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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桩悬案发生在1931年,2017年5月,有人声称真正破解了此案。那么,真正破解了吗?
伊芙琳尸体的发现者——约翰斯顿(左)和汤米。
艰难地走下大约1米高的堤岸,他俩急匆匆奔向那辆正在燃烧的轿车。汤米突然惊呼:“那是老板的车子!”他们围着这辆车看,约翰斯顿很疑惑:这辆车怎么会在这儿?火光中,隐约可见一个人躺在车子附近的地面上。他俩踉跄着走过去,看见那是一位女性。她腰部以下的衣服已被烧成碎片,她的双手因为严重冻伤而发黑。但他俩还是立刻辨认出,她就是老板的女儿伊芙琳。
“水、水……”伊芙琳一边艰难地睁开眼睛,一边用微弱的声音要水。约翰斯顿脱下自己的大衣,用它包裹伊芙琳。她睁开眼,但她显然认不出他俩。汤米对约翰斯顿说:“她不认识我们。”汤米跪在地上,想听清楚伊芙琳在说什么。她看起来很想告诉他们什么。汤米对约翰斯顿说:“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你试试看。”约翰斯顿弓下身子,想听清楚伊芙琳说的话。他只听懂她在说“那男人太可怕”。他和汤米把伊芙琳抬进大巴,把她放到一张车凳上,然后在严寒中尽量快马加鞭,向着奥特本驶去。
伊芙琳生前照片(时间大约为1930年)。
车子到达奥特本镇外的“狼嘴”沼泽地带后,该男子以一种奇怪的镇定,把一根香烟递给伊芙琳,但被伊芙琳拒绝。他以嘲讽口气说:“好吧,看来你是个独立的姑娘。”(对聆听者来说,这表明该男子的年龄应该比伊芙琳大,他有可能是一个中年男子。)然后,该男子突然一拳击中伊芙琳的一只眼睛。伊芙琳与该男子搏斗,但斗不过他。在挨了他又一拳之后,伊芙琳晕了过去。伊芙琳的讲述断断续续,让人难以理解。情况看来是:当她恢复意识后,意识到自己被强暴;该男子侧起身子,绕过依旧躺在驾驶座上的伊英琳的身体,靠在方向盘上驾驶汽车。
不久后,该男子停了车,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只瓶子,从瓶中倒出一些液体泼溅在伊芙琳身上。然后他跳出车,把车子点燃。接着,他把车推下堤岸,车子滚进了沼泽地。惊慌失措的伊芙琳,一开始无法打开车门。用尽浑身解数最终打开车门后,她滚落地面,拼命爬离正在燃烧的汽车,直到再也爬不动。后来她感觉自己听到另一辆车在前面停下,还听见两个男人对话,随后那辆车就开走了。在她快要讲完这些话时,她床边的聆听者发现她气数已尽。“我遭到了谋杀。”这是她死前对妈妈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们必须确定,这位年轻妇女是否遭到了谋害?第二,她是不是自己点燃了车子,并且因此偶然受了伤?”
在2月5日举行此案聆讯时,法官认为很清楚的是,伊芙琳死前的讲述明显受到了镇痛药物和她死前经历引起的惊厥的影响。言下之意是,她是在胡言乱语。她的讲述存在多个疑点,遭到专家证人质疑。虽然她说自己面部遭受重击,但检验尸体的病理学家并未发现她面部有任何创伤。虽然她很可能遭到了性侵犯,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遭到了强暴。她身上的伤表明,她是在燃烧的车子里待了一阵子之后才离开车子的。
此案发生大约20个月后,另一起点燃汽车的谋杀案似乎扇了诺森伯兰警方一记耳光。这起案件的杀手是布劳恩。他居住在距离奥特本不到160千米的约克郡的萨克森格兰奇。1934年2月,身高也是1.77米、做马夫的他因谋杀自己的老板而上了绞架。布劳恩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他与老板妻子有染。在被老板发现后,他射杀了老板,然后把尸体放进老板自己的车内并点燃车子,想以此掩盖罪行。
布劳恩一口泰因赛德口音,着装得体,爱戴圆顶礼帽,他还有个朋友住在奥特本镇附近。他在泰因赛德区度过童年,他在所杀老板的马场里的职责包括在苏格兰边界卖马。如果在伊芙琳案之前他在杰德堡从事马匹销售,他的最佳回家路线就是经过纽卡斯尔。而伊芙琳所描述的谋害她的那个男人,当时正是要去纽卡斯尔。
布劳恩也是骚扰妇女的惯犯。在上绞架之前,他在被问及有什么需要忏悔时似乎说了“该被烧死”,而这个词组的英语发音也可理解为“奥特本”。由此看来,谋杀伊芙琳的凶手,是否正是对美貌、财富一直心怀觊觎的布劳恩呢?
