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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开始,沈阳市直机关工委针对发挥机关党委委员的作用,采取专题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思考,逐步在机关党委试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努力形成抓党建的合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
机关党委实施领导的职能要求。机关党委作为党在机关的一级组织,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是主责,机关党委委员是责任主体。实际工作中,机关党委委员都是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让他们在研究机关党建重要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可以有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解决机关党建力量不足的现实要求。机关党建承担着“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大量工作需要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规定,“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目前,机关党建任务繁重与党务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还一定程度存在。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能够解决这一现实问题。
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的时代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开创机关党建新局面,深入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党建“两张皮”“灯下黑”等突出问题,都需要机关党委委员积极参与、贡献力量。
对机关党建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机关党委委员作用发挥不重视,其根本原因还是对机关党建工作认识不深刻。有的单位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主要领导抓机关党建不上心、不用力。有的党员干部重业务轻党建,认为党建工作费时费力见效慢,不愿意参与机关党建工作。有的党务干部对机关党建核心任务把握不准,把“党建工作”简单混同于“党务工作”,不重视机关党委委员的作用发挥。
部分委员履职意识不强。机关党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推荐选举产生,是对委员各方面能力素质的肯定与认可。但是,部分专兼职委员对此还存在模糊认识,其原因包括:一是党建责任不落实。有的党组(党委)书记当“甩手掌柜”,对机关党委委员发挥作用不重视,致使当选机关党委委员只是荣誉,没有职责。二是缺乏主体责任感。有些单位确定机关党委委员预备人选时把关不准,导致部分委员“被产生”,个别委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三是委员选配不合理。有的单位机关党委委员均由主要处室处长兼任,平时业务工作繁重,党建工作精力投入明显不足。
党委委员履职机制制度不完善。一是职责定位不明确。在当前的各项党内规章制度中,对机关党委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未作出规范性要求,缺少相应的配套性制度措施,致使一些专兼职委员成为“挂名委员”。二是考核机制不健全。大部分单位以业务论成绩,忽视了对兼职党建工作的综合评价。在党建考核工作中,缺少对机关党委委员作用发挥的专项考核。三是业务培训不到位。部分专兼职委员学习意识不强,在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面前显得束手无策。调研发现,对专兼职委员的业务培训覆盖率较低,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培训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履职尽责要求。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在年度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作为重要要求进行部署,列为《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纳入《市直机关党建考核指标》印发执行,引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重视此项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关于在市直机关实行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度,规范委员配置,明确委员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让各级党组(党委)加强机关党委委员队伍建设有规可依、有令可行。三是加强检查督导。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检查督促工作,引导各单位机关党委切实“牵头”“管总”,指导各单位严格落实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并把委员分工负责制实行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
加强选拔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一是严把委员审核关。坚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单位机关党委换届、审批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科学设置机关党委委员名额,在认真考核专职副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的同时,同步审核委员预备人选,督促各单位强化对委员履职能力的考察。二是规范委员选任渠道。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结合各领域工作特点,将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科学合理充实到兼职委员队伍中来。积极推进机关党委组织委员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宣传委员由宣传培训处处长兼任等工作。三是开展委员专题培训工作。将专兼职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集中培训、分类集训、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切实提高委员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健全机制制度,构建履职尽责阵地。一是建立委员活动平台。工委积极督导各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机关党委会议事规则》《机关党委委员职责》等制度,大力推进机关党委委员履职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在党支部较多的机关单位,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过程督导,使委员工作真正向基层延伸。三是拓展委员活动渠道。在规范建立委员工作机制的同时,切实保障权力下放,按照分工负责制度安排,由委员牵头负责,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委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整体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
强化督促考核,激发干事担当动力。一是完善述职机制。加强对机关党委委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考核,工委规定委员每半年要向机关党委述职;推动各机关党委制定委员履职考核指標,做好委员履职记实考核工作。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工委将机关党委委员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积极推荐工作成绩突出的委员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同时,督促各单位完善委员管理规范,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和整改。三是完善考评机制。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工委将各单位机关党委委员配备情况、委员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项目,确保委员作用有效发挥。
