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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家与国家间交流的不断增加,国家间产业标准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国家标准是一国公认的产业和经济的热点。在国际贸易中,标准起一国或对一产品的价值和信用的作用。如此的需求,国家间的标准分歧也逐渐频繁。因为标准的统一意味着贸易进出口过程中比其它国家可以占据优势等的原因,世界各个国家都愿意利用自己的标准。本文探讨国家标准政策演变开始,综合分析了基于各国利害得失而所产生的国际标准分歧。
关键词:标准;国际分歧;国际贸易;经济政策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2
一、序论
本论文旨在着眼于国家与市场之间关系的变化,从而对国家标准化政策的变迁进行分析。即对标准制定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热点问题由哪些行为主体并如何解决进行阐释,并具体针对各行为主体以何种方式参与标准制定过程进行了探讨。韩国已经经历了国家主导的产业化和经济开发阶段,鉴于具有这样的特殊性,论文本质是通过考察国家如何干预市场来分析标准化政策的性质和变化。
标准一直是公认的产业和经济热点。标准制定时针对产品或服务的规格和生产等方面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进行外形、大小统一化,从而达到提高产量的目的。因此,标准化归根结底是突出技术因素。但是,近年来针对标准化内在的政治性提上桌面,且这样的问题并不只存在一个国家中,而是国际政治经济问题,针对此问题进行的分析研究正逐渐深入。①
二、国家标准化政策的变化及标准制定趋势:经济政策与国家-市场关系的政策特性以及制定趋势的变化
国家标准化政策的变化
1.出口品质管理:工业标准化10年计划
1967年制定的《工业品品质管理法》,对工业品实施质量标记、质量检查以及质量管理等级制,就是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的努力。当时的韩国标准协会②进一步强化品质管理培训,并与品质管理协会进行合作。1971年修订工业标准化法时规定,企业要想获得质量标记就必须有品质管理技师,这一规定使品质管理进一步强化。③
尺寸不准或者质量不好的轻工业产品可以通过低价战略出口,但是在重化工业领域,对产品的尺寸和品质要求提高,因此对标准化的需求也相应提高。
2.随世界经济环境变化进行的政策调整
进行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标准化政策可以总结为标准的数量膨胀和出口导向的经济政策支援。进入20世纪80年代,制定标准化政策的焦点开始从数量膨胀转为质量提升。特别是从1984年开始通过KS的国际化与国际标准接轨。这在《工业标准化中长期五年计划》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一计划制定于1987年,促进机械类零件和原材料的标准化和现有进口物资的国产化,以及计算机等信息产业领域和生命工程、机器人、光纤维等新技术领域的标准化。
之前由工业振兴厅负责的以获得KS标记许可为目的的工厂审查职责移交给韩国工业标准协会。之后由于审查对象和内容的增加,除韩国工业标准协会以外,韩国产业技术研究院、民间出口检查所等多个团体也承担一定的审查职责。到1987年,为了支援民间自主工业标准化事业,制定了专业团体的团体标准,促进了公司内部标准化的发展。
三、标准制定纠纷的形成及调整:国家主导性的变化及新利害关系者纠纷
(一)初期标准化政策时期纠纷
1.出口主导型产业的标准化
韩国的现代标准化活动以1961年工业标准化法的制定及商工部下设标准局为开端。西欧发达国家,随着产业的发展,市场产生内部标准,与此相关的企业聚集在一起组成团体,并制定了团体标准,政府将其认定为国家标准,而韩国国家主导提出并制定相关标准。最常见的便是经济开发计划,经济开发计划不管是以内需为中心还是以出口为中心,都不是重要的问题,因为内需还是出口都有自己的标准。也就是在国内市场上为了更好地进行交易,需要有基本的交易准则,出口的时候则根据对方国家要求的品质或规格生产商品,因此标准也是必不可少。
这是因为与其说当时政府通过KS认证提高产量,而不如看做是政府将重点放在检测生产的商品出口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直到20世纪70年代,制定出的标准主要有试验、分析、检查、测量方法等,其中主要以检测产品质量为中心。因此个别企业制造的产品主要作为出口,没有必要取得国内标准认可。政府也是以出口为中心,重视质量,将重点放在检验方面的标准制定上。
2.利害关系者纠纷及角色变化
