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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深圳市文化产业区域合作经历了从组织区域内合作、要素单一化合作到参与国际合作、产业综合性合作的转变,但文化产业区域合作缺乏统一的区域合作规划和有效的资源整合,难以形成合力。本文提出,深圳市文化产业区域合作应以深港合作为核心,以深珠合作为依托,构建圈层式合作体系,并可采取互补型、集聚性、集散型、扩展型四种合作模式。同时可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实施深圳文化产业的区域合作,强化政府对产业合作的参与和引导,建立多层次区域合作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