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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工程建设中,风险损失对项目管理的经济效益有着很大的影响,工程保险则是风险转移的途径。施工投保项目在项目管理中要做好工程保险索赔工作,从而通过保险赔偿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
关键词:风险损失;风险转移;工程保险;索赔
中图分类号: X820.4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保险概述及作用
工程保险是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各种机器设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物质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措施之一,工程保险也是建设工程技术风险管理的重要政策,在工程建设风险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模大、施工周期长,露天作业,受暴雨、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是属于较高风险的建设工程,因此,工程保險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更为突出。
二、工程保险合同主要内容
工程保险合同工程投保的险种为建筑安装工程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以按照合同划分的保险单元为单位进行赔偿。一般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及范围为:
1、损失赔偿范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工程材料、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和部分标段已经完工或交付使用工程物质毁损或灭失所需重建或修复受损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因保险责任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死亡、疾病或财产损失等。
2、投保标准:其中暴雨投保标准为:每小时降雨量达16mm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mm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的降雨;风速投保标准为:风度达15.6m/s。
3、损失额达到赔偿条件:每一保险单元每次自然灾害事故损失总额要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其“每次事故”是指在同一时段内,因一次或多次暴风、暴雨、洪水等承保风险,连续或不连续造成同一保险条件项下一个或多个施工标段的损失为一次事故。每次事故扣除一个免赔。
三、保险索赔工作流程
保险索赔工作一般流程为:报险——收集现场证据——估算损失——协助查勘——提供证明资料
四、保险索赔工作的要点及应注意的事项
保险理赔是保险合同的兑现,是保险补偿和支付职能的最直接体现,施工单位在索赔中所做的工作对最终理赔金额有着很大的影响,施工项目在索赔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报案工作。报案时要根据不同的事故选择合适的时机。一般情况下出险后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向保险经纪公司报险,但有些事故的发生是连续的,每次的损失可能不大,整个单元估算起来甚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最低免赔额,而这些事件的发生频率又很高,累计起来损失也很大。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在某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事故可作为一个独立的事件来报告,并以此构成一次事故来扣除规定的免赔额。所以此类事件,在报案时一定要选择一个合理的时间段作为一次事故,不要急于报案。
2、收集证据。在理赔阶段,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人通常会让被保险人提供出险通知书、施工图、地质报告、损失清单、单价分析表、原材料发票、施工日志、事故照片、气象证明及其它有关资料。事故发生后,项目保险理赔负责人员要做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它情况的记录,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并记录好相关方面的施工日志。
3、估算损失。公估人员查勘现场时要参照被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清单,根据清单核对损失项目及损失价值。施工项目保险索赔负责人员在估算事故损失时应注意:
①对损失项目要考虑周全。对于一些小损失项目也不应忽视。
②损失计量要灵活。在计算损失工程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承包合同选用的预算定额、事故发生时的市场造价信息、施工工艺等计价规则,按实际投入施救、重建或恢复的作业条件、措施防范、内容等灵活计取。
③损失费用计算要全面。计算损失时要包括直接损失、施救费用、处理措施费。损失清单中要充分考虑后两项的损失计算。
④损失项目单价要有依据。单价的确定一般参照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分析表,材料损失项目的单价要有发票作证据。
4、协助查勘。协助理赔人员查勘现场时要注意:
①现场解释要到位。协助查勘时要向查勘人员介绍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处理的方法及产生的费用等,这其中涉及到施工工艺、设计情况、地质条件等。向查勘人员解释时要从多个方面分析,解释理由要充分,使其具有真实性、可信性。
②理算时要勤沟通。初步理算后要注意哪些项目同损失清单中的计算结果差别较大,并做好该部分补充解释工作,使双方都达到满意的理赔效果。
③处理好同理赔人员的关系。
5、提供证明资料。
在提供证明资料时要注意:提供资料要足以证实上报损失的真实性,所提供的资料要充分详实,保证各种资料间的关联性。
五、保险索赔工作负责人员应培养的能力
1、要有较强的保险意识。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资料的收集。
2、要熟练掌握保险知识。通过学习保险合同条款,掌握保险索赔程序、保险赔偿范围等知识。
3、熟悉工程合同和工程造价知识。
4、要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六、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普遍实行了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投标制,国家不再承担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遇风险而受到的损失。水利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具有较大的风险,若能做好工程保险索赔工作,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对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有着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GB50501-2007《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