从产业化初期的事例可以得出,通过国家主导的标准化活动,在国家制定标准的时期,市场已经崭露头角的情况下和相反情况下,纠纷的形成是不一样的。也就是通过当时的产业化政策,倾向于支援的标准化政策在纤维产业领域,国家即便制定了标准,而市场已经具备了制造产品的能力,
3.利害关系者及纠纷的变化
移动通信标准的纠纷是从邮电部评选第2移动通信发展商开始的。评选新经营者时,商工部认为移动通信设备还未实现国产化,因此申请推迟经营商评选。经济企划院也持同样的想法,但邮电部仍然进行了评选。这种行为体现出卢泰愚总统想要在任期结束之前,以政府的大型国策事业作为完美的结束。被选中的企业作为卢泰愚总统的亲信企业,也受到来自政商各界的批判。
(二)国际标准化及国家标准基本计划相关纠纷
之前分析的标准制定过程中利害关系者纠纷主要围绕国内展开,但是现在韩国的标准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内部问题。代表性的就是WTO/TBT协定,这个协定不只是针对产品的特性进行了规范,是一个包括技术规范在内的多边规范,1995年WTO协定开始生效,正式开始对会员国的约束。因此商品有没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的评价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涉及到相关程序的指导方针或者引入计划时,需要跟对方国家通知。同时,标准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现有的品质管理或者品质经营标准集中在企业的生产扩大上,最近的国际标准范围也扩大到企业和团体的社会性责任。为应对类似的国际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基本法,通过国家标准审议会制定并推行5年国家标准发展计划。第一个计划从2000年开始推行5年,第二个计划从2006年开始,10年间推行了两次,现在处在第3个计划阶段。 首先第一个国家标准发展计划的目标是,为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构建国家标准基础,通过国家标准的先进化及适合性评价机制,建立国家标准制度。国家标准审核会作为顶峰,构建国家标准政策体制,通过民间标准合作团体制定满足需求型国家标准政策。部门之间统一标准体制,努力支持民间标准化活动,奠定国家标准的基础。为实现国家标准先进化,应尽量促使产业标准和情报通信标准跟国际标准接轨,高端技术领域也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机构的活动,推动国家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在适合性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整合考试及检测机关的认证工作,积极推动签订相互认证协定,特别是第一个发展计划中,明确提出韩国和朝鲜标准统一相关的准备工作。
四、结论
现代社会,标准已经不简单是指产品或者服务的规格、提高生产管理效率的方法等技术性标准,而成为在生产商品之前就需要了解的内容。而且,标准的领域已经从技术革新的工具或者经济社会联合的手段亦或是社会性责任,开始成为一种社会规范。更进一步来说。标准不只是从国内立场上,作为贸易上的规范,适应对方国家标准出口商品,作为新技术开发的工具,同时在制定欧盟会员国单一市场内贸易标准时,也可作为国际规范。
本论文立足于这些问题,在国家-市场关系构造的基础上,对主要利害关系者及行为者进行分类,分析了韩国标准化政策的变化。为此分析了关于标准化的先行研究,整理了标准化的特征,考察了成为标准化政策基础的各种要素。与此同时,简要分析了韩国的国家-市场关系,特别是通过1982年制定进口自由化和经济政策相关部门的变化,说明了国家主导的经济结构在逐渐弱化。20世纪80年代,国家主导的经济自由化和进口自由化,正式变成市场主导的经济结构是从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外汇危机开始。
通过理论性分析,对国家和市场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如何参与,生产者、制定者和利用者进行区分,将利害关系者划分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等进行了分析。将制定标准的地方确定为标准化机构,像韩国一样,拥有国家标准制定的职能,为了发现问题,首先,以标准化机构的变化,通过相关法律及政策的变化为中心进行分析,其次,考察了标准制定过程和标准化机构制定标准的现状及变化,最后,分析了制定过程中出现的利害关系者的纠纷及调整。
围绕标准化政策利害关系者的纠纷是从产业标准化政策开始的,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但复合初期的政府经济开发计划的标准化政策,带有规定的性质,企业只能遵循标准。原本标准根据随意性和自发性原则,也可以不按照标准来进行,但是市场尚未形成规模的情况下,国家通过产业化政策,根据市场形成的特殊性,国家标准就成为了带有强制性的规定。
