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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广播电视局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我省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意见》,《意见》已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给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详细内容请参看青政办[2007]5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