计、学徒以及雇佣的驼夫等组成小商队,进行“旗下贸易”。行商也叫“出拔子”,是旅蒙商的主要贸易机构和方式,每一顶货房子就是一个销售单位,是一座流动的商店。其在春夏两季走屯串落,销售货物,到秋末冬初,运来的货物销售完毕,行商们便骑乘马驼,沿屯落向购买货物的主顾结算收账。许多行商在经营过程中,方式灵活,信用关系好,发展迅速。旅蒙商的所有店员都必须遵守严格的铺规。到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族聚居地的商人,必须熟悉所去地区的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正是这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形成了旅蒙商严格的组织管理经营方式和特点,获得很高的信誉,使得旅蒙商贸易经久不衰,成为呼伦贝尔草原民族贸易的主要方式。
二、现况
旅蒙商经营的商品,以牧、猎民的需要购置供货,但不可避免地受国际贸易和国内外局势的影响。中东铁路通车后,作为呼伦贝尔地区民间贸易主要形式的旅蒙商贸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了自身的特点。
首先,经营方式出现资本主义化倾向。早期旅蒙商的经营管理方式完全是封建性的,但19世纪末20世纪初旅蒙商的店铺也出现了一些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如学徒出徒之后可以“吃劳金”。“吃劳金”的可以转为“顶身股”,即以劳务被认为具有股东身份,享有按一定限额参加分红的权利。升“顶身股”之后,工作与“吃劳金”的差不多,但是与店铺的经营好坏直接联系在一起,他们开始由劳方向资方转化了。另外,旅蒙商模仿外商的经营模式,逐渐改变了相沿成习的暗码标价,内部分工简单的旧经营方式,尝试明码标价;内部分工精细的资本主义商业运作模式,经销方式还增加了代购代销、定购定销以及代款预购等手段。有的旅蒙商还自己生产商品,形成了前厂后店、亦工亦商的经营模式,使传统商业在不自觉中得到了更新。
其次,经营的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由经销内地的手工业产品为主转向倾销俄日等国的工业品。中东铁路开通后,俄国商品逐渐占据了呼伦贝尔市场。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国内商品大多产于内地,迂回运输,费用昂贵;再加样式守旧,质地粗糙;二是俄国商品运输便利,又享有免税贸易特权。继俄国势力涌入中国之后,美、德、英等国商品也大量涌入中国,从而改变了呼伦贝尔地区的商品结构。旅蒙商在以俄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列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许多旅蒙商“无力与之竞争而破产”,继续从事贸易活动的旅蒙商有的同俄商一起,在呼伦贝尔地区收购畜猎产品并大量销售俄国商品,成为俄国等国的代理商。
三、发展
旅蒙商的贸易活动是北方牧猎经济与内地农耕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桥梁和纽带,对双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一、增强了呼伦贝尔地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联系,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旅蒙商来到呼伦贝尔后,以其灵活机动的贸易方式,将牧猎民所需要的中原内地商品输入到呼伦贝尔地区。所输入的商品中,凡生产生活所需物品,无所不备,应有尽有,极大地丰富了当地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饮中原美酒,用曲沃生烟,品江南名茶”已成为呼伦贝尔地区各民族普遍的时尚。输入内地的牛马等牲畜不仅为内地从事农耕和运输业提供了大量的牛、马、驼力,还为国家提供了战马和军需运输提供了畜力,补充了内地农耕和运输用马的不足,也为内地发展工业、手工业提供了牲畜、毛皮、裘皮和土特产品等原料。长期以来,“蒙古地方马驼羊只皮张等货,为内地资用甚广”,牲畜和畜产品的大量输入地,改善并丰富了内地人民的生活,牛羊肉已成了北方和内地许多人所喜食的肉类。东北地区特产蘑菇、木耳等土特产品和甘草、鹿茸、黄芪等药材也行销内地并为人民所用。东北地区和中原内地这种互通有无的贸易活动,促进了双方经济的发展。呼伦贝尔地区成了内地手工业品,农产品销售的广阔市场,每年有大量的布匹和茶叶销售到牧猎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内地棉纺织业和茶叶种植及加工业的发展与繁荣。呼伦贝尔地区闭塞、不便的交通,使该地与内地的联系很少,社会形态、文化生活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滞后性。随着商品的输入,自然地将内地的先进文化和技术传入了北疆。通过贸易和商贾的往来,使草原游牧经济文化,与中原各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之间逐渐形成了互相依赖,互为补充的密切关系。
第二、牧猎产品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人们的商品意识大大增强。
首先,随着旅蒙商贸易的发展,牧猎民们的商品交换意识逐步增强。旅蒙商在牧猎区收购的商品不仅有马牛骆驼和贵重毛皮及畜产品,而且也收购马鬃、马尾、牛角、洋肠、蘑菇等,从前被视为无用而被抛弃的产品,现在也成为可以出售或换取生活生产所需的商品,从而增强牧民的商品价值意识。特别是许多偏辟地区的猎民,过去打猎取皮而衣,取肉而食而已,现在他们知道鹿茸、鹿胎、熊掌等都是宝贵的财富。于是将这些猎产品精心处理,妥善保存,同旅蒙商进行交换,获取生产,生活用品.因此促进了游牧狩猎经济向更深层次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呼伦贝尔地区畜牧业的商品化进程。
其次,牧猎民们对商品市场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强。以畜产品加工为主的民族工业兴起和发展起来,从而推动了商品化的进程。大量的内地商人,农民,手工业者也来到呼伦贝尔,形成了商业、手工业、农业等多元化经济交错发展的经贸体系,对呼伦贝尔地区以畜牧业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产生了重大的冲击。部分牧猎民开始从单一、粗犷的牧猎生产经营中分化出来,到城镇从事畜牧猎产品的加工业,从事运输业或旅店业、采捞盐业、经营采矿业、商业等。商业贸易的发展引起了各民族观念的转化,商品意识,价值观念都大大增强了。
第三、随着呼伦贝尔地区商业贸易活动的发展,人们的货币意识也得到了加强。
呼伦贝尔地区长期处在自然经济状态,商品经济不够发达,货币意识也很淡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民族之间,旅蒙商和俄国商人的贸易都是以物易物的贸易。最初以人们普通乐于接受的羊作为一般等价物,后来用中原地区的茶、布来代替,而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在呼伦贝尔地区广泛流通,始于光绪末时,特别是近代以来,内地官、商金融资本得到发展,到呼伦贝尔办钱庄,银号。各大旅蒙商号或各大货栈,为便于携带,促进流通,还发行很多种商帖(钱帖)。因此,商帖一时在市场上成了交易的媒介,形同纸币。呼伦贝尔流通的货币种类繁多,虽然在换算上有一定的难度,但却使人们的货币意识和货币观念增强,以物易物的交换日益减少,从而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
总之,旅蒙商在呼伦贝尔地区的商业贸易活动,使呼伦贝尔地区与内地的距离迅速缩短,使内地农耕经济与呼伦贝尔游牧狩猎经济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呼伦贝尔地区也因商业贸易的发展而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