[3]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
关键词:风险损失;风险转移;工程保险;索赔
中图分类号: X820.4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保险概述及作用
工程保险是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各种机器设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物质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措施之一,工程保险也是建设工程技术风险管理的重要政策,在工程建设风险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模大、施工周期长,露天作业,受暴雨、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是属于较高风险的建设工程,因此,工程保險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更为突出。
二、工程保险合同主要内容
工程保险合同工程投保的险种为建筑安装工程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以按照合同划分的保险单元为单位进行赔偿。一般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及范围为:
1、损失赔偿范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工程材料、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和部分标段已经完工或交付使用工程物质毁损或灭失所需重建或修复受损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因保险责任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死亡、疾病或财产损失等。
2、投保标准:其中暴雨投保标准为:每小时降雨量达16mm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mm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的降雨;风速投保标准为:风度达15.6m/s。
3、损失额达到赔偿条件:每一保险单元每次自然灾害事故损失总额要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其“每次事故”是指在同一时段内,因一次或多次暴风、暴雨、洪水等承保风险,连续或不连续造成同一保险条件项下一个或多个施工标段的损失为一次事故。每次事故扣除一个免赔。
三、保险索赔工作流程
保险索赔工作一般流程为:报险——收集现场证据——估算损失——协助查勘——提供证明资料
四、保险索赔工作的要点及应注意的事项
保险理赔是保险合同的兑现,是保险补偿和支付职能的最直接体现,施工单位在索赔中所做的工作对最终理赔金额有着很大的影响,施工项目在索赔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报案工作。报案时要根据不同的事故选择合适的时机。一般情况下出险后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向保险经纪公司报险,但有些事故的发生是连续的,每次的损失可能不大,整个单元估算起来甚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最低免赔额,而这些事件的发生频率又很高,累计起来损失也很大。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在某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事故可作为一个独立的事件来报告,并以此构成一次事故来扣除规定的免赔额。所以此类事件,在报案时一定要选择一个合理的时间段作为一次事故,不要急于报案。
2、收集证据。在理赔阶段,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人通常会让被保险人提供出险通知书、施工图、地质报告、损失清单、单价分析表、原材料发票、施工日志、事故照片、气象证明及其它有关资料。事故发生后,项目保险理赔负责人员要做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它情况的记录,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并记录好相关方面的施工日志。
3、估算损失。公估人员查勘现场时要参照被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清单,根据清单核对损失项目及损失价值。施工项目保险索赔负责人员在估算事故损失时应注意:
①对损失项目要考虑周全。对于一些小损失项目也不应忽视。
②损失计量要灵活。在计算损失工程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承包合同选用的预算定额、事故发生时的市场造价信息、施工工艺等计价规则,按实际投入施救、重建或恢复的作业条件、措施防范、内容等灵活计取。
③损失费用计算要全面。计算损失时要包括直接损失、施救费用、处理措施费。损失清单中要充分考虑后两项的损失计算。
④损失项目单价要有依据。单价的确定一般参照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分析表,材料损失项目的单价要有发票作证据。
4、协助查勘。协助理赔人员查勘现场时要注意:
①现场解释要到位。协助查勘时要向查勘人员介绍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处理的方法及产生的费用等,这其中涉及到施工工艺、设计情况、地质条件等。向查勘人员解释时要从多个方面分析,解释理由要充分,使其具有真实性、可信性。
②理算时要勤沟通。初步理算后要注意哪些项目同损失清单中的计算结果差别较大,并做好该部分补充解释工作,使双方都达到满意的理赔效果。
③处理好同理赔人员的关系。
5、提供证明资料。
在提供证明资料时要注意:提供资料要足以证实上报损失的真实性,所提供的资料要充分详实,保证各种资料间的关联性。
五、保险索赔工作负责人员应培养的能力
1、要有较强的保险意识。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资料的收集。
2、要熟练掌握保险知识。通过学习保险合同条款,掌握保险索赔程序、保险赔偿范围等知识。
3、熟悉工程合同和工程造价知识。
4、要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六、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普遍实行了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投标制,国家不再承担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遇风险而受到的损失。水利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具有较大的风险,若能做好工程保险索赔工作,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对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有着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GB50501-2007《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
[3]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