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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疾病种类、病人状况和药理学理论选择最佳的药物及其制剂,制定或调整给药方案,以期有效、安全地防治疾病的措施。首先要求对疾病做出准确的诊断,从而针对病因和主要病症选择最适宜的药物,经正确的用药途径,给与适当的剂量,按合理的时间间隔完成正确的疗程,达到预期的治疗目标。本文就药物的选择做了如下探讨。
关键词:药物 选择 体会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0-0106-02
根据疾病种类、病人状况和药理学理论选择最佳的药物及其制剂,制定或调整给药方案,以期有效、安全地防治疾病的措施。首先要求对疾病做出准确的诊断,从而针对病因和主要病症选择最适宜的药物,经正确的用药途径,给与适当的剂量,按合理的时间间隔完成正确的疗程,达到预期的治疗目标。
合理用药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药物的选择:用药合理与否,关系到治疗的成败。在选择用药时,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1)是否有用药的必要。在可用可不用的情况下无需用药。
(2)若必须用药,就应考虑疗效问题。为尽快治愈病人,在可供选择的同类药物中,应首选疗效最好的药。
(3)药物疗效与药物不良反应的轻重权衡。大多数药物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副作用或其他不良反应,以及耐药、成瘾等。一般来说,应尽可能选择对病人有益无害或益多害少的药物,因此在用药时必须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防止滥用药物。
(4)联合用药问题。联合用药可能使原有药物作用增加,称为协同作用;也可能使原有药物作用减弱,称为拮抗作用。提高治疗效应,减弱毒副反应是联合用药的目的,反之,治疗效应降低,毒副反应加大,是联合用药不当所致会对患者产生有害反应。
制剂的选择:同一药物、同一剂量、不同的制剂会引起不同的药物效应,这是因为制造工艺不同导致了药物生物利用度的不同。选择适宜的制剂也是合理用药的重要环节。
剂量的选择: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通常采用最小有效量与达到最大治疗作用但尚未引起毒性反应的剂量之间的那一部分剂量作为常用量。临床所规定的常用量一般是指成人(18~60岁)的平均剂量,但对药物的反应因人而异。年龄、性别、营养状况、遗传因素等对用药剂量都有影响。小儿所需剂量较小,一般可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按成人剂量折算。老人的药物可按成人剂量酌减。另外,对于体弱、营养差、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量也应相应减少。
给药途径的选择:不同给药途径影响药物在体内的有效浓度,与疗效关系密切。如硫酸镁注射给药产生镇静作用,而口服给药则导泻。各种给药方法都有其特点,临床主要根据病人情况和药物特点来选择。
(1)口服。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具有方便、经济、安全等优点,适用于大多数药物和病人;主要缺点是吸收缓慢而不规则,药物可刺激胃肠道,在到达全身循环之前又可在肝内部分破坏,也不适用于昏迷、呕吐及婴幼儿、精神病等病人。
(2)直肠给药。主要适用于易受胃肠液破坏或口服易引起恶心、呕吐等少数药物,如水合氯醛,但使用不便,吸收受限,故不常用。
(3)舌下给药。只适合于少数用量较小的药物,如硝酸甘油片剂舌下给药治疗心绞痛,可避免胃肠道酸、碱、酶的破坏,吸收迅速,奏效快。
(4)注射给药。具有吸收迅速而完全、疗效确实可靠等优点。皮下注射吸收均匀缓慢,药效持久,但注射药液量少(1~2毫升),并能引起局部疼痛及刺激,故使用受限;因肌肉组织有丰富的血管网,故肌肉注射吸收较皮下为快,药物的水溶液、混悬液或油制剂均可采用,刺激性药物亦宜选用肌注;静脉注射可使药物迅速、直接、全部入血浆生效,特别适用于危重病人,但静脉注射只能使用药物的水溶液,要求较高,较易发生不良反应,有一定的危险性,故需慎用。
(5)吸入法给药。适用于挥发性或气体药物,如吸入性全身麻醉药。
(6)局部表面给药。如擦涂、滴眼、喷雾、湿敷等,主要目的是在局部发挥作用。
给药时间间隔、用药时间及疗程的选择:
适当的给药时间间隔是维持血药浓度稳定、保证药物无毒而有效的必要条件。给药时间间隔太长,不能维持有效的血药浓度;间隔过短可能会使药物在体内过量,甚至引起中毒。根据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规律,以药物血浆半衰期为时间间隔恒速恒量给药,4~6个半衰期后血药浓度可达稳态。实际应用中,大多数药物是每日给药3~4次,只有特殊药物在特殊情况下才规定特殊的给药间隔,如洋地黄类药物。对于一些代谢较快的药物可由静脉滴注维持血药浓度恒定,如去甲肾上腺素、催产素等。对于一些受机体生物节律影响的药物应按其节律规定用药时间,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根据激素清晨分泌最高的特点,选定每日清晨给药以增加疗效,减少副作用。
药物的服用时间应根据具体药物而定:
易受胃酸影响的药物应饭前服,如抗酸药;易对胃肠道有刺激的药物宜饭后服,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而镇静催眠药应睡前服,以利其发挥药效,适时入睡。
疗程的长短应视病情而定:
一般在症状消失后即可停药,但慢性疾病需长期用药者,应根据规定疗程给药,如抗结核药一般应至少连续应用半年至一年以上。另外,疗程长短还应根据药物毒性大小而定,如抗癌药物应采用间歇疗法给药。
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有些病人对某种药特别敏感,称为高敏性;反之,对药物敏感性低则称为耐受性;有些病人对药物产生的反应与其他人有质的不同,即为变态反应。因此,临床用药既要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也要考虑病人实际情况,做到因人施治。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性别、病理状态、精神因素、遗传因素和营养状态等。
