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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小时候学过古筝、钢琴,练过毛笔字,跳过舞,但都没能坚持下来。在成长这条路上,我就一直这样半途而废着,什么都会一点儿,但又什么都不精通。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我的父母一边嘴上批评我,一边默默支持我。在他们看来,只要我喜欢,多学习一些技能也不是坏事。
他们包容了我的半途而废,也容忍着我的“三分钟热度”。当然我想说的是:正是在这一个个“三分钟热度”中,我找到了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
上一年级时的某一天,我待在家看电视。有一部电视剧是以日记的形式来作为开头的,我心血来潮地对父母说:“从今天开始,我要准备写日记了,可以给我买一个好看的日记本吗?”
母亲深知我的性子,以为我肯定坚持不了几天,所以也没将我的话放在心上,只是随手给了我一个本子。这个本子大约有两厘米厚,我用铅笔在扉页上郑重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没想到,却从此开启了我的写作之路。
刚开始我写的日记很短,而且大半都是拼音,我一笔一画写得很吃力,感觉并不像电视上演的那般,能够轻松地做到行文流畅而优美。但奇怪的是,即便是那样艰难,我也丝毫没有要放弃的念头,反而越写越有成就感。
每写完一篇,我都会站在客厅里大声地朗读给父母听。就这样,我慢慢地坚持下来,从来都不觉得写日记这件事情是枯燥而乏味的,反而觉得写日记是一件特别有仪式感的事情。夜色渐浓时,开一盏灯,翻一页纸,迎接一天中最静谧而安心的时刻。
二年级快上完的时候,我写完了那个两厘米厚的硬皮笔记本,上面承载的是我密密麻麻的成长记录,也是我为自己辩解对写作不是“三分钟热度”的最好证明。
以后每年我的生日,母亲都会送我一个厚厚的本子,我也都会如期写完。
2
后来的某一天,我看到了某个学姐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场景是旧房屋的一角,泥土地上,一株绿色植物从墙缝儿里钻了出来,窗外的阳光刚好照在它的叶子上。很简单的取景,却有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我似乎能嗅到照片里泥土的味道,同时感受到了阳光般美好的希望。
原来一张小小的照片可以表达这么多的东西,我又心血来潮,想要去学摄影——我也想拍出有意境、有思想的照片。趁着那股热乎劲儿,我用刚攒下的稿费入手了一台单反相机。
事实证明摄影并不好学,我刚拿到相机就兴冲冲地去拍夜景,结果镜头里黑乎乎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白天也好不到哪里去,拍出来的照片还没有用手机拍的好看。无论什么事情,开始都是最难的,照我以往“三分钟热度”的性子来看,这时又到该放弃的时候了。但是很奇怪,纵使相机虐我千百遍,我仍然把它小心翼翼地挂在脖子上,当成一件宝贝去精心照料摆弄。
为了学好摄影,我开始去别的学院蹭课,向摄影技术好的朋友请教,一有空就到校园里练习。记得当时已经到了夏日,我在外面一直拍到傍晚,而为了对好焦、找好角度,我竟能在蚊虫肆虐的花园里一动不动,直到拍完后,才猛然发现自己的脚踝处早已红肿一片。
学摄影的每一天都收获满满,通过多学多练,我没用多长时间便正式上手了。就这样,摄影这件事成了我人生的另一个标志,它是我第二件没有半途而廢的事情。
3
对我而言,那些“三分钟热度”的事,让我对外界的很多事物有了想要尝试一番的欲望,而之所以很多事情都是半途而废,不过是因为我还没有找到真正热爱的事情。
倘若遇到一件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是可以克服掉所有困难的。我常常听到一些人说自己有“三分钟热度”的缺点,但我从来没有把这个看成一个缺点。我认为,那些人觉得“三分钟热度”是缺点,是因为他们没有在众多的“三分钟”里遇见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
我身边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兴趣和热爱所在,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擅长什么。那么,就一定要多去尝试一些事情,有了比较之后,自然就会找到真正热爱的事情。
所以心血来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一天你不再心血来潮了。你已经习惯了重复而单调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既稳妥又轻松,但你也会羡慕那些有兴趣爱好的人,你觉得那样的生活似乎比自己的生活更丰富多彩。
但你不知道的是,他们为了找到这件热爱的事,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我们都是在不断地摸索、比较之后,才知道自己可能更适合做什么,做哪件事的时候,自己最快乐,就算没有人督促,也可以凭内心的热爱将它完成得很好。
直到现在,我仍然保留着“三分钟热度”的性子,看到感兴趣的,仍然会心血来潮地去尝试一下。我不希望自己被早早地定型,从此在一间小屋子里过着一眼就可以望见尽头的人生。在这个星球上有万千职业、万千事情可以去做、去探索,我在一个领域可能一事无成,但在另一个领域说不定就可以大放光彩。
我们的一生其实很短暂,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来,所以不要委屈自己,有感兴趣的事情就立刻去做吧,不要害怕因为没有坚持而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你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在延展你的生命。哪怕最后一事无成也没有关系,我们在与自己相处的过程中也很开心。
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比什么都重要。
我小时候学过古筝、钢琴,练过毛笔字,跳过舞,但都没能坚持下来。在成长这条路上,我就一直这样半途而废着,什么都会一点儿,但又什么都不精通。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我的父母一边嘴上批评我,一边默默支持我。在他们看来,只要我喜欢,多学习一些技能也不是坏事。
他们包容了我的半途而废,也容忍着我的“三分钟热度”。当然我想说的是:正是在这一个个“三分钟热度”中,我找到了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
上一年级时的某一天,我待在家看电视。有一部电视剧是以日记的形式来作为开头的,我心血来潮地对父母说:“从今天开始,我要准备写日记了,可以给我买一个好看的日记本吗?”
