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宁政发[2011]13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和《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