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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侯岭乡政府将解决当地人、地矛盾的方法锁定在土地流转。过去两年里,共流转土地8.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1.6%。
隆冬季节,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却一片忙碌。东兴合作社的数十台拖拉机在万亩红薯种植基地里穿梭,与此同时,在合作社的红薯深加工车间里,几十名工人站在热气腾腾的粉条机旁,打芡、拉粉条、晾晒,忙碌有序。
侯岭乡位于河南省永城市东南部,辖区面积100平方公里,辖28个行政村、5.8万人、9.8万亩耕地。
一份调查显示,侯岭乡外出务工、经商等从事非农生产的劳动力占全乡青壮劳动力的90%以上。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是留守老人和妇女,农业生产面临困境,解决农业生产人、地矛盾问题迫在眉睫。
2012年,侯岭乡政府外出考察后,将解决矛盾的方法锁定在土地流转。过去两年里,侯岭乡共流转土地8.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1.6%。截止目前,侯岭乡共成立农业合作社32家、家庭农场2家、农机合作社1家,其中侯岭本乡种植大户组建的合作社流转土地7.8万亩,占流转土地的96%以上。
东兴合作社负责人谢朝龙本是侯岭乡的一名复原军人。2012年,他放弃了经营多年的建筑产业,投资3000万元成立了东兴农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04万亩,是侯岭乡35家土地流转大户之一。
2013年,谢朝龙在万余亩土地上全部种上红薯,购置了千余万元的机械,从种到收,全部实施机械化耕作。收获的红薯从清洗、粉碎、沉淀到成为干品淀粉,实施的也是一条龙加工。去年,合作社红薯亩产近万斤,加工后亩产值近万元。
政策保障
侯岭乡是传统的农业乡镇,由于多年形成的传统观念,农民把土地看得非常重,对土地流转认识不清。对此,侯岭乡政府与下属村委会分头入户,宣传土地流转将给农民带来的就业与增收机会。
为使土地流转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侯岭乡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由主管农业的正乡长级干部担任主任,负责全乡土地流转服务的日常工作。
“我们坚持把‘依法、自愿、有偿’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最基本原则,对土地流转主体、程序、合同、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收集及发布等工作。服务中心下设村土地流转服务点,全面负责本村区域内的土地流转工作。”一位乡干部说。
侯岭乡土地流转中心定期排查分析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早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
为了适应土地流转后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的需求,侯岭乡成立了农机合作社和农技服务中心。仅侯岭乡三鑫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拥有农用机械290部(台)。
此外,侯岭乡聘请农业局专家为农业顾问,指导农业生产,并不定期邀请河南省农科院专家到侯岭乡开展专题讲座,普及农业知识,提高土地承租方的农业科技意识和技能。
侯岭乡政府还设立了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对土地流转大户和土地流转较好的村进行奖励和扶持,目前投入土地流转的乡级财政资金达1000多万元。
2013年,侯岭乡重点扶持了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富有科技含量的农业合作社。
侯岭乡东兴农业合作社便是其中之一。该合作社承租侯岭乡钟庄、呼东、呼中、呼西、任湖5个村1.04万亩土地,并从耕地、扶垄、插秧、施肥、收获到加工,整个过程全部机械化,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亩产红薯达万斤。
谢朝龙同时引进了科技含量较高的淀粉加工生产线,日加工红薯2000吨,生产淀粉500吨。
永城市华光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则被永城市确定为高效农业示范基地。
流转制度化
为使土地流转有效进行,侯岭乡政府对土地流转台账的管理、流转价格的确定、流转合同的规范签订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使土地流转制度化。
