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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职能部门,决定了建设一支公正清廉严明守纪检察队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当前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要做到有效地监督管理检察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社会大环境中的行为,避免其对工作中检察权的行使产生不良影响,就需要我们加强教育、注重引导、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净化社会“圈子”,规范八小时以外的社会行为,促使干警增强自我约束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关键词: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纪检监察;监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责任,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决策要求上来,清醒地认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有力的措施,把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有少数干警未能经受住不良诱惑,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廉不法行为,究其原因,大多与干警“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活动密切相关。为此,要遏制检察机关内部违法犯罪,就必须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一、“八小时以外”问题的几种表现
当前经济社会激烈变革,价值观念和社会意识多元交织、各方面利益冲突凸显。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一员,检察干警与社会的融合面不断扩大,交往活动也日趋广泛,面对钱、权、利、情等众多考验,少数意志薄弱、自身素质和自律意识较差的干警,在欲望和利益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八小时以外”问题的几种成因
一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愿主动接受正面教育。宗旨意识不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觉悟不高,工作上不思进取,满足现状,缺乏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二是受一些腐朽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不良影响,生活情趣不高,崇尚自由主义,缺乏自身修养,追逐名利地位,向往奢华生活,对各种不良诱惑“免疫力”低下。三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不能自觉接受监督,认为八小时以外是私人空间,只要不犯罪,做什么别人无权干涉,用所谓的“隐私权”掩盖不愿被监督的思想,导致拒腐防线松懈。四是监管不力。部分单位对干警监督的主要精力仍停留在工作范围内,对工作之余干警行为的监督措施不健全,针对性不强,且现有的监督机制和手段因陈守旧,操作性不强,导致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凸显,再加上人员力量的薄弱,使监督管理效果大打折扣。
三、“八小时以外”问题的几点对策建议
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针对源于“八小时以外”问题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健全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思想、制度和监督防线作用,切实防止“八小时以外”问题的发生。
1.加强教育引导,构筑思想防线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的教育。使干警从内心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爱岗敬业,热爱本职,一身正气,永葆本色。不断提高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耐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顶得住歪理,经得住诱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慎思,慎独和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守好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加强正面教育。教育干警正确对待个人得失,正确理解个人自由和法纪条规约束的辩证关系,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与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干警深刻认识到加强工作之余的监督管理,既是组织的需要,也是对个人和家庭负责,避免干警产生抵触情绪。三是要坚持关心和引导。要深入到干警中去,时刻关注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思想和生活,及时了解干警在工作之余想什么、做什么,需要什么,最想解决哪些问题。遇有干警生病住院、婚丧大事、生活困难等,及时帮助干警解决难题。同时,引导干警把工作之外的时间多用到业余学习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经常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业余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充实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位,陶冶思想情操,提高思想道德修养。
2.完善机制建设,构筑制度防线
规范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做到于法有据,必须健全完善机制,用制度管人,常抓不懈。首先要坚持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理念,建立定期教育提醒制度,有针对性的设定教育期间、内容和形式,定期开展教育和提醒。其次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八小时以外与工作有关事项定期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暗访制度、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干警监督员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等,强化监督管理的无缝对接。再次要建立完善的考评考察制度,要将干警在八小时以外遵纪守廉情况,记入廉政档案,纳入年底考核,出现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在对干警提职任用的考察中,既要看在八小时以内的工作实绩,也要看八小时以外生活作风、道德修养、遵纪守廉方面的表现,全面考察,综合比较,把八小时之外言行纳入党风廉政评价范畴,才会促使干警增强自我约束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在八小时以外不轻言许诺、不恣意妄为、不执法犯法、不贪赃枉法,守住廉洁自律防线。
3.采取多种形式,构筑监督防线