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的重要意义
机关党委实施领导的职能要求。机关党委作为党在机关的一级组织,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是主责,机关党委委员是责任主体。实际工作中,机关党委委员都是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让他们在研究机关党建重要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可以有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解决机关党建力量不足的现实要求。机关党建承担着“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大量工作需要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规定,“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目前,机关党建任务繁重与党务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还一定程度存在。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能够解决这一现实问题。
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的时代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开创机关党建新局面,深入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党建“两张皮”“灯下黑”等突出问题,都需要机关党委委员积极参与、贡献力量。
影响机关党委委员作用发挥的主要问题
对机关党建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机关党委委员作用发挥不重视,其根本原因还是对机关党建工作认识不深刻。有的单位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主要领导抓机关党建不上心、不用力。有的党员干部重业务轻党建,认为党建工作费时费力见效慢,不愿意参与机关党建工作。有的党务干部对机关党建核心任务把握不准,把“党建工作”简单混同于“党务工作”,不重视机关党委委员的作用发挥。
部分委员履职意识不强。机关党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推荐选举产生,是对委员各方面能力素质的肯定与认可。但是,部分专兼职委员对此还存在模糊认识,其原因包括:一是党建责任不落实。有的党组(党委)书记当“甩手掌柜”,对机关党委委员发挥作用不重视,致使当选机关党委委员只是荣誉,没有职责。二是缺乏主体责任感。有些单位确定机关党委委员预备人选时把关不准,导致部分委员“被产生”,个别委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三是委员选配不合理。有的单位机关党委委员均由主要处室处长兼任,平时业务工作繁重,党建工作精力投入明显不足。
党委委员履职机制制度不完善。一是职责定位不明确。在当前的各项党内规章制度中,对机关党委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未作出规范性要求,缺少相应的配套性制度措施,致使一些专兼职委员成为“挂名委员”。二是考核机制不健全。大部分单位以业务论成绩,忽视了对兼职党建工作的综合评价。在党建考核工作中,缺少对机关党委委员作用发挥的专项考核。三是业务培训不到位。部分专兼职委员学习意识不强,在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面前显得束手无策。调研发现,对专兼职委员的业务培训覆盖率较低,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培训机制。
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的实践探索
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履职尽责要求。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在年度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作为重要要求进行部署,列为《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纳入《市直机关党建考核指标》印发执行,引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重视此项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关于在市直机关实行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度,规范委员配置,明确委员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让各级党组(党委)加强机关党委委员队伍建设有规可依、有令可行。三是加强检查督导。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检查督促工作,引导各单位机关党委切实“牵头”“管总”,指导各单位严格落实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并把委员分工负责制实行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
加强选拔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一是严把委员审核关。坚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单位机关党委换届、审批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科学设置机关党委委员名额,在认真考核专职副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的同时,同步审核委员预备人选,督促各单位强化对委员履职能力的考察。二是规范委员选任渠道。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结合各领域工作特点,将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科学合理充实到兼职委员队伍中来。积极推进机关党委组织委员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宣传委员由宣传培训处处长兼任等工作。三是开展委员专题培训工作。将专兼职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集中培训、分类集训、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切实提高委员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健全机制制度,构建履职尽责阵地。一是建立委员活动平台。工委积极督导各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机关党委会议事规则》《机关党委委员职责》等制度,大力推进机关党委委员履职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在党支部较多的机关单位,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过程督导,使委员工作真正向基层延伸。三是拓展委员活动渠道。在规范建立委员工作机制的同时,切实保障权力下放,按照分工负责制度安排,由委员牵头负责,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委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整体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
强化督促考核,激发干事担当动力。一是完善述职机制。加强对机关党委委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考核,工委规定委员每半年要向机关党委述职;推动各机关党委制定委员履职考核指標,做好委员履职记实考核工作。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工委将机关党委委员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积极推荐工作成绩突出的委员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同时,督促各单位完善委员管理规范,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和整改。三是完善考评机制。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工委将各单位机关党委委员配备情况、委员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项目,确保委员作用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