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福建省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近13亿元(不含厦门)用于63个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其中,福州市8个项目1.7477亿元,泉州市4个项目0.9500亿元,漳州市12个项目2.1610亿元,莆田市3个项目1.2300亿元,龙岩市7个项目1.7080亿元,三明市10个项目1.9430亿元,南平市10个项目1.7397亿元,宁德市9个项目1.5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