关键词:药物 选择 体会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0-0106-02
根据疾病种类、病人状况和药理学理论选择最佳的药物及其制剂,制定或调整给药方案,以期有效、安全地防治疾病的措施。首先要求对疾病做出准确的诊断,从而针对病因和主要病症选择最适宜的药物,经正确的用药途径,给与适当的剂量,按合理的时间间隔完成正确的疗程,达到预期的治疗目标。
合理用药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药物的选择:用药合理与否,关系到治疗的成败。在选择用药时,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1)是否有用药的必要。在可用可不用的情况下无需用药。
(2)若必须用药,就应考虑疗效问题。为尽快治愈病人,在可供选择的同类药物中,应首选疗效最好的药。
(3)药物疗效与药物不良反应的轻重权衡。大多数药物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副作用或其他不良反应,以及耐药、成瘾等。一般来说,应尽可能选择对病人有益无害或益多害少的药物,因此在用药时必须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防止滥用药物。
(4)联合用药问题。联合用药可能使原有药物作用增加,称为协同作用;也可能使原有药物作用减弱,称为拮抗作用。提高治疗效应,减弱毒副反应是联合用药的目的,反之,治疗效应降低,毒副反应加大,是联合用药不当所致会对患者产生有害反应。
制剂的选择:同一药物、同一剂量、不同的制剂会引起不同的药物效应,这是因为制造工艺不同导致了药物生物利用度的不同。选择适宜的制剂也是合理用药的重要环节。
剂量的选择: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通常采用最小有效量与达到最大治疗作用但尚未引起毒性反应的剂量之间的那一部分剂量作为常用量。临床所规定的常用量一般是指成人(18~60岁)的平均剂量,但对药物的反应因人而异。年龄、性别、营养状况、遗传因素等对用药剂量都有影响。小儿所需剂量较小,一般可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按成人剂量折算。老人的药物可按成人剂量酌减。另外,对于体弱、营养差、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量也应相应减少。
给药途径的选择:不同给药途径影响药物在体内的有效浓度,与疗效关系密切。如硫酸镁注射给药产生镇静作用,而口服给药则导泻。各种给药方法都有其特点,临床主要根据病人情况和药物特点来选择。
(1)口服。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具有方便、经济、安全等优点,适用于大多数药物和病人;主要缺点是吸收缓慢而不规则,药物可刺激胃肠道,在到达全身循环之前又可在肝内部分破坏,也不适用于昏迷、呕吐及婴幼儿、精神病等病人。
(2)直肠给药。主要适用于易受胃肠液破坏或口服易引起恶心、呕吐等少数药物,如水合氯醛,但使用不便,吸收受限,故不常用。
(3)舌下给药。只适合于少数用量较小的药物,如硝酸甘油片剂舌下给药治疗心绞痛,可避免胃肠道酸、碱、酶的破坏,吸收迅速,奏效快。
(4)注射给药。具有吸收迅速而完全、疗效确实可靠等优点。皮下注射吸收均匀缓慢,药效持久,但注射药液量少(1~2毫升),并能引起局部疼痛及刺激,故使用受限;因肌肉组织有丰富的血管网,故肌肉注射吸收较皮下为快,药物的水溶液、混悬液或油制剂均可采用,刺激性药物亦宜选用肌注;静脉注射可使药物迅速、直接、全部入血浆生效,特别适用于危重病人,但静脉注射只能使用药物的水溶液,要求较高,较易发生不良反应,有一定的危险性,故需慎用。
(5)吸入法给药。适用于挥发性或气体药物,如吸入性全身麻醉药。
(6)局部表面给药。如擦涂、滴眼、喷雾、湿敷等,主要目的是在局部发挥作用。
给药时间间隔、用药时间及疗程的选择:
适当的给药时间间隔是维持血药浓度稳定、保证药物无毒而有效的必要条件。给药时间间隔太长,不能维持有效的血药浓度;间隔过短可能会使药物在体内过量,甚至引起中毒。根据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规律,以药物血浆半衰期为时间间隔恒速恒量给药,4~6个半衰期后血药浓度可达稳态。实际应用中,大多数药物是每日给药3~4次,只有特殊药物在特殊情况下才规定特殊的给药间隔,如洋地黄类药物。对于一些代谢较快的药物可由静脉滴注维持血药浓度恒定,如去甲肾上腺素、催产素等。对于一些受机体生物节律影响的药物应按其节律规定用药时间,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根据激素清晨分泌最高的特点,选定每日清晨给药以增加疗效,减少副作用。
药物的服用时间应根据具体药物而定:
易受胃酸影响的药物应饭前服,如抗酸药;易对胃肠道有刺激的药物宜饭后服,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而镇静催眠药应睡前服,以利其发挥药效,适时入睡。
疗程的长短应视病情而定:
一般在症状消失后即可停药,但慢性疾病需长期用药者,应根据规定疗程给药,如抗结核药一般应至少连续应用半年至一年以上。另外,疗程长短还应根据药物毒性大小而定,如抗癌药物应采用间歇疗法给药。
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有些病人对某种药特别敏感,称为高敏性;反之,对药物敏感性低则称为耐受性;有些病人对药物产生的反应与其他人有质的不同,即为变态反应。因此,临床用药既要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也要考虑病人实际情况,做到因人施治。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性别、病理状态、精神因素、遗传因素和营养状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