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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区上半年经济工作汇报会以后,根据当前全区以至全国财政经济的运行情况,结合研究加快实现全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决定将今年全区财政收入目标从年初确定的810亿元调整为886亿元,年增长幅度从年初确定的15%调整为26%。这是今年广西财政工作的重大新情况。如何理解这个决定的深刻含义,如何把握这个决定所依据的财政形势,如何实现这个决定所明确的目标,应是全区财政干部当前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