侯岭乡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村流转土地进行准确丈量、插标定界,并请永城市土地局测绘队对流转地块测绘上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指导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对各村流转土地合同汇总、归档,把合同录入电脑,健全电子台账。
侯岭乡政府相关负责人认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是非常关键的环节。这个问题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土地流转工作的全局。如果价格过低,将会损害农民利益,增加工作难度;如果价格过高,造成承租成本提高,将会影响土地承租者的积极性,阻碍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侯岭乡征求各方意见,反复权衡,最终确定每亩价格为一千斤小麦(以每年国家发布的小麦收购保护价为标准)。这个价格高于农民自己种地收入所得,村民乐于接受;承租方通过特色种植和规模化经营以及有关政策补贴,仍然有很大盈利空间,也乐于接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侯岭乡采取农户与组、组与村、村与乡土地流转中心逐级签订流转合同的形式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侯岭乡土地流转中心与承租方签订合同,保证承租方不与农民直接接触,让承租方能够专心于生产、经营。
通过土地流转,侯岭乡农民除每年可以固定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外,还可以到农业合作社打工或者进城务工经商,获取一份额外收入。以侯岭乡任湖村为例,该村每人平均拥有2.5亩土地,地租收入与之前自己耕种相比,每年增收1000元;到合作社打工,每月收入1800元, 3个月共收入5400元,仅此两项,该村村民每人每年增收6400元。
投资者所得回报也较为丰厚。以谢朝龙的东兴农业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承包土地1.04万亩,每亩地租金1200元;每亩地各种投入包括用工、机械、厂房、红薯苗等,共1000元;每亩地平均产出8000斤红薯,加工成2200斤淀粉,每亩地收入8800元;除去租金和投入,每亩地纯收入为6000多元。
除农民增收外,土地流转还使侯岭乡土地产出效益得到提高,产出效益比流转前翻了一番。2013年,侯岭乡实现粮食增产193.52%。
侯岭乡土地流转工作引起了周边乡镇农民的青睐。与侯岭乡相邻的安徽省铁佛镇农民,曾主动找到侯岭乡土地流转中心,希望侯岭乡帮其进行土地流转。目前,永城市政府正计划将侯岭乡土地流转模式推向全市20多个乡镇。与永城相邻的安徽、山东、江苏等地,已派人到侯岭乡取经。
2013年10月,河南省副省长王铁到侯岭乡考察,并肯定了侯岭乡的土地流转工作。
隆冬季节,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却一片忙碌。东兴合作社的数十台拖拉机在万亩红薯种植基地里穿梭,与此同时,在合作社的红薯深加工车间里,几十名工人站在热气腾腾的粉条机旁,打芡、拉粉条、晾晒,忙碌有序。
侯岭乡位于河南省永城市东南部,辖区面积100平方公里,辖28个行政村、5.8万人、9.8万亩耕地。
一份调查显示,侯岭乡外出务工、经商等从事非农生产的劳动力占全乡青壮劳动力的90%以上。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是留守老人和妇女,农业生产面临困境,解决农业生产人、地矛盾问题迫在眉睫。
2012年,侯岭乡政府外出考察后,将解决矛盾的方法锁定在土地流转。过去两年里,侯岭乡共流转土地8.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1.6%。截止目前,侯岭乡共成立农业合作社32家、家庭农场2家、农机合作社1家,其中侯岭本乡种植大户组建的合作社流转土地7.8万亩,占流转土地的96%以上。
东兴合作社负责人谢朝龙本是侯岭乡的一名复原军人。2012年,他放弃了经营多年的建筑产业,投资3000万元成立了东兴农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04万亩,是侯岭乡35家土地流转大户之一。
2013年,谢朝龙在万余亩土地上全部种上红薯,购置了千余万元的机械,从种到收,全部实施机械化耕作。收获的红薯从清洗、粉碎、沉淀到成为干品淀粉,实施的也是一条龙加工。去年,合作社红薯亩产近万斤,加工后亩产值近万元。
政策保障
侯岭乡是传统的农业乡镇,由于多年形成的传统观念,农民把土地看得非常重,对土地流转认识不清。对此,侯岭乡政府与下属村委会分头入户,宣传土地流转将给农民带来的就业与增收机会。
为使土地流转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侯岭乡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由主管农业的正乡长级干部担任主任,负责全乡土地流转服务的日常工作。
“我们坚持把‘依法、自愿、有偿’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最基本原则,对土地流转主体、程序、合同、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收集及发布等工作。服务中心下设村土地流转服务点,全面负责本村区域内的土地流转工作。”一位乡干部说。
