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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各级政府对政务数据的管理也愈发重视。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各地政务数據管理的发展难以趋于同步。针对这一现象,本文从数据收集汇聚、数据共享、数据安全和规章标准等四个方面加以简要分析。
关键词:政务数据、数据收集、收据共享、规章标准
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情报、资料、数据、图表、文字或者音像材料等资源的总称。政务数据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战略资源,其背后蕴含的巨大价值正逐步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关注利用的焦点。
一、数据收集汇聚依旧艰巨
政务数据作为社会大数据资源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数据类型多样、数据总量庞大等大数据的基本特征。在传统的电子政务系统中,以电子政务内网和专网为主阵地,电子政务外网为辅。不同部门之间购置独立的网络设备和存储设备,分别独立建设网络。这种相对独立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的相对安全,但是这种离散的网络分布导致了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难以实现共享、业务无法协同处理,数据存储冗余度高,形成了所谓的“信息孤岛”。而大数据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要求庞大的历史数据集之间进行互通共联,确保资源的共享开放性。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虽然不少地方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消除了政务网络的物理隔离,但是由于前期系统建设中部门的独立性,在具体的数据采集操作中数据属性与数据类型的交叉、混杂现象突出,导致依然存在数据采集的范围不清、采集的种类不明以及采集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等方面的问题,使得数据集中字段属性不完整、冗余噪音数据多、有用数据少。
二、数据共享依然困难
大数据时代,政务数据管理的首要目的是共享。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提出要打破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信息壁垒,消除“信息孤岛”,推动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实现共用共享。然而时至今日,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的问题上,部分地方部门依然存在三大共享难题,即“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能共享”:“不愿共享”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延迟共享、敷衍共享和抵制共享等,这里面有少数部门权力本位思想作祟的原因,只从自身利益考虑,认为数据“部门私有”,不愿主动共享,除此之外还有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原因,习惯遵循固定的工作模式,不愿迈出共享的步伐;“不敢贡献”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观望等待、胆小怕事、害怕创新等。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部门自身的政务数据资源不够客观真实,担心由于数据共享导致行政问责;另一方面是因为一旦政务数据共享,对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将会带来巨大挑战,发生数据资源泄露、破坏等安全事件的概率陡增,担心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带来意外事件或负面效果,他们认为“数据资源的安全与保密比共享本身更重要”,数据封闭比数据共享更安全,因此在共享与否的选择上,他们选择了后者;“不能共享”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数据孤立、数据矛盾等。地方政府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或电子平台多建立在单位系统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由于缺乏统筹规划,没有共同遵循的统一建设标准,在建立政务信息系统初期,以部门为中心,采用的应用开发技术和基础开发平台都各不相同,这必然导致各个部门即使在描述同一件事物的时候,采用的数据格式、属性种类和字段大小都差异甚大,即使部门之间有外部数据共享接口,由于诸多差异,依然会导致数据共享难度很大甚至不能共享。除此之外,政务数据共享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统一规章标准,责任划分不明确、管理边界模糊以及管理经费缺乏等现实问题的存在,进一步加大了政务数据共享的难度。
三、数据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政务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合理高效的管理应用,对于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治理功能和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务数据资源内容丰富,包含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等多个方面,每一种数据对于特定主体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传统的政务数据存储多以文件、档案等纸质为载体,属于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保护。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推广,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日常政务数据资源的存储载体也产生了变化,多以磁带、移动硬盘、网络云盘等电子存储载体为主。载体的变更给政务数据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大数据时代,政务数据资源的集约化程度较高,在技术上为政务数据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简而言之,所有的政务数据都集中存储在一个资源地中,就如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保障政务数据资源的安全,不仅仅是要保证“篮子”里面的“鸡蛋”不能减少或者被破坏,更需要注意的是要保障“篮子”的安全,一旦“篮子”出现问题就会出现“鸡蛋”连“篮子”“一锅端”的情形。当前,少数地方政府部门由于思想认识、财政资金、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政务数据资源的管理的确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管理规章标准依然欠缺
大数据时代,政务数据管理从数据收集、数据汇聚、数据存储、数据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到最后的监督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链条管理。如何保证数据的系统性可用性、如何保障数据的有效针对性、如何压实数据的管理责任等,都需要地方各级政府根据上级的政府数据资源管理标准,结合地方实际,出台本级的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然而,从国务院2015年9月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至今,全国只有3个地方以省级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较为完善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其他大部分地方只针对本地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某一环节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其中数据开放共享与数据收集汇聚两个方面占比较多,这就导致地方政务部门在对数据资源进行全链条的管理过程中,缺乏遵循的统一标准,政务平台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差,容错性低,同级不同部门之间政务平台建设“各自为政”,平台之间差异性大,数据采集、汇聚、存储无法统一处理,导致地方政府部门政务数据融合和共享难度增大,数据安全隐患增加,给政务数据资源的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
作为一项重要的大数据资源,各地方政府在政务数据管理改革中,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从数据收集、汇聚、共享到开放应用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促进数据资源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潜在价值,切实完善社会治理效果,保障政府服务效能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崔宏轶,冼骏. 政务数据管理中的“数据可用性”——痛点及其消解[J]. 中国行政管理,2019(8):55-60.
