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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的女病人黛比·珀迪因无法承受绝症折磨,想以安乐死体面地结束生命,但英国法律将会审判帮助她的丈夫,无奈下——
“活着,还是不活”,每一个饱受折磨的绝症患者恐怕都思考过这个问题。英国病人黛比·珀迪给出的答案是:去瑞士实施安乐死。可按照英国法律,辅助自杀是一种犯罪,为了让丈夫在自己死后免于起诉,珀迪把政府告上法庭,希望能修改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死亡权利。
起近政府实无奈
黛比·珀迪1995年被确诊患有多发性硬化症。也是在这一年,她遇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古巴爵士乐小提琴演奏家奥马尔·蓬特。“他不会讲英语,我不懂西班牙语,”珀迪回忆道,“但我们有爵士乐,还有一本字典。”
今年,珀迪45岁,被病体折磨得痛苦不堪。她不想继续这种没有尊严的生活,计划到瑞士一家辅助自杀的诊所,喝下一杯调有致命毒药的鸡尾酒,体面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她必须在没有丈夫帮助的情况下,独自完成这最后的旅程,因为依照英国法律,辅助他人自杀属于违法行为,哪怕是帮助自杀者预定酒店,或者推着轮椅上飞机。
于是,她开始了“维权”之路,将政府告上法庭,希望警方能向她做出保证,如果奥马尔帮助她去瑞士自杀,将不会受到起诉。
2月底,她的诉求遭驳回。高等法院3名法官组成的专门小组裁定,虽然他们十分同情珀迪,但不可能更改法律。目前,珀迪正考虑是否向英国国会上议院提起上诉,或者游说立法机构制定新的相关法律。
现行法律如虚设
近年来,约有100名英国公民前往瑞士苏黎世一家名叫“尊严”的诊所实施安乐死。至今,尚无一名辅助自杀者返回英国后遭起诉,但他们都多次遭警察盘问,并需等待数月,才被法院告知免于起诉。
去年底,英国检察官柯尔·斯塔摩尔宣布,他不会起诉詹姆斯夫妇。他们去年9月送23岁的瘫痪儿子到“尊严”诊所实现自杀心愿。
詹姆斯夫妇的儿子丹尼尔上大学时是一名优秀的橄榄球运动员,2007年在一次比赛中受伤,胸部以下高位截瘫。他曾3次企图自杀,多次向医生承但求一死。詹姆斯夫妇曾一再恳求儿子三思,但见丹尼尔去意已决,于是决定帮助他实现这一愿望。
检察官斯堪摩尔表示,尽管有足够证据可以起诉詹姆斯夫妇,但这样做“有违公众意愿”。他也不准备起诉那些帮助詹姆斯一家安排行程的朋友。
死亡实录上电视
詹姆斯夫妇的案件刚刚平息,另一桩关于安乐死的新闻在英国掀起更大波澜。
英国天空电视台去年12月9日晚播出患有运动神经元疾病的大学教授克雷格,尤尔特实施安乐死的纪录片《死亡的权利》。
片中,59岁的尤尔特清晰地说明了他选择安乐死的原因,称自己的身体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我厌倦了疾病的折磨、但我没有厌倦生命。”他说,“但现实是生命无法延续。如果我选择生命,也就是选择承受痛苦。”
他对相濡以沫27载的妻子玛丽说:“亲爱的,我是多么爱你。”玛丽则饱含深情地祝福:“祝你一路平安,我们还会相见。”随后,尤尔特用牙齿按下关闭呼吸器的按钮,喝下致命药剂,在他自己选择的贝多芬《第九交响乐》乐曲中安然逝去。
纪录片由获得过奥斯卡奖的加拿大纪录片导演约翰·扎利斯基拍摄于2006年9月,记录了尤尔特夫妇在英国家中做准备、前往瑞士、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这是英国电视台首次播出安乐死实况。
我的生命我做主
如今,珀迪的一纸诉状,再次引爆英国社会对辅助自杀现行法律规定的拷问。
珀迪正在为自己的“死亡之旅”做准备。她筹集了6000美元旅费,通知医生她随时可能需要一份医疗记录,并且开始计划行程。“我不想自杀。”她说,“我不想早早去瑞士结束我的生命,但我必须做好准备。”
她说,当她20岁时,认为轮椅生活十分可怕。可如今,她的想法变了,“让一个陌生人把我从浴室中抱出来,并不丢人。真正没有尊严的是让一个陌生人对我说:你无法控制你自己的生命。”
相关链接
各国关于安乐死的法律
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
目前,只有日本、瑞士、荷兰、比利时等国和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开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实施安乐死有严格的规定。以美国华盛顿州为例,规定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如果剩下的时间不到6个月,可以要求医生对其实施安乐死;要求安乐死的病人必须年满18岁,有行为能力并是该州居民;病人必须提出两次口头申请,间隔15天。并在有两名见证人的情况下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一名见证人不能是病人的亲属、继承人、负责治疗的医生或与申请者所住医院相关的人;开致命性处方或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必须向州卫生部门提交记录复印件,州卫生部门就法律的实施情况撰写年度报告。
英国1961年通过《自杀法》,不再将尝试自杀视作一种犯罪,但将协助自杀视作一种犯罪,最长刑期可判14年。根据《自杀法》条文的解释,“铺助、教唆、建议或促成自杀或尝试自杀”是一种犯罪行为。
由于安乐死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诸多方面,我国至今尚未为之立法。
