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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劳动收入份额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普遍下降的趋势,使得收入分配出现持续恶化的趋势。政府补贴不仅会影响企业发展,还会影响其内部收入分配,文章采用实证方法研究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政府补贴能够显著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从企业性质看,提高效应主要发生在民营企业,从地区看,提高效应主要发生在东部地区。文章的研究结论表明,政府对企业的财政补贴能够改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有利于改善社会收入分配。
关键词:政府补贴;劳动收入份额;上市公司
一、 引言
劳动收入份额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环节涉及三个主体:劳动者、资本所有者以及政府,国民收入也因此按分配主体分为三部分:劳动者报酬、利润以及政府在生产环节征收的生产税。由于劳动收入在社会中的分布要比资本收入更加公平,因此,劳动收入份额越高,意味着国民收入中按劳分配的比例越高,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也越公平,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最终收入分配的格局,因此,初次分配越公平,社会最终收入分配也会越公平。有鉴于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劳动收入份额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普遍下降的趋势,我国也同样出现了这种趋势,根据白重恩和钱震杰(2009)的研究,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在1995年~2003年下降了5.48个百分点。在我国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的现实背景下,劳动收入份额的持续下降无疑会进一步恶化社会收入分配。劳动收入份额的持续下降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影响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因素,比如偏向资本的技术进步,国有企业改制等,得出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本文则从政府补贴的角度出发,研究政府补贴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对企业进行补贴是各国政府的普遍做法,政府能够通过补贴改善经济运行效率,比如通过补贴企业创新支出,能够改善由于企业创新正外部性导致的创新不足,还可以通过补贴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比如通过补贴新能源企业,调整社会能源消费格局。现有研究讨论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全要素生产率(以下简称TFP)和企业绩效等的影响,尚未有研究关注到政府补贴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影响。本文认为,政府补贴首先会通过企业TFP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现有研究发现,政府补贴对企业TFP的影响呈现倒“U”型关系,即当补贴力度小于某一临界值时,政府补贴能够提高企业TFP,但当补贴力度高于某一临界值时,政府补贴反而会抑制企业TFP。在企业TFP与劳动收入份额关系方面,大多数研究发现,企业TFP提高会抑制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劳动力供给充足导致工人在工资和就业方面谈判能力较弱,因此从企业TFP提高带来的收益中分配到的比例也较小。因此,政府补贴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受补贴与企业TFP关系的影响,当补贴提高企业TFP时,补贴会抑制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相反,当补贴抑制企业TFP时,补贴会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其次,政府补贴会提高企业对员工劳动权益的保障进而增加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政府对企业补贴的范围和资金有限,企业为了争取补贴和应对政府对补贴项目的检查,会更加注重遵守劳动法规,比如遵守当地政府制定最低工资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配备劳动保护设备等,这都会提高企业工资总额,进而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具有正向作用。
从现有相关研究看,现有文献更多的集中于研究政府补贴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比如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全要素生产率以及出口等方面的影响,并未涉及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本文则弥补了这方面文献的空白。与以往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第一,采用企业样本数据,从微观角度考察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能够避免宏观数据带来的误差;第二,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能够解决企业随时间不变的不可观测因素导致的回归结果偏差,较好的解决了内生性问题;第三,研究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影响,有助于更全面的评价补贴对企业的综合影响,也为政府改革企业补贴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本文利用2009年~2015年中国A股上市企业数据实证检验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研究结论显示,政府补贴显著提高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表明政府补贴改善了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研究了政府补贴企业对初次收入分配的影响,有助于全面分析政府补贴的作用。本文以下部分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本文的实证设计,包括使用的数据和实证模型;第三部分是实证结果分析;第四部分是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 实证设计
1. 数据来源。本文使用中国2009年~2015年所有A股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并剔除了以下样本:一所有ST企业样本;二所有金融行业企业;三主要变量缺失的样本。为了防止极端值对回归结果的干扰,本文将所有企业层面的连续变量在首尾各0.5%进行缩尾,最后本文得到12 207个样本观测。本文所有企业层面的数据和宏观层面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CSMAR)。
2. 主要变量。
(1)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測量。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有多种测量方式,本文参考胡奕明和买买提依明·祖农(2013)的做法,采用工资总额与企业总资产之比衡量企业劳动收入份额(LS),其中工资总额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额”衡量,企业总资产以期末企业总资产衡量。此外,为了防止测量误差对回归结果的干扰,本文还参考要素成本法增加值的概念测算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进行稳健性检验,此时,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企业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 营业利润 企业折旧),其中企业工资总额以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衡量,营业利润取自利润表,企业折旧取自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由于计算出的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取值在0~1之间,参考相关文献的做法,本文对参考要素成本法增加值的概念计算出的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指标进行了logistic转换,并得到了转换后的结果:转换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NLS)=log(企业劳动收入份额/(1-企业劳动收入份额))。