这种准强制性为了实现强化品质管理,通过工厂新村运动等政策得到实现。当时标准主要规定了产品的质量、尺寸等,以此为中心,同时内在规定了生产产品设备及工程规则。随着生产设备的革新,主要将重点转移到了劳动行为的标准上。同时根据KS标准许可,通过对不良商品的检查,实现了对产品质量的持续性管理,对于相关企业也新设了品质管理岗位。同时义务上政府对制定的产品品种也下达了KS标准命令,这也是因为政府起到了标准化机构的作用才能成为可能。
注释:
①金相裴:《政治学领域针对标准的代表性研究》,2007;郑炳基:《信息化时代的标准竞争——温特尔主义和日本的计算机产业》,Hanul出版社, 郑兵基,2009; 《标准的社会经济效果与新规范的可能性基标准学展望》,《韩国政治研究》,第18册,3号,首尔大学韩国政治研究所。
②1962年成立的韩国标准规格协会在1966年改名为韩国标准协会,于1978年再次改名为韩国工业标准协会,于1993年改为现在的名称——韩国标准协会。
③品质管理技师的义务录用于1983年废止,相应的需要指定品质管理负责人。
参考文献:
韩国国内文献:
[1]江丙九.『标准支配市场(打赢标准战争的5大战略)』.首尔:三星经济研究所,2009.
[2]建设交通部.『建筑领域标准化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方案研究』.果川:建设交通部,1997.
[3]工业振兴厅.『工业标准化20年发展史』,首尔:工业振兴厅,1981.
[4]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年鉴』,果川:科学技术处,1992.
[5]国胜圭.关于韩国经济援助时期(1945-1960)新型工业结构发展过程中工业资本形成和工业结构变动的研究.『经营经济研究』第2卷,圆光大学经营经济研究所, 1997,99 123.
[6]权顺美.金融体制、企业支配结构及雇佣体制:韩国和日本对比分析,2006.
其他国家文献:
[1]Amsden, Alice H., 1990,『亚洲的下个巨人:韩国和后工业化巨人』,李根达,译.首尔:SISA英语社.
[2]Arthur, W. Brian, 1988. "Self-Reinforcing Mechanisms in Economics," in P.
Anderson and K. Arrow Eds., The Economy as an Evolving Complex System, Addison-Wesley. pp.9 31.
[3]Besen. Stanley M. and Joseph Farrell, 1994, Choosing How to Compete.
关键词:标准;国际分歧;国际贸易;经济政策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2
一、序论
本论文旨在着眼于国家与市场之间关系的变化,从而对国家标准化政策的变迁进行分析。即对标准制定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热点问题由哪些行为主体并如何解决进行阐释,并具体针对各行为主体以何种方式参与标准制定过程进行了探讨。韩国已经经历了国家主导的产业化和经济开发阶段,鉴于具有这样的特殊性,论文本质是通过考察国家如何干预市场来分析标准化政策的性质和变化。
标准一直是公认的产业和经济热点。标准制定时针对产品或服务的规格和生产等方面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进行外形、大小统一化,从而达到提高产量的目的。因此,标准化归根结底是突出技术因素。但是,近年来针对标准化内在的政治性提上桌面,且这样的问题并不只存在一个国家中,而是国际政治经济问题,针对此问题进行的分析研究正逐渐深入。①
二、国家标准化政策的变化及标准制定趋势:经济政策与国家-市场关系的政策特性以及制定趋势的变化
国家标准化政策的变化
1.出口品质管理:工业标准化10年计划
1967年制定的《工业品品质管理法》,对工业品实施质量标记、质量检查以及质量管理等级制,就是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的努力。当时的韩国标准协会②进一步强化品质管理培训,并与品质管理协会进行合作。1971年修订工业标准化法时规定,企业要想获得质量标记就必须有品质管理技师,这一规定使品质管理进一步强化。③
尺寸不准或者质量不好的轻工业产品可以通过低价战略出口,但是在重化工业领域,对产品的尺寸和品质要求提高,因此对标准化的需求也相应提高。
2.随世界经济环境变化进行的政策调整