母亲深知我的性子,以为我肯定坚持不了几天,所以也没将我的话放在心上,只是随手给了我一个本子。这个本子大约有两厘米厚,我用铅笔在扉页上郑重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没想到,却从此开启了我的写作之路。
刚开始我写的日记很短,而且大半都是拼音,我一笔一画写得很吃力,感觉并不像电视上演的那般,能够轻松地做到行文流畅而优美。但奇怪的是,即便是那样艰难,我也丝毫没有要放弃的念头,反而越写越有成就感。
每写完一篇,我都会站在客厅里大声地朗读给父母听。就这样,我慢慢地坚持下来,从来都不觉得写日记这件事情是枯燥而乏味的,反而觉得写日记是一件特别有仪式感的事情。夜色渐浓时,开一盏灯,翻一页纸,迎接一天中最静谧而安心的时刻。
二年级快上完的时候,我写完了那个两厘米厚的硬皮笔记本,上面承载的是我密密麻麻的成长记录,也是我为自己辩解对写作不是“三分钟热度”的最好证明。
以后每年我的生日,母亲都会送我一个厚厚的本子,我也都会如期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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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某一天,我看到了某个学姐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场景是旧房屋的一角,泥土地上,一株绿色植物从墙缝儿里钻了出来,窗外的阳光刚好照在它的叶子上。很简单的取景,却有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我似乎能嗅到照片里泥土的味道,同时感受到了阳光般美好的希望。
原来一张小小的照片可以表达这么多的东西,我又心血来潮,想要去学摄影——我也想拍出有意境、有思想的照片。趁着那股热乎劲儿,我用刚攒下的稿费入手了一台单反相机。
事实证明摄影并不好学,我刚拿到相机就兴冲冲地去拍夜景,结果镜头里黑乎乎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白天也好不到哪里去,拍出来的照片还没有用手机拍的好看。无论什么事情,开始都是最难的,照我以往“三分钟热度”的性子来看,这时又到该放弃的时候了。但是很奇怪,纵使相机虐我千百遍,我仍然把它小心翼翼地挂在脖子上,当成一件宝贝去精心照料摆弄。
为了学好摄影,我开始去别的学院蹭课,向摄影技术好的朋友请教,一有空就到校园里练习。记得当时已经到了夏日,我在外面一直拍到傍晚,而为了对好焦、找好角度,我竟能在蚊虫肆虐的花园里一动不动,直到拍完后,才猛然发现自己的脚踝处早已红肿一片。
学摄影的每一天都收获满满,通过多学多练,我没用多长时间便正式上手了。就这样,摄影这件事成了我人生的另一个标志,它是我第二件没有半途而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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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那些“三分钟热度”的事,让我对外界的很多事物有了想要尝试一番的欲望,而之所以很多事情都是半途而废,不过是因为我还没有找到真正热爱的事情。
倘若遇到一件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是可以克服掉所有困难的。我常常听到一些人说自己有“三分钟热度”的缺点,但我从来没有把这个看成一个缺点。我认为,那些人觉得“三分钟热度”是缺点,是因为他们没有在众多的“三分钟”里遇见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
我身边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兴趣和热爱所在,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擅长什么。那么,就一定要多去尝试一些事情,有了比较之后,自然就会找到真正热爱的事情。
所以心血来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一天你不再心血来潮了。你已经习惯了重复而单调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既稳妥又轻松,但你也会羡慕那些有兴趣爱好的人,你觉得那样的生活似乎比自己的生活更丰富多彩。
但你不知道的是,他们为了找到这件热爱的事,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我们都是在不断地摸索、比较之后,才知道自己可能更适合做什么,做哪件事的时候,自己最快乐,就算没有人督促,也可以凭内心的热爱将它完成得很好。
直到现在,我仍然保留着“三分钟热度”的性子,看到感兴趣的,仍然会心血来潮地去尝试一下。我不希望自己被早早地定型,从此在一间小屋子里过着一眼就可以望见尽头的人生。在这个星球上有万千职业、万千事情可以去做、去探索,我在一个领域可能一事无成,但在另一个领域说不定就可以大放光彩。
我们的一生其实很短暂,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来,所以不要委屈自己,有感兴趣的事情就立刻去做吧,不要害怕因为没有坚持而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你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在延展你的生命。哪怕最后一事无成也没有关系,我们在与自己相处的过程中也很开心。
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