“活着,还是不活”,每一个饱受折磨的绝症患者恐怕都思考过这个问题。英国病人黛比·珀迪给出的答案是:去瑞士实施安乐死。可按照英国法律,辅助自杀是一种犯罪,为了让丈夫在自己死后免于起诉,珀迪把政府告上法庭,希望能修改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死亡权利。
起近政府实无奈
黛比·珀迪1995年被确诊患有多发性硬化症。也是在这一年,她遇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古巴爵士乐小提琴演奏家奥马尔·蓬特。“他不会讲英语,我不懂西班牙语,”珀迪回忆道,“但我们有爵士乐,还有一本字典。”
今年,珀迪45岁,被病体折磨得痛苦不堪。她不想继续这种没有尊严的生活,计划到瑞士一家辅助自杀的诊所,喝下一杯调有致命毒药的鸡尾酒,体面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她必须在没有丈夫帮助的情况下,独自完成这最后的旅程,因为依照英国法律,辅助他人自杀属于违法行为,哪怕是帮助自杀者预定酒店,或者推着轮椅上飞机。
于是,她开始了“维权”之路,将政府告上法庭,希望警方能向她做出保证,如果奥马尔帮助她去瑞士自杀,将不会受到起诉。
2月底,她的诉求遭驳回。高等法院3名法官组成的专门小组裁定,虽然他们十分同情珀迪,但不可能更改法律。目前,珀迪正考虑是否向英国国会上议院提起上诉,或者游说立法机构制定新的相关法律。
现行法律如虚设
近年来,约有100名英国公民前往瑞士苏黎世一家名叫“尊严”的诊所实施安乐死。至今,尚无一名辅助自杀者返回英国后遭起诉,但他们都多次遭警察盘问,并需等待数月,才被法院告知免于起诉。
去年底,英国检察官柯尔·斯塔摩尔宣布,他不会起诉詹姆斯夫妇。他们去年9月送23岁的瘫痪儿子到“尊严”诊所实现自杀心愿。
詹姆斯夫妇的儿子丹尼尔上大学时是一名优秀的橄榄球运动员,2007年在一次比赛中受伤,胸部以下高位截瘫。他曾3次企图自杀,多次向医生承但求一死。詹姆斯夫妇曾一再恳求儿子三思,但见丹尼尔去意已决,于是决定帮助他实现这一愿望。
检察官斯堪摩尔表示,尽管有足够证据可以起诉詹姆斯夫妇,但这样做“有违公众意愿”。他也不准备起诉那些帮助詹姆斯一家安排行程的朋友。
死亡实录上电视
詹姆斯夫妇的案件刚刚平息,另一桩关于安乐死的新闻在英国掀起更大波澜。
英国天空电视台去年12月9日晚播出患有运动神经元疾病的大学教授克雷格,尤尔特实施安乐死的纪录片《死亡的权利》。
片中,59岁的尤尔特清晰地说明了他选择安乐死的原因,称自己的身体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我厌倦了疾病的折磨、但我没有厌倦生命。”他说,“但现实是生命无法延续。如果我选择生命,也就是选择承受痛苦。”
他对相濡以沫27载的妻子玛丽说:“亲爱的,我是多么爱你。”玛丽则饱含深情地祝福:“祝你一路平安,我们还会相见。”随后,尤尔特用牙齿按下关闭呼吸器的按钮,喝下致命药剂,在他自己选择的贝多芬《第九交响乐》乐曲中安然逝去。
纪录片由获得过奥斯卡奖的加拿大纪录片导演约翰·扎利斯基拍摄于2006年9月,记录了尤尔特夫妇在英国家中做准备、前往瑞士、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这是英国电视台首次播出安乐死实况。
我的生命我做主
如今,珀迪的一纸诉状,再次引爆英国社会对辅助自杀现行法律规定的拷问。
珀迪正在为自己的“死亡之旅”做准备。她筹集了6000美元旅费,通知医生她随时可能需要一份医疗记录,并且开始计划行程。“我不想自杀。”她说,“我不想早早去瑞士结束我的生命,但我必须做好准备。”
她说,当她20岁时,认为轮椅生活十分可怕。可如今,她的想法变了,“让一个陌生人把我从浴室中抱出来,并不丢人。真正没有尊严的是让一个陌生人对我说:你无法控制你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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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关于安乐死的法律
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
目前,只有日本、瑞士、荷兰、比利时等国和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开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实施安乐死有严格的规定。以美国华盛顿州为例,规定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如果剩下的时间不到6个月,可以要求医生对其实施安乐死;要求安乐死的病人必须年满18岁,有行为能力并是该州居民;病人必须提出两次口头申请,间隔15天。并在有两名见证人的情况下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一名见证人不能是病人的亲属、继承人、负责治疗的医生或与申请者所住医院相关的人;开致命性处方或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必须向州卫生部门提交记录复印件,州卫生部门就法律的实施情况撰写年度报告。
英国1961年通过《自杀法》,不再将尝试自杀视作一种犯罪,但将协助自杀视作一种犯罪,最长刑期可判14年。根据《自杀法》条文的解释,“铺助、教唆、建议或促成自杀或尝试自杀”是一种犯罪行为。
由于安乐死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诸多方面,我国至今尚未为之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