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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建筑活动的频繁,在其进行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也逐渐突出。资格审查是公开招标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焊接,通过资格审查可以筛选出适合招标项目的投资人,这对整个建筑活动有很重要的影响。资格后审指的是开标后对投资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这种审查活动能保证各项建筑活动的顺利实施,本文就资格后审的预见性问题进行探讨,找到其中存在的弊端,提出了解决的措施。
【关键词】 资格后审;预见性;问题研究
一、资格后审概述
资格审查是公开招标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筛选,就可以选择出满足招标要求的的,有能力参与项目的投资人,一般来说,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在开标前将投标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对一切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消息都进行消除,这样有效的遏制了围标、串标的现象,对招投标的周期也有一定的控制,一般20到30天就能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在现代的建筑活动中,为了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资格后审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后审制度,这个制度具有如下特点:招标公告中取消限制性条款及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全数入围;潜在投标人均可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投标人自行踏勘和网上提问、网上下载答疑文件;明确在资格审查、初步审查、详细评审等各阶段评定无效标的标准;资格审查和详细评标在评标中同时进行;招标文件中列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后续评标中不作调整;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必须通过投标人法定基本账户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付;借助计算机辅助完成基准价计算、总价报价排名、综合单价分析对比、材料价分析对比及不可竞争费用复核等工作;将投标人的资信得分计入评标的最终得分中。
二、资格后审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采用资格后审,围标串标的条件就被消除,有效的制止了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缩短了投招标的周期,保证了建筑活动更顺利的进行,促进了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公平的竞争增强了建筑活动的竞争力。但是,资格后审在执行过程中总是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对整个建筑活動有一定的不良影响。
1.企业低价竞争行为增强
在节约政府投资的情况下,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的低价抢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二次平均基准价”确定评审区间,即剔除通过资格审查单位一定数量(一般为资格审查通过单位数量的10%)的较高及较低报价,进行一次平均,再将一次平均值以下的报价进行二次平均,以二次平均值为基准价,选取离基准价绝对值最小的七家单位进入评审区间,经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这样能进入评审区间成为中标的最大前提,而基准价的确定则成为是否中标的关键。但基准价数据均来源于投标单位,虽能促进投标人竞争,但确定方式单一,提高了低价中标的可能。其次,在目前的招标文件中,没有设定工程成本价即最低限价,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投标单位恶性低价竞争。
2.工程项目的社会成本增加
在资格后审中,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可以购买招标文件,这导致大的招标项目出现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的投标人,多家竞争的过程中,对有实力的投标企业固然增加了中标的机会,但对规模比较小的,实力较弱的投标者无疑是比较大的打击,他们往往付出了很大的社会成本,工程项目整个社会成本的增加是资格后审出现的另一问题。有的投标人通过巨额的社会成本中标,在后期的建筑活动中,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在建筑活动进行的过程中,都会采取多种方式比如选取劣质材料等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从这方面来讲,资格的后审就造成了建筑活动的混乱,有的中标后为了得到预期利润,就制造大量设计变更,增加合同价,可能将导致腐败及合同纠纷。
3.经验不足企业中标,履约困难
在投招标的过程中,有的企业因价格优势中标,但由于企业自身实力不足,导致后期履约困难,这些企业大多经验不足,资历较浅,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招标活动的混乱,对后期的建筑工程的进度、质量等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4.政府的监管制度不力
在一些政府资金招标项目中,有的为了控制腐败,防止、遏制串标、围标现象,规定所有施工项目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对于大型、复杂的特殊项目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这会导致选择的施工企业的经验资质无法得到完全保障,在施工中工程的质量就难得到保证,进度也难以控制,给工程顺利实施带来一定风险,甚至会造成合同纠纷或施工企业退场等现象。
5.无法完全杜绝围标、串标
资格后审使项目在开标的那一刻才能够知道投标人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串标、围标现象,但并非像理论分析的那样能够完全避免围标、串标,在某些特定的专业工程项目招标中,如给水、供电线路工程、港口码头工程等,专业队伍数量较少,固定的投标企业都会在此聚集,有能力且有意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基本都比较熟悉或者有合作经历,为串标提供了条件。另外,有些企业或个人为了提高中标机会,设法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企业,以不同报价参加投标,这种行为也增加了中标的机会,但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招投标的市场。
