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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作治理”,相信不少人已不陌生。最近,关于加强、改善、创新社会管理的呼声日高,也随之而有许多议论。主要是说,公共领域的事务纷繁、关系复杂、问题迭出,政府并非万能,需要与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第三部门、中介组织之类进行合作治理。这是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公共治理中的共同发展趋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际,合作治理具有可能发挥更大和更好作用的空间。因为共同的理想所导致奔向共同目标的积极性及其活力、合力是不可低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