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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和法学对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具有互补性,因此有融合的必要。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聚焦社会和家庭之间的双向影响,符合家庭暴力发生的本质特征,行政法尤为关注公权和私权的关系,因而比民法和刑法更具规制家庭暴力的优势。公域和私权的关系打通了社会心理学和行政法学融合的理论进路,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启发了融合的实证进路,两条进路为家庭暴力的预防与救济提供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