三、资格后审问题的解决措施
1.健全资格后审规则
目前,在我国的招投标活动的过程中,对资格后审的理论研究还不是很成熟,对其中的一些规则规定的也不是很清楚,这就导致招投标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对双方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要想规范招投标的活动,首先就要对资格后审的规则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在不断的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单位或企业挂靠多家资质以提高中标率,面对这种现象,在资格后审中要对各项数据进行比对,一旦发现围标现象要立马解决,对不能确定的要逐级进行确认,发现问题要及时剔除。在制定资格后审规则中,要超前把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做细做实,尽量避免矛盾后移,为资格后审减压。招标机构在投标单位购买标书的时候开始就要开始对其的资格审查,要列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评审阶段的资格性审查工作具体条款。在招标开标阶段要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工作,要对审查的材料等进行及时的归档整理,在录入过程中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整理好方便日后查阅,要及时的公布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查的投标人,并在媒体上公布,健全行之有效的规则是规避资格后审风险的有力保证。
2.整合建筑行业,打破垄断
在建筑行业的实际招投标活动中,只有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建筑活动才能很好的进行。这就要求我们要对建筑行业进行整合,尤其是地区性的建筑市场,我们要对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身份进行确认,资质进行审核,只有展开公平的竞争,打破剪胡子市场的垄断,才能选出合适的有实力的投标人,有效的避免围标现象的发生。
3.建立健全行政法规制度和监督机制
在进行招投标的活动过程中,资格后审的工作应该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督,政府只有加强对其的监督和检验,按照资格后审的结果进行相应的比对和调查,保证整个后审过程的合法化和透明度,这样才是公平竞争的基础,要坚持公平的原则,在资格后审的过程中,对投标企业的各项资质进行审核、比对,选择出真的有实力的施工企业,同时要把握审查的期限和实现性。
综上所述,在进行招投标的资格后审中,我们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招投标方式,在保障中标企业利益的同时,对其资质也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对整个建筑活动的工程进度和质量等都有一定的保障作用。要及时总结资格后审的成功做法及不足之处,研究其必要性和科学性,并从立法定规的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将资格后审纳入法制化轨道.
参考文献:
[1]肖静,张照华,王凤鸣.资格后审预见性问题研究[J].安徽建筑,2009,05:147-148+161.
[2]董治.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3]姚楠.大型国有企业重点采购项目评标管理中若干典型问题的分析与改进建议[D].北京交通大学,2012.
【关键词】 资格后审;预见性;问题研究
一、资格后审概述
资格审查是公开招标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筛选,就可以选择出满足招标要求的的,有能力参与项目的投资人,一般来说,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在开标前将投标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对一切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消息都进行消除,这样有效的遏制了围标、串标的现象,对招投标的周期也有一定的控制,一般20到30天就能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在现代的建筑活动中,为了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资格后审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后审制度,这个制度具有如下特点:招标公告中取消限制性条款及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全数入围;潜在投标人均可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投标人自行踏勘和网上提问、网上下载答疑文件;明确在资格审查、初步审查、详细评审等各阶段评定无效标的标准;资格审查和详细评标在评标中同时进行;招标文件中列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后续评标中不作调整;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必须通过投标人法定基本账户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付;借助计算机辅助完成基准价计算、总价报价排名、综合单价分析对比、材料价分析对比及不可竞争费用复核等工作;将投标人的资信得分计入评标的最终得分中。
二、资格后审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采用资格后审,围标串标的条件就被消除,有效的制止了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缩短了投招标的周期,保证了建筑活动更顺利的进行,促进了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公平的竞争增强了建筑活动的竞争力。但是,资格后审在执行过程中总是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对整个建筑活動有一定的不良影响。
1.企业低价竞争行为增强
