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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板,成为资本市场正规军。在中国,这一直是许多企业家们的梦想。因为一朝登陆主板,企业即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融到大量资金。
2014年5月1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首次表态“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如此,转板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家们看得见的未来。
2014年10月,证监会《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将推动在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深交所2015全年工作重点中,也着重提出了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丰富创业板层次,推动新三板与创业板转板试点。
2015年两会期间,肖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制定该转板方案是今年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目前中国已建立起了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但仍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即包括各层次市场之间没有建立转板机制等……
与创业板转板机制的畅通,将进一步提升新三板的热度,对新三板吸引企业挂牌与投资者参与产生积极作用。但随着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在2015年的全面铺开,转板还有必要吗?
不只是跳板
点点客(430177)是齐鲁证券推荐的一家移动信息服务商。2014年5月,在看到证监会主席肖钢有关转板的表态后,也曾跃跃欲试想“转板”。但随后8月进行做市交易后,公司法人代表黄梦对主办券商表示,“不转板了,新三板挺好的。”
太平洋证券副总裁程晓明对记者表示,此前之所以有转板需求,主要是因为交易不活跃,市场功能没有发挥。但如果未来市场足够活跃,企业是否还要转板?特别是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其规模小、未来不确定性高,这类企业投资人看不清,需要做市商制度为其估值定价,这类企业应该留在新三板。
所谓转板制度就是企业在不同层次的证券市场间流动的制度。早在2006年,监管层和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就曾帮一批企业设计“转板”机制,即先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待企业业绩符合A股IPO标准后,即可申请到交易所(当时主要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板制度。而只是企业完成在三板摘牌、继而在主板申请的过程。
2013年,在IPO暂停、新三板即将扩容的背景下,企业家们的上市梦再次汇聚到转板这个突破口上。彼时一些“创业板的好苗子”选择“迂回”战术,即先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以图谋日后再登陆主板。
2014年初新三板正式扩容后,有关转板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
一个细节是,此时正值互联网金融火爆,以BAT为代表的三大互联网巨头在境外资本市场上表现抢眼。这引起了决策层的重视,遂提出希望有关部门研究如何留住像BAT一样的好企业在国内。
但众所周知,一些TMT行业的代表公司,因其盈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与国内资本市场IPO条件有悖。
如此,才有了证监会对于“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的表态。但由于这类企业广泛采用成熟海外市场VIE结构,故转板也有一定的技术困难。
2014年11月19日,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刘健钧公开表示,证监会将加快完善新三板市场交易机制和转板机制,增加新三板的流动性和吸引力。这是监管层对于转板问题的又一次表态。
不过,记者还从多位主办券商处了解到,不同于首次公开发行(IPO),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或采取存量发行机制,因此,对于一家优质公司而言,一旦投资者门槛进一步降低,其在创业板又或新三板挂牌的效果几乎无异。
现在主办券商都与企业主达成了一致——随着交易市场的活跃,转板与否对企业而言已不那么重要。因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同样可以达到估值定价、进而融资的目的。
2015年,有关连续竞价等交易制度也在全国股转系统的部署范围内。如果新三板可以和主板一样采取连续竞价,那么转板还有什么意义吗?
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李旭东此前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提出,“新三板市场有孵化的功能,但不是为了主板市场而孵化,孵化的是新兴产业或高科技公司。”他进一步表示,新三板的定位与主板有区别,是一个独立市场而不是一个附属市场。
分层管理是当务之急
按照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的构想,对市场进行分层管理,进而引入连续竞价交易制度、适当降低投资者门槛,或可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而分层管理,是当务之急。
不过,有南方某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对于新三板市场大部分挂牌企业而言,由于公司股权较为集中,故还需要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在技术上和制度安排上动一番脑筋。
如此,PE投资人、挂牌企业或可不必再为转板与否而纠结。
申银万国证券分析师桂浩明指出,分层是新三板“大发展的基础”。市场分层是推进制度建设、丰富市场产品、提升交易所竞争力的基础性制度。
按照市场各方预计,未来新三板大致分为三层,即最高层——竞价交易层,中间层——做市交易层,底层——协議转让交易层。
股东和企业高管都十分看中分层管理这项制度。有创投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未来将重点布局一些可能处于竞价交易层的企业,连续竞价将为企业估值提升带来机会。
新三板企业与创业板/中小板企业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前者公司虽有着很高的成长性,但由于股票流动性差、风险偏高,所以估值更低。一旦新三板公司可以开展连续竞价交易并提升流动性,那么其估值水平也势必会提升。
如此,其交易机构与主板无异,投资机构也更有动力参与其中。
从证券研究角度,桂浩明建议,将信息披露作为分层主线,并采取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信息披露是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并持续挂牌要承担的义务,相应的以流动性作为主要权利来对等补偿,不同程度和质量的信披对应竞价、做市和协议等不同的转让方式。
上述创投机构人士称,分层之后,新三板的市场功能将更加丰富与完善,具备向综合性交易所发展的基础。内部层次之间的转换,可以作为不同层次市场间有机联系的有益探索。对于转层,首先,建议向上和向下的自愿通道完全打开;其次,强制降板需要严格执行;第三,降板是退市的过渡,给公司一个缓冲的机会,也给投资者保护更多空间;第四,进行相应制度设计并严格监管,防止利用转层进行政策套利。
该人士表示,以信息披露作为分层主线的设计方案,虽然在初期对监管要求较高,但通过技术手段还是容易实现的,而且符合事中及事后监管的方向。当然,随着市场成熟度的提升和挂牌主体的进一步丰富,可以考虑再细分二级层次,或者加入财务、市值等指标设立精选板块等等。
2014年5月1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首次表态“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如此,转板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家们看得见的未来。
2014年10月,证监会《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将推动在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深交所2015全年工作重点中,也着重提出了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丰富创业板层次,推动新三板与创业板转板试点。
2015年两会期间,肖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制定该转板方案是今年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目前中国已建立起了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但仍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即包括各层次市场之间没有建立转板机制等……
与创业板转板机制的畅通,将进一步提升新三板的热度,对新三板吸引企业挂牌与投资者参与产生积极作用。但随着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在2015年的全面铺开,转板还有必要吗?