关键词:政府补贴;劳动收入份额;上市公司
一、 引言
劳动收入份额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环节涉及三个主体:劳动者、资本所有者以及政府,国民收入也因此按分配主体分为三部分:劳动者报酬、利润以及政府在生产环节征收的生产税。由于劳动收入在社会中的分布要比资本收入更加公平,因此,劳动收入份额越高,意味着国民收入中按劳分配的比例越高,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也越公平,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最终收入分配的格局,因此,初次分配越公平,社会最终收入分配也会越公平。有鉴于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劳动收入份额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普遍下降的趋势,我国也同样出现了这种趋势,根据白重恩和钱震杰(2009)的研究,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在1995年~2003年下降了5.48个百分点。在我国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的现实背景下,劳动收入份额的持续下降无疑会进一步恶化社会收入分配。劳动收入份额的持续下降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影响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因素,比如偏向资本的技术进步,国有企业改制等,得出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本文则从政府补贴的角度出发,研究政府补贴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对企业进行补贴是各国政府的普遍做法,政府能够通过补贴改善经济运行效率,比如通过补贴企业创新支出,能够改善由于企业创新正外部性导致的创新不足,还可以通过补贴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比如通过补贴新能源企业,调整社会能源消费格局。现有研究讨论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全要素生产率(以下简称TFP)和企业绩效等的影响,尚未有研究关注到政府补贴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影响。本文认为,政府补贴首先会通过企业TFP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现有研究发现,政府补贴对企业TFP的影响呈现倒“U”型关系,即当补贴力度小于某一临界值时,政府补贴能够提高企业TFP,但当补贴力度高于某一临界值时,政府补贴反而会抑制企业TFP。在企业TFP与劳动收入份额关系方面,大多数研究发现,企业TFP提高会抑制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劳动力供给充足导致工人在工资和就业方面谈判能力较弱,因此从企业TFP提高带来的收益中分配到的比例也较小。因此,政府补贴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受补贴与企业TFP关系的影响,当补贴提高企业TFP时,补贴会抑制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相反,当补贴抑制企业TFP时,补贴会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其次,政府补贴会提高企业对员工劳动权益的保障进而增加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政府对企业补贴的范围和资金有限,企业为了争取补贴和应对政府对补贴项目的检查,会更加注重遵守劳动法规,比如遵守当地政府制定最低工资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配备劳动保护设备等,这都会提高企业工资总额,进而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具有正向作用。
从现有相关研究看,现有文献更多的集中于研究政府补贴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比如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全要素生产率以及出口等方面的影响,并未涉及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本文则弥补了这方面文献的空白。与以往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第一,采用企业样本数据,从微观角度考察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能够避免宏观数据带来的误差;第二,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能够解决企业随时间不变的不可观测因素导致的回归结果偏差,较好的解决了内生性问题;第三,研究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影响,有助于更全面的评价补贴对企业的综合影响,也为政府改革企业补贴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本文利用2009年~2015年中国A股上市企业数据实证检验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研究结论显示,政府补贴显著提高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表明政府补贴改善了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研究了政府补贴企业对初次收入分配的影响,有助于全面分析政府补贴的作用。本文以下部分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本文的实证设计,包括使用的数据和实证模型;第三部分是实证结果分析;第四部分是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 实证设计
1. 数据来源。本文使用中国2009年~2015年所有A股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并剔除了以下样本:一所有ST企业样本;二所有金融行业企业;三主要变量缺失的样本。为了防止极端值对回归结果的干扰,本文将所有企业层面的连续变量在首尾各0.5%进行缩尾,最后本文得到12 207个样本观测。本文所有企业层面的数据和宏观层面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CSMAR)。
2. 主要变量。
(1)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測量。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有多种测量方式,本文参考胡奕明和买买提依明·祖农(2013)的做法,采用工资总额与企业总资产之比衡量企业劳动收入份额(LS),其中工资总额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额”衡量,企业总资产以期末企业总资产衡量。此外,为了防止测量误差对回归结果的干扰,本文还参考要素成本法增加值的概念测算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进行稳健性检验,此时,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企业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 营业利润 企业折旧),其中企业工资总额以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衡量,营业利润取自利润表,企业折旧取自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由于计算出的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取值在0~1之间,参考相关文献的做法,本文对参考要素成本法增加值的概念计算出的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指标进行了logistic转换,并得到了转换后的结果:转换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NLS)=log(企业劳动收入份额/(1-企业劳动收入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