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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村庄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8年8月28日印发实施《广州市村庄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市白云、黄埔、花都、番禺、从化、增城区村庄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根据《细则》,1999年1月1日之前变更为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