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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结合国内出租车经营现状,依据针对阜新市出租车经营状况的调查数据,以笔者所做《关于阜新市出租车经营乱象的调查研究》调查报告为依托,以阜新市为例,试分析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准入资质及监管措施,指出现有条件的不足,并提出解决方案,主张建立社会监督、市民参与、司机自觉、政府监督的监督管理机制。
关键词:出租车;准入资质;监管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2.2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2-0237-02
作者简介:杨吕吕(1993-),贵州六盘水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专业,研究方向:公共事务管理,债和合同;翟思远(1994-),上海崇明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专业,研究方向:债和合同;周晶(1994-),辽宁丹东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专业,研究方向:民事纠纷。
一、出租车的发展
我国的出租车行业发展较晚,自改革开放至今,大致经历了国有企业垄断经营时期(1978-1985年)、缓慢发展时期(1985-1992年)、一般市场准入时期(1992-1996年)以及特许经营时期(1996年至今)[1],每个发展时期都有其特有的特征,随之而变最明显的是出租车数量的迅猛增长,以沈阳市为例,1980年沈阳市全市上线运营的出租车仅仅98台,1980年至1990年间,沈阳市出租车数量由原来的98台,增长到2998台,截止2011年底,沈阳市交通局公布全市在线运营的出租车数量为17200余台,相关从业人员接近50000人[2],可见发展速度之快。
二、我国法律法规对出租车运营的法律规制
随着出租车行业的不断发展,为了保证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及各省市,地区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等,均强调了出租营运经营需保证质量,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但是,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相伴的却不是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相反,出租车行业丑态百出,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所做的《关于阜新市出租车经营乱象的调查研究》报告为例,阜新市出租车行业存在拼客、载客、绕行甚至骚扰乘客等不良现象,这说明在现有体制下,如何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问题,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形象,还有待商榷。
三、现有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监管措施
就我国对于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而言,采用考试和继续教育的模式来保证出租车行业人员的工作素质能满足大众的需要,在我国,如果要从事出租营运行业,需要取得必要的驾驶证,同时满足必要的要求参加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我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二)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四、阜新市出租车经营乱象
在针对阜新市出租车的调查中,97%的受访民众表示出行方式会首选出租车,可推知阜新市出租车使用频率较高,使用频率居高,必然要求的是相关服务措施及监管政策的到位,然而根据调查数据显示,阜新市出租车存在卫生差,司机故意绕行、恶意拼客等不良现象,仅有3%的民众对阜新市出租车服务表示满意,综合而论,阜新市出租车经营状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环境差、服务态度欠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在关于阜新市出租车卫生状况及司机服务态度的调查中,34%的受访者表示对其卫生及服务态度存在异议,提升空间较大。
(二)拼客、绕行等常见出租车违规现象严重,阜新市出租车违规行为多样,涵盖拼客、车况欠佳任然载客、超速行驶、超载、宰客、恶意绕行等,其中以拼客、宰客最为突出,占总人数的50%以上,超速行驶、超载危险驾驶行为亦达到两层,恶意绕行坑乘客比例也达到11%。值得指出的是为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多样性,调查人员选取了阜新市市中心区域,重点学区等地点即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北门、解放大街与八一路交汇处、解放广场、新玛特、中华路与工业界交汇处、保健路与中华路交汇处进行走访调查,数据收集主要包括目测出租车违规现象及十分钟之内通过车辆数,调查人员分5天对以上6个地点进行数据采集,各个点及各个点之间的分点数据采集时间均为10分钟,时间断均为下午下班高峰期,同时采用两人采集的方式对比双方数据取均值得到最终数据。
(三)计价器使用频率较低,部分计价器存在计程不准,发票使用率底下。我国《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出租车在日常营运中应当使用计价器,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服务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消费发票,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利益,保障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重要凭据,在受访对象当中37%的人表示计价器存在改造可能,同公里内不同出租车计价存在较大差异,有82%的人员表示从未收到过出租车司机的消费发票,即使索要,得到的人也仅为11%。
五、阜新市出租车乱像整改及行业监管措施构想
综上,阜新市出租车行业乱像百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改善现有状态,创新形式的阜新出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和制度建设。
(一)健全社会评价体系,在关于阜新市出租车内部卫生及司机的服务态度的调查中。过半的市民认为卫生及服务水平仅为一般可见阜新市出租车卫生及司机态度有待改进,健全出租车服务评价体系,将评价权利下方到普通民众,尊重他们的发言权,同时附加建立惩戒制度,明善惩恶,多角度,全方位的对出租车服务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推动阜新市出租车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落实执法权,全方位而无死角。如前所诉,阜新市出租车计价器使用频率较低,宰客,漫天要价等违规现象明显。针对可能出现的消费欺诈现象,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相关改造企业的教育与宣传工作,从根本上杜绝出租车计价器非法改造工作,加强出租车司机的思想道德教育,并对出租车司机定期进行思想考评和诚信考核。
(三)严格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强化出租车司机继续教育制度。我国现有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主要侧重于出租车司机技能测试,忽略道德理论的考评,笔者认为,应加强从业人员道德水平测试,从业人员应满足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水平,不应出现“危险分子”,同时也应加强继续教育制度,综合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考核,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六、结语
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及服务完善,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幸福感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形成市民参与、社会监督、司机自觉、政府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是保证这一民生工程平稳保质提升的重要保障之一。
[参考文献]
[1]李晗睿.浅论出租汽车跨区经营的政府规制[J].法制与社会,2014(5):164.
