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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首先说明一点,这篇文字只是想介绍一下笔者在审理以相对理由驳回的商标驳回复审案件时的一点思路,不探讨理论问题,尽管审查员一定是在理论指导下审理案件的。一件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在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查工作由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负责,虽然决定书盖的章是商标局的。)申请人选择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一般意味着申请人认为该商标有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