进行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标准化政策可以总结为标准的数量膨胀和出口导向的经济政策支援。进入20世纪80年代,制定标准化政策的焦点开始从数量膨胀转为质量提升。特别是从1984年开始通过KS的国际化与国际标准接轨。这在《工业标准化中长期五年计划》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一计划制定于1987年,促进机械类零件和原材料的标准化和现有进口物资的国产化,以及计算机等信息产业领域和生命工程、机器人、光纤维等新技术领域的标准化。
之前由工业振兴厅负责的以获得KS标记许可为目的的工厂审查职责移交给韩国工业标准协会。之后由于审查对象和内容的增加,除韩国工业标准协会以外,韩国产业技术研究院、民间出口检查所等多个团体也承担一定的审查职责。到1987年,为了支援民间自主工业标准化事业,制定了专业团体的团体标准,促进了公司内部标准化的发展。
三、标准制定纠纷的形成及调整:国家主导性的变化及新利害关系者纠纷
(一)初期标准化政策时期纠纷
1.出口主导型产业的标准化
韩国的现代标准化活动以1961年工业标准化法的制定及商工部下设标准局为开端。西欧发达国家,随着产业的发展,市场产生内部标准,与此相关的企业聚集在一起组成团体,并制定了团体标准,政府将其认定为国家标准,而韩国国家主导提出并制定相关标准。最常见的便是经济开发计划,经济开发计划不管是以内需为中心还是以出口为中心,都不是重要的问题,因为内需还是出口都有自己的标准。也就是在国内市场上为了更好地进行交易,需要有基本的交易准则,出口的时候则根据对方国家要求的品质或规格生产商品,因此标准也是必不可少。
这是因为与其说当时政府通过KS认证提高产量,而不如看做是政府将重点放在检测生产的商品出口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直到20世纪70年代,制定出的标准主要有试验、分析、检查、测量方法等,其中主要以检测产品质量为中心。因此个别企业制造的产品主要作为出口,没有必要取得国内标准认可。政府也是以出口为中心,重视质量,将重点放在检验方面的标准制定上。
2.利害关系者纠纷及角色变化
从产业化初期的事例可以得出,通过国家主导的标准化活动,在国家制定标准的时期,市场已经崭露头角的情况下和相反情况下,纠纷的形成是不一样的。也就是通过当时的产业化政策,倾向于支援的标准化政策在纤维产业领域,国家即便制定了标准,而市场已经具备了制造产品的能力,
3.利害关系者及纠纷的变化
移动通信标准的纠纷是从邮电部评选第2移动通信发展商开始的。评选新经营者时,商工部认为移动通信设备还未实现国产化,因此申请推迟经营商评选。经济企划院也持同样的想法,但邮电部仍然进行了评选。这种行为体现出卢泰愚总统想要在任期结束之前,以政府的大型国策事业作为完美的结束。被选中的企业作为卢泰愚总统的亲信企业,也受到来自政商各界的批判。
(二)国际标准化及国家标准基本计划相关纠纷
之前分析的标准制定过程中利害关系者纠纷主要围绕国内展开,但是现在韩国的标准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内部问题。代表性的就是WTO/TBT协定,这个协定不只是针对产品的特性进行了规范,是一个包括技术规范在内的多边规范,1995年WTO协定开始生效,正式开始对会员国的约束。因此商品有没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的评价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涉及到相关程序的指导方针或者引入计划时,需要跟对方国家通知。同时,标准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现有的品质管理或者品质经营标准集中在企业的生产扩大上,最近的国际标准范围也扩大到企业和团体的社会性责任。为应对类似的国际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基本法,通过国家标准审议会制定并推行5年国家标准发展计划。第一个计划从2000年开始推行5年,第二个计划从2006年开始,10年间推行了两次,现在处在第3个计划阶段。 首先第一个国家标准发展计划的目标是,为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构建国家标准基础,通过国家标准的先进化及适合性评价机制,建立国家标准制度。国家标准审核会作为顶峰,构建国家标准政策体制,通过民间标准合作团体制定满足需求型国家标准政策。部门之间统一标准体制,努力支持民间标准化活动,奠定国家标准的基础。为实现国家标准先进化,应尽量促使产业标准和情报通信标准跟国际标准接轨,高端技术领域也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机构的活动,推动国家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在适合性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整合考试及检测机关的认证工作,积极推动签订相互认证协定,特别是第一个发展计划中,明确提出韩国和朝鲜标准统一相关的准备工作。