[2]刘建程.城市出租车行业进入规制研究——以沈阳市为例[D].辽宁大学,2013.
关键词:出租车;准入资质;监管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2.2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2-0237-02
作者简介:杨吕吕(1993-),贵州六盘水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专业,研究方向:公共事务管理,债和合同;翟思远(1994-),上海崇明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专业,研究方向:债和合同;周晶(1994-),辽宁丹东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专业,研究方向:民事纠纷。
一、出租车的发展
我国的出租车行业发展较晚,自改革开放至今,大致经历了国有企业垄断经营时期(1978-1985年)、缓慢发展时期(1985-1992年)、一般市场准入时期(1992-1996年)以及特许经营时期(1996年至今)[1],每个发展时期都有其特有的特征,随之而变最明显的是出租车数量的迅猛增长,以沈阳市为例,1980年沈阳市全市上线运营的出租车仅仅98台,1980年至1990年间,沈阳市出租车数量由原来的98台,增长到2998台,截止2011年底,沈阳市交通局公布全市在线运营的出租车数量为17200余台,相关从业人员接近50000人[2],可见发展速度之快。
二、我国法律法规对出租车运营的法律规制
随着出租车行业的不断发展,为了保证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及各省市,地区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等,均强调了出租营运经营需保证质量,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但是,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相伴的却不是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相反,出租车行业丑态百出,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所做的《关于阜新市出租车经营乱象的调查研究》报告为例,阜新市出租车行业存在拼客、载客、绕行甚至骚扰乘客等不良现象,这说明在现有体制下,如何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问题,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形象,还有待商榷。
三、现有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监管措施
就我国对于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而言,采用考试和继续教育的模式来保证出租车行业人员的工作素质能满足大众的需要,在我国,如果要从事出租营运行业,需要取得必要的驾驶证,同时满足必要的要求参加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我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二)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四、阜新市出租车经营乱象
在针对阜新市出租车的调查中,97%的受访民众表示出行方式会首选出租车,可推知阜新市出租车使用频率较高,使用频率居高,必然要求的是相关服务措施及监管政策的到位,然而根据调查数据显示,阜新市出租车存在卫生差,司机故意绕行、恶意拼客等不良现象,仅有3%的民众对阜新市出租车服务表示满意,综合而论,阜新市出租车经营状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环境差、服务态度欠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在关于阜新市出租车卫生状况及司机服务态度的调查中,34%的受访者表示对其卫生及服务态度存在异议,提升空间较大。
(二)拼客、绕行等常见出租车违规现象严重,阜新市出租车违规行为多样,涵盖拼客、车况欠佳任然载客、超速行驶、超载、宰客、恶意绕行等,其中以拼客、宰客最为突出,占总人数的50%以上,超速行驶、超载危险驾驶行为亦达到两层,恶意绕行坑乘客比例也达到11%。值得指出的是为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多样性,调查人员选取了阜新市市中心区域,重点学区等地点即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北门、解放大街与八一路交汇处、解放广场、新玛特、中华路与工业界交汇处、保健路与中华路交汇处进行走访调查,数据收集主要包括目测出租车违规现象及十分钟之内通过车辆数,调查人员分5天对以上6个地点进行数据采集,各个点及各个点之间的分点数据采集时间均为10分钟,时间断均为下午下班高峰期,同时采用两人采集的方式对比双方数据取均值得到最终数据。
(三)计价器使用频率较低,部分计价器存在计程不准,发票使用率底下。我国《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出租车在日常营运中应当使用计价器,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服务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消费发票,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利益,保障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重要凭据,在受访对象当中37%的人表示计价器存在改造可能,同公里内不同出租车计价存在较大差异,有82%的人员表示从未收到过出租车司机的消费发票,即使索要,得到的人也仅为11%。
五、阜新市出租车乱像整改及行业监管措施构想
综上,阜新市出租车行业乱像百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改善现有状态,创新形式的阜新出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和制度建设。
(一)健全社会评价体系,在关于阜新市出租车内部卫生及司机的服务态度的调查中。过半的市民认为卫生及服务水平仅为一般可见阜新市出租车卫生及司机态度有待改进,健全出租车服务评价体系,将评价权利下方到普通民众,尊重他们的发言权,同时附加建立惩戒制度,明善惩恶,多角度,全方位的对出租车服务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推动阜新市出租车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落实执法权,全方位而无死角。如前所诉,阜新市出租车计价器使用频率较低,宰客,漫天要价等违规现象明显。针对可能出现的消费欺诈现象,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相关改造企业的教育与宣传工作,从根本上杜绝出租车计价器非法改造工作,加强出租车司机的思想道德教育,并对出租车司机定期进行思想考评和诚信考核。
(三)严格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强化出租车司机继续教育制度。我国现有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主要侧重于出租车司机技能测试,忽略道德理论的考评,笔者认为,应加强从业人员道德水平测试,从业人员应满足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水平,不应出现“危险分子”,同时也应加强继续教育制度,综合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考核,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六、结语
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及服务完善,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幸福感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形成市民参与、社会监督、司机自觉、政府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是保证这一民生工程平稳保质提升的重要保障之一。
[参考文献]
[1]李晗睿.浅论出租汽车跨区经营的政府规制[J].法制与社会,2014(5):164.
[2]刘建程.城市出租车行业进入规制研究——以沈阳市为例[D].辽宁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