不只是跳板
点点客(430177)是齐鲁证券推荐的一家移动信息服务商。2014年5月,在看到证监会主席肖钢有关转板的表态后,也曾跃跃欲试想“转板”。但随后8月进行做市交易后,公司法人代表黄梦对主办券商表示,“不转板了,新三板挺好的。”
太平洋证券副总裁程晓明对记者表示,此前之所以有转板需求,主要是因为交易不活跃,市场功能没有发挥。但如果未来市场足够活跃,企业是否还要转板?特别是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其规模小、未来不确定性高,这类企业投资人看不清,需要做市商制度为其估值定价,这类企业应该留在新三板。
所谓转板制度就是企业在不同层次的证券市场间流动的制度。早在2006年,监管层和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就曾帮一批企业设计“转板”机制,即先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待企业业绩符合A股IPO标准后,即可申请到交易所(当时主要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板制度。而只是企业完成在三板摘牌、继而在主板申请的过程。
2013年,在IPO暂停、新三板即将扩容的背景下,企业家们的上市梦再次汇聚到转板这个突破口上。彼时一些“创业板的好苗子”选择“迂回”战术,即先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以图谋日后再登陆主板。
2014年初新三板正式扩容后,有关转板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
一个细节是,此时正值互联网金融火爆,以BAT为代表的三大互联网巨头在境外资本市场上表现抢眼。这引起了决策层的重视,遂提出希望有关部门研究如何留住像BAT一样的好企业在国内。
但众所周知,一些TMT行业的代表公司,因其盈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与国内资本市场IPO条件有悖。
如此,才有了证监会对于“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的表态。但由于这类企业广泛采用成熟海外市场VIE结构,故转板也有一定的技术困难。
2014年11月19日,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刘健钧公开表示,证监会将加快完善新三板市场交易机制和转板机制,增加新三板的流动性和吸引力。这是监管层对于转板问题的又一次表态。
不过,记者还从多位主办券商处了解到,不同于首次公开发行(IPO),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或采取存量发行机制,因此,对于一家优质公司而言,一旦投资者门槛进一步降低,其在创业板又或新三板挂牌的效果几乎无异。
现在主办券商都与企业主达成了一致——随着交易市场的活跃,转板与否对企业而言已不那么重要。因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同样可以达到估值定价、进而融资的目的。
2015年,有关连续竞价等交易制度也在全国股转系统的部署范围内。如果新三板可以和主板一样采取连续竞价,那么转板还有什么意义吗?
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李旭东此前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提出,“新三板市场有孵化的功能,但不是为了主板市场而孵化,孵化的是新兴产业或高科技公司。”他进一步表示,新三板的定位与主板有区别,是一个独立市场而不是一个附属市场。
分层管理是当务之急
按照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的构想,对市场进行分层管理,进而引入连续竞价交易制度、适当降低投资者门槛,或可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而分层管理,是当务之急。
不过,有南方某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对于新三板市场大部分挂牌企业而言,由于公司股权较为集中,故还需要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在技术上和制度安排上动一番脑筋。
如此,PE投资人、挂牌企业或可不必再为转板与否而纠结。
申银万国证券分析师桂浩明指出,分层是新三板“大发展的基础”。市场分层是推进制度建设、丰富市场产品、提升交易所竞争力的基础性制度。
按照市场各方预计,未来新三板大致分为三层,即最高层——竞价交易层,中间层——做市交易层,底层——协議转让交易层。
股东和企业高管都十分看中分层管理这项制度。有创投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未来将重点布局一些可能处于竞价交易层的企业,连续竞价将为企业估值提升带来机会。
新三板企业与创业板/中小板企业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前者公司虽有着很高的成长性,但由于股票流动性差、风险偏高,所以估值更低。一旦新三板公司可以开展连续竞价交易并提升流动性,那么其估值水平也势必会提升。
如此,其交易机构与主板无异,投资机构也更有动力参与其中。
从证券研究角度,桂浩明建议,将信息披露作为分层主线,并采取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信息披露是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并持续挂牌要承担的义务,相应的以流动性作为主要权利来对等补偿,不同程度和质量的信披对应竞价、做市和协议等不同的转让方式。
上述创投机构人士称,分层之后,新三板的市场功能将更加丰富与完善,具备向综合性交易所发展的基础。内部层次之间的转换,可以作为不同层次市场间有机联系的有益探索。对于转层,首先,建议向上和向下的自愿通道完全打开;其次,强制降板需要严格执行;第三,降板是退市的过渡,给公司一个缓冲的机会,也给投资者保护更多空间;第四,进行相应制度设计并严格监管,防止利用转层进行政策套利。
该人士表示,以信息披露作为分层主线的设计方案,虽然在初期对监管要求较高,但通过技术手段还是容易实现的,而且符合事中及事后监管的方向。当然,随着市场成熟度的提升和挂牌主体的进一步丰富,可以考虑再细分二级层次,或者加入财务、市值等指标设立精选板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