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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通过使用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重要创新。它不仅减轻了政府负担、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的效率,也通过引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为政府管理提供了新机制和新活力。但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认识不够深入,各地发展不平衡,购买的独立性和竞争性还不够强,买方市场不健全,缺少成本核算标准,财政资金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建立起真正规范化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还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机制;监管评估机制
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大约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最初是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开始试水实行,收到实际效果,后来开始向不同领域、不同地区推广。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开始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当前,已经形成了购买领域多样化、购买范围不断扩大,购买方式不断规范等特点。但是,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各地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推进力度不大;购买的独立性和竞争性还不够强;买方市场不健全、缺少成本核算标准、财政资金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还普遍存在。建立起真正规范化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还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基于这些问题,本文从健全政府购买机制与监管评估机制等方面研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路径。
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机制,实现规范管理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涉及到政府各部门、有关社会组织和机构以及社会公众,是一项承载了众多期望的重要政府改革。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直接涉及各方主体利益,涉及的工作链条比较长,必须构建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对公共服务购买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1,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釆购法统一管理。按照我国的《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釆购的内容包括对服务的购买。购买公共服务也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的一部分。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之时,应当首先明确公共服务也是政府采购服务的一部分,对相应的采购流程、采购方式、监管办法等,应该进一步明确,并强化监督。尤其是对于哪些公共服务应该集中采购、哪些必须采用竞争性投标,应该给以严格规定。
2,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统一管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经济活动,并以财政资金的流动为核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必须纳入政府预算,进行统一管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必须编制预算,安排好资金来源;应该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做好资金的申报、请款拨付等工作;应该应当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的支付责任和管理责任,从制度上保障政府财政资金的规范化使用。
3,针对项目特点,建立完整的购买流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很多类别,整体来说,其购买程序是大体一致的。同时针对项目特点,购买的流程管理上也应有所不同,应该有一些可选项。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决定了购买价格的核算、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上都具有一定的难度。建议针对公共服务的可量化程度和服务周期长度、服务的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建立健全监管评估机制
构建立体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管机制,在政府购买的不同环节,调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对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不滥用、公共服务低成本高质量、让服务对象满意、让竞争对手无话可说。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督机制,应该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监督,二是政府对承购方的监督。应当形成以法律为保障,以财政部门和职能部门为主,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为辅,充分借助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应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部门为辅来进行。
财政部门的监督主要是对购买过程的监管和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一方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内容,必须按照《政府釆购法》的规定办理,需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还应该根据资金流向、划拨进程、资金使用绩效等,对具体购买的职能部门的行为进行监管。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监管责任。实际上,公共服务的需求者即接受服务者也有对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管的责任。有充分发挥公众的作用,才能够更好地对购买公共服务进行监管。应该为公众提供通畅的信息反馈渠道,鼓励他们提出自己的需求、对接受的服务进行公正的评价,对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机构进行监督。例如在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机构设立无障碍信箱、电话等,对公众反映的情况进行公正的调查并及时处理。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平台和信息技术载体,创新监管渠道和形式,加大监管力度。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应该重点对以下环节进行监管:购买公共服务的预算编制环节;购买方式的选择环节;承购方的选择环节;契约的履行环节;购买的结算环节。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全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了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者贪污受贿情况,抑或违反购买契约的情况,都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如果发现承购者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况,除了按照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追宄责任,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通过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
此外,对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进行绩效评估,是测定购买效果、判断承购方的专业性、管理能力和提供公共服务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有效的监督手段。应该构建专业化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包括价格评估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绩效评估是购买资金支付和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估机制应包括:明确评估主体;制定标准化、可操作化的评估方式和评估标准;明确评估方式,引入社会评估机制;在评估结果的运用上,根据评估结果完成项目资金的结算。
参考文献
【1】刘坤,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J】,中国财政,2014,04
【2】张丽君,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财政监督,2012,27
作者简介:穆艳蓉(1989-11-),女,山东济南人,现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行政管理专业。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机制;监管评估机制
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大约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最初是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开始试水实行,收到实际效果,后来开始向不同领域、不同地区推广。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开始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当前,已经形成了购买领域多样化、购买范围不断扩大,购买方式不断规范等特点。但是,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各地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推进力度不大;购买的独立性和竞争性还不够强;买方市场不健全、缺少成本核算标准、财政资金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还普遍存在。建立起真正规范化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还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基于这些问题,本文从健全政府购买机制与监管评估机制等方面研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路径。
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机制,实现规范管理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涉及到政府各部门、有关社会组织和机构以及社会公众,是一项承载了众多期望的重要政府改革。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直接涉及各方主体利益,涉及的工作链条比较长,必须构建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对公共服务购买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1,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釆购法统一管理。按照我国的《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釆购的内容包括对服务的购买。购买公共服务也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的一部分。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之时,应当首先明确公共服务也是政府采购服务的一部分,对相应的采购流程、采购方式、监管办法等,应该进一步明确,并强化监督。尤其是对于哪些公共服务应该集中采购、哪些必须采用竞争性投标,应该给以严格规定。
2,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统一管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经济活动,并以财政资金的流动为核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必须纳入政府预算,进行统一管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必须编制预算,安排好资金来源;应该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做好资金的申报、请款拨付等工作;应该应当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的支付责任和管理责任,从制度上保障政府财政资金的规范化使用。
3,针对项目特点,建立完整的购买流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很多类别,整体来说,其购买程序是大体一致的。同时针对项目特点,购买的流程管理上也应有所不同,应该有一些可选项。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决定了购买价格的核算、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上都具有一定的难度。建议针对公共服务的可量化程度和服务周期长度、服务的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建立健全监管评估机制
构建立体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管机制,在政府购买的不同环节,调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对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不滥用、公共服务低成本高质量、让服务对象满意、让竞争对手无话可说。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督机制,应该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监督,二是政府对承购方的监督。应当形成以法律为保障,以财政部门和职能部门为主,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为辅,充分借助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应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部门为辅来进行。
财政部门的监督主要是对购买过程的监管和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一方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内容,必须按照《政府釆购法》的规定办理,需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还应该根据资金流向、划拨进程、资金使用绩效等,对具体购买的职能部门的行为进行监管。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监管责任。实际上,公共服务的需求者即接受服务者也有对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管的责任。有充分发挥公众的作用,才能够更好地对购买公共服务进行监管。应该为公众提供通畅的信息反馈渠道,鼓励他们提出自己的需求、对接受的服务进行公正的评价,对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机构进行监督。例如在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机构设立无障碍信箱、电话等,对公众反映的情况进行公正的调查并及时处理。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平台和信息技术载体,创新监管渠道和形式,加大监管力度。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应该重点对以下环节进行监管:购买公共服务的预算编制环节;购买方式的选择环节;承购方的选择环节;契约的履行环节;购买的结算环节。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全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了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者贪污受贿情况,抑或违反购买契约的情况,都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如果发现承购者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况,除了按照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追宄责任,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通过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
此外,对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进行绩效评估,是测定购买效果、判断承购方的专业性、管理能力和提供公共服务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有效的监督手段。应该构建专业化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包括价格评估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绩效评估是购买资金支付和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估机制应包括:明确评估主体;制定标准化、可操作化的评估方式和评估标准;明确评估方式,引入社会评估机制;在评估结果的运用上,根据评估结果完成项目资金的结算。
参考文献
【1】刘坤,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J】,中国财政,2014,04
【2】张丽君,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财政监督,2012,27
作者简介:穆艳蓉(1989-11-),女,山东济南人,现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行政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