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作为中国的合规监管人制度,创设了兼容独立监控人和行政机关的混合合规监管模式,取得了阶段性的机制建设成果。该机制在实践中被作为一般性合规监管方式大规模适用,存在形式化和纸面化监管之虞。以实效化运行为基本目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应被定位为特殊性合规监管方式,发挥监督评估、矫治修复、实质制裁等三重制度功能。在机制启动阶段,需要引入必要性和经济性判断,对其适用范围进行比例限缩;在机制运行过程中,应当强化对选任合规监管人、制定合规整改方案、验收合规整改效果等关键节点的控制,优化合规监管人职能和机制运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