侯岭乡土地流转中心定期排查分析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早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
为了适应土地流转后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的需求,侯岭乡成立了农机合作社和农技服务中心。仅侯岭乡三鑫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拥有农用机械290部(台)。
此外,侯岭乡聘请农业局专家为农业顾问,指导农业生产,并不定期邀请河南省农科院专家到侯岭乡开展专题讲座,普及农业知识,提高土地承租方的农业科技意识和技能。
侯岭乡政府还设立了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对土地流转大户和土地流转较好的村进行奖励和扶持,目前投入土地流转的乡级财政资金达1000多万元。
2013年,侯岭乡重点扶持了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富有科技含量的农业合作社。
侯岭乡东兴农业合作社便是其中之一。该合作社承租侯岭乡钟庄、呼东、呼中、呼西、任湖5个村1.04万亩土地,并从耕地、扶垄、插秧、施肥、收获到加工,整个过程全部机械化,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亩产红薯达万斤。
谢朝龙同时引进了科技含量较高的淀粉加工生产线,日加工红薯2000吨,生产淀粉500吨。
永城市华光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则被永城市确定为高效农业示范基地。
流转制度化
为使土地流转有效进行,侯岭乡政府对土地流转台账的管理、流转价格的确定、流转合同的规范签订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使土地流转制度化。
侯岭乡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村流转土地进行准确丈量、插标定界,并请永城市土地局测绘队对流转地块测绘上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指导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对各村流转土地合同汇总、归档,把合同录入电脑,健全电子台账。
侯岭乡政府相关负责人认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是非常关键的环节。这个问题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土地流转工作的全局。如果价格过低,将会损害农民利益,增加工作难度;如果价格过高,造成承租成本提高,将会影响土地承租者的积极性,阻碍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侯岭乡征求各方意见,反复权衡,最终确定每亩价格为一千斤小麦(以每年国家发布的小麦收购保护价为标准)。这个价格高于农民自己种地收入所得,村民乐于接受;承租方通过特色种植和规模化经营以及有关政策补贴,仍然有很大盈利空间,也乐于接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侯岭乡采取农户与组、组与村、村与乡土地流转中心逐级签订流转合同的形式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侯岭乡土地流转中心与承租方签订合同,保证承租方不与农民直接接触,让承租方能够专心于生产、经营。
通过土地流转,侯岭乡农民除每年可以固定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外,还可以到农业合作社打工或者进城务工经商,获取一份额外收入。以侯岭乡任湖村为例,该村每人平均拥有2.5亩土地,地租收入与之前自己耕种相比,每年增收1000元;到合作社打工,每月收入1800元, 3个月共收入5400元,仅此两项,该村村民每人每年增收6400元。
投资者所得回报也较为丰厚。以谢朝龙的东兴农业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承包土地1.04万亩,每亩地租金1200元;每亩地各种投入包括用工、机械、厂房、红薯苗等,共1000元;每亩地平均产出8000斤红薯,加工成2200斤淀粉,每亩地收入8800元;除去租金和投入,每亩地纯收入为6000多元。
除农民增收外,土地流转还使侯岭乡土地产出效益得到提高,产出效益比流转前翻了一番。2013年,侯岭乡实现粮食增产193.52%。
侯岭乡土地流转工作引起了周边乡镇农民的青睐。与侯岭乡相邻的安徽省铁佛镇农民,曾主动找到侯岭乡土地流转中心,希望侯岭乡帮其进行土地流转。目前,永城市政府正计划将侯岭乡土地流转模式推向全市20多个乡镇。与永城相邻的安徽、山东、江苏等地,已派人到侯岭乡取经。
2013年10月,河南省副省长王铁到侯岭乡考察,并肯定了侯岭乡的土地流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