四、结论
现代社会,标准已经不简单是指产品或者服务的规格、提高生产管理效率的方法等技术性标准,而成为在生产商品之前就需要了解的内容。而且,标准的领域已经从技术革新的工具或者经济社会联合的手段亦或是社会性责任,开始成为一种社会规范。更进一步来说。标准不只是从国内立场上,作为贸易上的规范,适应对方国家标准出口商品,作为新技术开发的工具,同时在制定欧盟会员国单一市场内贸易标准时,也可作为国际规范。
本论文立足于这些问题,在国家-市场关系构造的基础上,对主要利害关系者及行为者进行分类,分析了韩国标准化政策的变化。为此分析了关于标准化的先行研究,整理了标准化的特征,考察了成为标准化政策基础的各种要素。与此同时,简要分析了韩国的国家-市场关系,特别是通过1982年制定进口自由化和经济政策相关部门的变化,说明了国家主导的经济结构在逐渐弱化。20世纪80年代,国家主导的经济自由化和进口自由化,正式变成市场主导的经济结构是从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外汇危机开始。
通过理论性分析,对国家和市场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如何参与,生产者、制定者和利用者进行区分,将利害关系者划分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等进行了分析。将制定标准的地方确定为标准化机构,像韩国一样,拥有国家标准制定的职能,为了发现问题,首先,以标准化机构的变化,通过相关法律及政策的变化为中心进行分析,其次,考察了标准制定过程和标准化机构制定标准的现状及变化,最后,分析了制定过程中出现的利害关系者的纠纷及调整。
围绕标准化政策利害关系者的纠纷是从产业标准化政策开始的,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但复合初期的政府经济开发计划的标准化政策,带有规定的性质,企业只能遵循标准。原本标准根据随意性和自发性原则,也可以不按照标准来进行,但是市场尚未形成规模的情况下,国家通过产业化政策,根据市场形成的特殊性,国家标准就成为了带有强制性的规定。
这种准强制性为了实现强化品质管理,通过工厂新村运动等政策得到实现。当时标准主要规定了产品的质量、尺寸等,以此为中心,同时内在规定了生产产品设备及工程规则。随着生产设备的革新,主要将重点转移到了劳动行为的标准上。同时根据KS标准许可,通过对不良商品的检查,实现了对产品质量的持续性管理,对于相关企业也新设了品质管理岗位。同时义务上政府对制定的产品品种也下达了KS标准命令,这也是因为政府起到了标准化机构的作用才能成为可能。
注释:
①金相裴:《政治学领域针对标准的代表性研究》,2007;郑炳基:《信息化时代的标准竞争——温特尔主义和日本的计算机产业》,Hanul出版社, 郑兵基,2009; 《标准的社会经济效果与新规范的可能性基标准学展望》,《韩国政治研究》,第18册,3号,首尔大学韩国政治研究所。
②1962年成立的韩国标准规格协会在1966年改名为韩国标准协会,于1978年再次改名为韩国工业标准协会,于1993年改为现在的名称——韩国标准协会。
③品质管理技师的义务录用于1983年废止,相应的需要指定品质管理负责人。
参考文献:
韩国国内文献:
[1]江丙九.『标准支配市场(打赢标准战争的5大战略)』.首尔:三星经济研究所,2009.
[2]建设交通部.『建筑领域标准化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方案研究』.果川:建设交通部,1997.
[3]工业振兴厅.『工业标准化20年发展史』,首尔:工业振兴厅,1981.
[4]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年鉴』,果川:科学技术处,1992.
[5]国胜圭.关于韩国经济援助时期(1945-1960)新型工业结构发展过程中工业资本形成和工业结构变动的研究.『经营经济研究』第2卷,圆光大学经营经济研究所, 1997,99 123.
[6]权顺美.金融体制、企业支配结构及雇佣体制:韩国和日本对比分析,2006.
其他国家文献:
[1]Amsden, Alice H., 1990,『亚洲的下个巨人:韩国和后工业化巨人』,李根达,译.首尔:SISA英语社.
[2]Arthur, W. Brian, 1988. "Self-Reinforcing Mechanisms in Economics," in P.
Anderson and K. Arrow Eds., The Economy as an Evolving Complex System, Addison-Wesley. pp.9 31.
[3]Besen. Stanley M. and Joseph Farrell, 1994, Choosing How to Comp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