犯罪嫌疑人布劳恩以及布劳恩杀害老板案犯罪现场。
更奇怪的是,此人身高也是大约1.77米,也穿大衣,戴圆顶礼帽。此人有车,却经常招呼别人停车,让他搭便车。 那么,伊芙琳案到此是否就算真相大白了?当然不是。一来,布劳恩被揪出来是因为20世纪70年代一名英国独立调查者的调查结果。说布劳恩也是伊芙琳案的凶手,明显带有推测性质,英国警方对此也没有认可。二来,有关此案的一些描述因年代久远也互相矛盾,以讹传讹。第三,警方当初定案也备受质疑,但疑团未消。例如,凶手当初的确有可能站在波西阿姆斯酒馆外面等伊芙琳。这就能解释为什么酒馆服务员没见过他们进来。凶手击打伊芙琳的目的只是让她暂时昏厥,而不是要在她身上留下可见伤痕。有关她被强暴的说法可能系误解,因为据伊芙琳的母亲说,当时她问病床上的女儿凶手是否“骚扰”了她,女儿的回答为“是”。警方将此理解为伊芙琳自称被凶手强暴。此外,伊芙琳从不带火柴或打火机之类的东西,她的车上和现场附近都没有发现这类东西,那么她又怎么可能是自己点火的呢?还有,在身体极度虚弱的状况下,伊芙琳很可能记不住一些细节,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或者记错说错,从而被警方抓住辫子,以莫须有的理由反而被说成是在撒谎。
大多数研究过此案的犯罪历史学家,都相信伊芙琳应该是恐怖暴力犯罪的受害人。但凶手究竟是谁?为什么他会如此凶残?他怎样得以逍遥法外?他是不是一个惯犯?这些疑问一直没有明确答案。
2017年5月,英国女作家戴安妮宣布自己最终破解了80多年前的伊芙琳悬案。戴安妮说,作为一名主要写侦破小说的作家,她总需要一些新的素材和灵感。伊芙琳不明不白地惨死,促使她探究此案的真相。在英国,当一个人死后,验尸结果会被保留75年,到期后会被公开。为此,戴安妮查阅了有关伊芙琳案的大量解密档案。她发现这些文件完全被胡乱堆砌,没有条理。她思考:在这样的状况下,警方当年怎么会如此急于结案?