[2] 邓念国.政务数据管理的五个发展阶段[N].学习时报,2019(9).
关键词:政务数据、数据收集、收据共享、规章标准
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情报、资料、数据、图表、文字或者音像材料等资源的总称。政务数据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战略资源,其背后蕴含的巨大价值正逐步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关注利用的焦点。
一、数据收集汇聚依旧艰巨
政务数据作为社会大数据资源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数据类型多样、数据总量庞大等大数据的基本特征。在传统的电子政务系统中,以电子政务内网和专网为主阵地,电子政务外网为辅。不同部门之间购置独立的网络设备和存储设备,分别独立建设网络。这种相对独立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的相对安全,但是这种离散的网络分布导致了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难以实现共享、业务无法协同处理,数据存储冗余度高,形成了所谓的“信息孤岛”。而大数据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要求庞大的历史数据集之间进行互通共联,确保资源的共享开放性。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虽然不少地方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消除了政务网络的物理隔离,但是由于前期系统建设中部门的独立性,在具体的数据采集操作中数据属性与数据类型的交叉、混杂现象突出,导致依然存在数据采集的范围不清、采集的种类不明以及采集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等方面的问题,使得数据集中字段属性不完整、冗余噪音数据多、有用数据少。
二、数据共享依然困难
大数据时代,政务数据管理的首要目的是共享。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提出要打破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信息壁垒,消除“信息孤岛”,推动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实现共用共享。然而时至今日,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的问题上,部分地方部门依然存在三大共享难题,即“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能共享”:“不愿共享”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延迟共享、敷衍共享和抵制共享等,这里面有少数部门权力本位思想作祟的原因,只从自身利益考虑,认为数据“部门私有”,不愿主动共享,除此之外还有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原因,习惯遵循固定的工作模式,不愿迈出共享的步伐;“不敢贡献”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观望等待、胆小怕事、害怕创新等。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部门自身的政务数据资源不够客观真实,担心由于数据共享导致行政问责;另一方面是因为一旦政务数据共享,对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将会带来巨大挑战,发生数据资源泄露、破坏等安全事件的概率陡增,担心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带来意外事件或负面效果,他们认为“数据资源的安全与保密比共享本身更重要”,数据封闭比数据共享更安全,因此在共享与否的选择上,他们选择了后者;“不能共享”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数据孤立、数据矛盾等。地方政府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或电子平台多建立在单位系统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由于缺乏统筹规划,没有共同遵循的统一建设标准,在建立政务信息系统初期,以部门为中心,采用的应用开发技术和基础开发平台都各不相同,这必然导致各个部门即使在描述同一件事物的时候,采用的数据格式、属性种类和字段大小都差异甚大,即使部门之间有外部数据共享接口,由于诸多差异,依然会导致数据共享难度很大甚至不能共享。除此之外,政务数据共享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统一规章标准,责任划分不明确、管理边界模糊以及管理经费缺乏等现实问题的存在,进一步加大了政务数据共享的难度。
三、数据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政务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合理高效的管理应用,对于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治理功能和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务数据资源内容丰富,包含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等多个方面,每一种数据对于特定主体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传统的政务数据存储多以文件、档案等纸质为载体,属于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保护。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推广,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日常政务数据资源的存储载体也产生了变化,多以磁带、移动硬盘、网络云盘等电子存储载体为主。载体的变更给政务数据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大数据时代,政务数据资源的集约化程度较高,在技术上为政务数据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简而言之,所有的政务数据都集中存储在一个资源地中,就如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保障政务数据资源的安全,不仅仅是要保证“篮子”里面的“鸡蛋”不能减少或者被破坏,更需要注意的是要保障“篮子”的安全,一旦“篮子”出现问题就会出现“鸡蛋”连“篮子”“一锅端”的情形。当前,少数地方政府部门由于思想认识、财政资金、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政务数据资源的管理的确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管理规章标准依然欠缺
大数据时代,政务数据管理从数据收集、数据汇聚、数据存储、数据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到最后的监督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链条管理。如何保证数据的系统性可用性、如何保障数据的有效针对性、如何压实数据的管理责任等,都需要地方各级政府根据上级的政府数据资源管理标准,结合地方实际,出台本级的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然而,从国务院2015年9月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至今,全国只有3个地方以省级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较为完善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其他大部分地方只针对本地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某一环节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其中数据开放共享与数据收集汇聚两个方面占比较多,这就导致地方政务部门在对数据资源进行全链条的管理过程中,缺乏遵循的统一标准,政务平台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差,容错性低,同级不同部门之间政务平台建设“各自为政”,平台之间差异性大,数据采集、汇聚、存储无法统一处理,导致地方政府部门政务数据融合和共享难度增大,数据安全隐患增加,给政务数据资源的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
作为一项重要的大数据资源,各地方政府在政务数据管理改革中,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从数据收集、汇聚、共享到开放应用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促进数据资源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潜在价值,切实完善社会治理效果,保障政府服务效能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崔宏轶,冼骏. 政务数据管理中的“数据可用性”——痛点及其消解[J]. 中国行政管理,2019(8):55-60.
[2] 邓念国.政务数据管理的五个发展阶段[N].学习时报,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