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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安机关警察权力的运行必须符合“严格、公正、文明”的要求。而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着警察权力被滥用、权力指向异化、公民对警察行为投诉权过分张扬以及民警正常执法活动保障机制缺失等现象。欲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加强有关警察权力的立法工作,建立科学的公民投诉处理机制以及执法维权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