时间回到1931年,诺森伯兰郡警方总管负责伊芙琳案调查。这个年岁已高的总管并未受过警察专门训练,他的观点是保守和过时的。接手此案时,他还有一年就要退休。可以说,让这样的人主管此案是不妥的。有许多报告说,此人能力不足。解密档案很明显表明,他根本就不喜欢伊芙琳。
虽然伊芙琳的母亲对警方说,她相信自己的女儿被凶手强暴和殴打,但警方调查却没有发现殴打伤痕和强暴物证。于是,这个总管确信伊芙琳撒谎。在那个年代,女孩到了28岁还未婚的话,就会被认为精神不正常。该总管在解密档案中称伊芙琳是“喊狼来了的老处女”,他还提出此案纯属意外。他说,因为伊芙琳的车有保险,所以此案有可能是骗保出了意外。警方调查无果,所以伊芙琳案結案。
伊芙琳(右)16岁时与母亲及两个妹妹的合影。原本幸福的女孩命运却如此悲惨。
伊芙琳尸体的发现者——约翰斯顿(左)和汤米。
艰难地走下大约1米高的堤岸,他俩急匆匆奔向那辆正在燃烧的轿车。汤米突然惊呼:“那是老板的车子!”他们围着这辆车看,约翰斯顿很疑惑:这辆车怎么会在这儿?火光中,隐约可见一个人躺在车子附近的地面上。他俩踉跄着走过去,看见那是一位女性。她腰部以下的衣服已被烧成碎片,她的双手因为严重冻伤而发黑。但他俩还是立刻辨认出,她就是老板的女儿伊芙琳。
“水、水……”伊芙琳一边艰难地睁开眼睛,一边用微弱的声音要水。约翰斯顿脱下自己的大衣,用它包裹伊芙琳。她睁开眼,但她显然认不出他俩。汤米对约翰斯顿说:“她不认识我们。”汤米跪在地上,想听清楚伊芙琳在说什么。她看起来很想告诉他们什么。汤米对约翰斯顿说:“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你试试看。”约翰斯顿弓下身子,想听清楚伊芙琳说的话。他只听懂她在说“那男人太可怕”。他和汤米把伊芙琳抬进大巴,把她放到一张车凳上,然后在严寒中尽量快马加鞭,向着奥特本驶去。
伊芙琳生前照片(时间大约为1930年)。
车子到达奥特本镇外的“狼嘴”沼泽地带后,该男子以一种奇怪的镇定,把一根香烟递给伊芙琳,但被伊芙琳拒绝。他以嘲讽口气说:“好吧,看来你是个独立的姑娘。”(对聆听者来说,这表明该男子的年龄应该比伊芙琳大,他有可能是一个中年男子。)然后,该男子突然一拳击中伊芙琳的一只眼睛。伊芙琳与该男子搏斗,但斗不过他。在挨了他又一拳之后,伊芙琳晕了过去。伊芙琳的讲述断断续续,让人难以理解。情况看来是:当她恢复意识后,意识到自己被强暴;该男子侧起身子,绕过依旧躺在驾驶座上的伊英琳的身体,靠在方向盘上驾驶汽车。
不久后,该男子停了车,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只瓶子,从瓶中倒出一些液体泼溅在伊芙琳身上。然后他跳出车,把车子点燃。接着,他把车推下堤岸,车子滚进了沼泽地。惊慌失措的伊芙琳,一开始无法打开车门。用尽浑身解数最终打开车门后,她滚落地面,拼命爬离正在燃烧的汽车,直到再也爬不动。后来她感觉自己听到另一辆车在前面停下,还听见两个男人对话,随后那辆车就开走了。在她快要讲完这些话时,她床边的聆听者发现她气数已尽。“我遭到了谋杀。”这是她死前对妈妈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们必须确定,这位年轻妇女是否遭到了谋害?第二,她是不是自己点燃了车子,并且因此偶然受了伤?”
在2月5日举行此案聆讯时,法官认为很清楚的是,伊芙琳死前的讲述明显受到了镇痛药物和她死前经历引起的惊厥的影响。言下之意是,她是在胡言乱语。她的讲述存在多个疑点,遭到专家证人质疑。虽然她说自己面部遭受重击,但检验尸体的病理学家并未发现她面部有任何创伤。虽然她很可能遭到了性侵犯,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遭到了强暴。她身上的伤表明,她是在燃烧的车子里待了一阵子之后才离开车子的。
此案发生大约20个月后,另一起点燃汽车的谋杀案似乎扇了诺森伯兰警方一记耳光。这起案件的杀手是布劳恩。他居住在距离奥特本不到160千米的约克郡的萨克森格兰奇。1934年2月,身高也是1.77米、做马夫的他因谋杀自己的老板而上了绞架。布劳恩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他与老板妻子有染。在被老板发现后,他射杀了老板,然后把尸体放进老板自己的车内并点燃车子,想以此掩盖罪行。
布劳恩一口泰因赛德口音,着装得体,爱戴圆顶礼帽,他还有个朋友住在奥特本镇附近。他在泰因赛德区度过童年,他在所杀老板的马场里的职责包括在苏格兰边界卖马。如果在伊芙琳案之前他在杰德堡从事马匹销售,他的最佳回家路线就是经过纽卡斯尔。而伊芙琳所描述的谋害她的那个男人,当时正是要去纽卡斯尔。
布劳恩也是骚扰妇女的惯犯。在上绞架之前,他在被问及有什么需要忏悔时似乎说了“该被烧死”,而这个词组的英语发音也可理解为“奥特本”。由此看来,谋杀伊芙琳的凶手,是否正是对美貌、财富一直心怀觊觎的布劳恩呢?