在节约政府投资的情况下,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的低价抢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二次平均基准价”确定评审区间,即剔除通过资格审查单位一定数量(一般为资格审查通过单位数量的10%)的较高及较低报价,进行一次平均,再将一次平均值以下的报价进行二次平均,以二次平均值为基准价,选取离基准价绝对值最小的七家单位进入评审区间,经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这样能进入评审区间成为中标的最大前提,而基准价的确定则成为是否中标的关键。但基准价数据均来源于投标单位,虽能促进投标人竞争,但确定方式单一,提高了低价中标的可能。其次,在目前的招标文件中,没有设定工程成本价即最低限价,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投标单位恶性低价竞争。
2.工程项目的社会成本增加
在资格后审中,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可以购买招标文件,这导致大的招标项目出现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的投标人,多家竞争的过程中,对有实力的投标企业固然增加了中标的机会,但对规模比较小的,实力较弱的投标者无疑是比较大的打击,他们往往付出了很大的社会成本,工程项目整个社会成本的增加是资格后审出现的另一问题。有的投标人通过巨额的社会成本中标,在后期的建筑活动中,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在建筑活动进行的过程中,都会采取多种方式比如选取劣质材料等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从这方面来讲,资格的后审就造成了建筑活动的混乱,有的中标后为了得到预期利润,就制造大量设计变更,增加合同价,可能将导致腐败及合同纠纷。
3.经验不足企业中标,履约困难
在投招标的过程中,有的企业因价格优势中标,但由于企业自身实力不足,导致后期履约困难,这些企业大多经验不足,资历较浅,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招标活动的混乱,对后期的建筑工程的进度、质量等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4.政府的监管制度不力
在一些政府资金招标项目中,有的为了控制腐败,防止、遏制串标、围标现象,规定所有施工项目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对于大型、复杂的特殊项目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这会导致选择的施工企业的经验资质无法得到完全保障,在施工中工程的质量就难得到保证,进度也难以控制,给工程顺利实施带来一定风险,甚至会造成合同纠纷或施工企业退场等现象。
5.无法完全杜绝围标、串标
资格后审使项目在开标的那一刻才能够知道投标人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串标、围标现象,但并非像理论分析的那样能够完全避免围标、串标,在某些特定的专业工程项目招标中,如给水、供电线路工程、港口码头工程等,专业队伍数量较少,固定的投标企业都会在此聚集,有能力且有意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基本都比较熟悉或者有合作经历,为串标提供了条件。另外,有些企业或个人为了提高中标机会,设法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企业,以不同报价参加投标,这种行为也增加了中标的机会,但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招投标的市场。
三、资格后审问题的解决措施
1.健全资格后审规则
目前,在我国的招投标活动的过程中,对资格后审的理论研究还不是很成熟,对其中的一些规则规定的也不是很清楚,这就导致招投标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对双方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要想规范招投标的活动,首先就要对资格后审的规则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在不断的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单位或企业挂靠多家资质以提高中标率,面对这种现象,在资格后审中要对各项数据进行比对,一旦发现围标现象要立马解决,对不能确定的要逐级进行确认,发现问题要及时剔除。在制定资格后审规则中,要超前把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做细做实,尽量避免矛盾后移,为资格后审减压。招标机构在投标单位购买标书的时候开始就要开始对其的资格审查,要列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评审阶段的资格性审查工作具体条款。在招标开标阶段要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工作,要对审查的材料等进行及时的归档整理,在录入过程中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整理好方便日后查阅,要及时的公布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查的投标人,并在媒体上公布,健全行之有效的规则是规避资格后审风险的有力保证。
2.整合建筑行业,打破垄断
在建筑行业的实际招投标活动中,只有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建筑活动才能很好的进行。这就要求我们要对建筑行业进行整合,尤其是地区性的建筑市场,我们要对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身份进行确认,资质进行审核,只有展开公平的竞争,打破剪胡子市场的垄断,才能选出合适的有实力的投标人,有效的避免围标现象的发生。
3.建立健全行政法规制度和监督机制
在进行招投标的活动过程中,资格后审的工作应该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督,政府只有加强对其的监督和检验,按照资格后审的结果进行相应的比对和调查,保证整个后审过程的合法化和透明度,这样才是公平竞争的基础,要坚持公平的原则,在资格后审的过程中,对投标企业的各项资质进行审核、比对,选择出真的有实力的施工企业,同时要把握审查的期限和实现性。
综上所述,在进行招投标的资格后审中,我们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招投标方式,在保障中标企业利益的同时,对其资质也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对整个建筑活动的工程进度和质量等都有一定的保障作用。要及时总结资格后审的成功做法及不足之处,研究其必要性和科学性,并从立法定规的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将资格后审纳入法制化轨道.
参考文献:
[1]肖静,张照华,王凤鸣.资格后审预见性问题研究[J].安徽建筑,2009,05:147-148+161.
[2]董治.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3]姚楠.大型国有企业重点采购项目评标管理中若干典型问题的分析与改进建议[D].北京交通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