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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其形成需要大量的投入。公共信息资源的建设,应由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机制进行资金的筹措和投资。但是,需要合理把握公共信息资源建设的边界,以使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形成相得益彰的合作模式。财政既要充分重视满足直接的公共信息资源建设的资金要求,又要注意在信息资源建设中协调机制、技术提供以及成果共建共享等方面资金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