犯罪嫌疑人布劳恩以及布劳恩杀害老板案犯罪现场。
更奇怪的是,此人身高也是大约1.77米,也穿大衣,戴圆顶礼帽。此人有车,却经常招呼别人停车,让他搭便车。 那么,伊芙琳案到此是否就算真相大白了?当然不是。一来,布劳恩被揪出来是因为20世纪70年代一名英国独立调查者的调查结果。说布劳恩也是伊芙琳案的凶手,明显带有推测性质,英国警方对此也没有认可。二来,有关此案的一些描述因年代久远也互相矛盾,以讹传讹。第三,警方当初定案也备受质疑,但疑团未消。例如,凶手当初的确有可能站在波西阿姆斯酒馆外面等伊芙琳。这就能解释为什么酒馆服务员没见过他们进来。凶手击打伊芙琳的目的只是让她暂时昏厥,而不是要在她身上留下可见伤痕。有关她被强暴的说法可能系误解,因为据伊芙琳的母亲说,当时她问病床上的女儿凶手是否“骚扰”了她,女儿的回答为“是”。警方将此理解为伊芙琳自称被凶手强暴。此外,伊芙琳从不带火柴或打火机之类的东西,她的车上和现场附近都没有发现这类东西,那么她又怎么可能是自己点火的呢?还有,在身体极度虚弱的状况下,伊芙琳很可能记不住一些细节,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或者记错说错,从而被警方抓住辫子,以莫须有的理由反而被说成是在撒谎。
大多数研究过此案的犯罪历史学家,都相信伊芙琳应该是恐怖暴力犯罪的受害人。但凶手究竟是谁?为什么他会如此凶残?他怎样得以逍遥法外?他是不是一个惯犯?这些疑问一直没有明确答案。
2017年5月,英国女作家戴安妮宣布自己最终破解了80多年前的伊芙琳悬案。戴安妮说,作为一名主要写侦破小说的作家,她总需要一些新的素材和灵感。伊芙琳不明不白地惨死,促使她探究此案的真相。在英国,当一个人死后,验尸结果会被保留75年,到期后会被公开。为此,戴安妮查阅了有关伊芙琳案的大量解密档案。她发现这些文件完全被胡乱堆砌,没有条理。她思考:在这样的状况下,警方当年怎么会如此急于结案?
时间回到1931年,诺森伯兰郡警方总管负责伊芙琳案调查。这个年岁已高的总管并未受过警察专门训练,他的观点是保守和过时的。接手此案时,他还有一年就要退休。可以说,让这样的人主管此案是不妥的。有许多报告说,此人能力不足。解密档案很明显表明,他根本就不喜欢伊芙琳。
虽然伊芙琳的母亲对警方说,她相信自己的女儿被凶手强暴和殴打,但警方调查却没有发现殴打伤痕和强暴物证。于是,这个总管确信伊芙琳撒谎。在那个年代,女孩到了28岁还未婚的话,就会被认为精神不正常。该总管在解密档案中称伊芙琳是“喊狼来了的老处女”,他还提出此案纯属意外。他说,因为伊芙琳的车有保险,所以此案有可能是骗保出了意外。警方调查无果,所以伊芙琳案結案。
伊芙琳(右)16岁时与母亲及两个妹妹的合影。原本幸福的女孩命运却如此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