落实制度,还要有强制力的监督检查,只有经常性地开展针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检查活动,才能较早地发现不廉问题苗头,较好地预防不廉问题发生。一是要发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一岗双责作用,他们对干警的工作关系更明白、人格特点更了解,生活环境更清楚,监督起来更直接、更方便、更具针对性,也更有效。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定期进行检务政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发布检察机关有关工作职能权限以及纪律条规和办案规定等,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干警工作中应遵守的检规检纪和违纪违规如何处理等讯息。三是设置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四是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员或人民监督员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社会监督员,加强沟通联系,定期交流,随时掌握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将八小时的情况记入干警廉政档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五是针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言行开展专项检务督察职,定期或不定期对周边的公路、饭店、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查处干警警车私用、公车私用、吃喝玩乐和涉黄、涉赌等违法违纪行为。六是利用信访、电话访、发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发放家庭监督卡等方式,定期与干警家属进行沟通,宣传检察干警应遵守的纪律条规,讲明“七笔帐”的利害关系,了解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争取理解和支持,当好干警八小时以外的义务监督员,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忠告,当好“廉内助”,提高家庭的“免疫力”,构筑干警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七是对干警报告八小时以外与工作有关或个人有关事项,定期进行跟踪核实,随时关心提醒。九是发挥干警监督员的作用,将监督“关口”前移,主动搜集一定时期内比较集中的非正常活动信息,开展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及时遏制不良苗头。
关键词: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纪检监察;监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责任,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决策要求上来,清醒地认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有力的措施,把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有少数干警未能经受住不良诱惑,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廉不法行为,究其原因,大多与干警“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活动密切相关。为此,要遏制检察机关内部违法犯罪,就必须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一、“八小时以外”问题的几种表现
当前经济社会激烈变革,价值观念和社会意识多元交织、各方面利益冲突凸显。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一员,检察干警与社会的融合面不断扩大,交往活动也日趋广泛,面对钱、权、利、情等众多考验,少数意志薄弱、自身素质和自律意识较差的干警,在欲望和利益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八小时以外”问题的几种成因
一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愿主动接受正面教育。宗旨意识不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觉悟不高,工作上不思进取,满足现状,缺乏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二是受一些腐朽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不良影响,生活情趣不高,崇尚自由主义,缺乏自身修养,追逐名利地位,向往奢华生活,对各种不良诱惑“免疫力”低下。三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不能自觉接受监督,认为八小时以外是私人空间,只要不犯罪,做什么别人无权干涉,用所谓的“隐私权”掩盖不愿被监督的思想,导致拒腐防线松懈。四是监管不力。部分单位对干警监督的主要精力仍停留在工作范围内,对工作之余干警行为的监督措施不健全,针对性不强,且现有的监督机制和手段因陈守旧,操作性不强,导致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凸显,再加上人员力量的薄弱,使监督管理效果大打折扣。
三、“八小时以外”问题的几点对策建议
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针对源于“八小时以外”问题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健全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思想、制度和监督防线作用,切实防止“八小时以外”问题的发生。
1.加强教育引导,构筑思想防线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的教育。使干警从内心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爱岗敬业,热爱本职,一身正气,永葆本色。不断提高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耐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顶得住歪理,经得住诱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慎思,慎独和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守好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加强正面教育。教育干警正确对待个人得失,正确理解个人自由和法纪条规约束的辩证关系,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与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干警深刻认识到加强工作之余的监督管理,既是组织的需要,也是对个人和家庭负责,避免干警产生抵触情绪。三是要坚持关心和引导。要深入到干警中去,时刻关注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思想和生活,及时了解干警在工作之余想什么、做什么,需要什么,最想解决哪些问题。遇有干警生病住院、婚丧大事、生活困难等,及时帮助干警解决难题。同时,引导干警把工作之外的时间多用到业余学习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经常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业余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充实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位,陶冶思想情操,提高思想道德修养。
2.完善机制建设,构筑制度防线
规范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做到于法有据,必须健全完善机制,用制度管人,常抓不懈。首先要坚持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理念,建立定期教育提醒制度,有针对性的设定教育期间、内容和形式,定期开展教育和提醒。其次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八小时以外与工作有关事项定期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暗访制度、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干警监督员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等,强化监督管理的无缝对接。再次要建立完善的考评考察制度,要将干警在八小时以外遵纪守廉情况,记入廉政档案,纳入年底考核,出现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在对干警提职任用的考察中,既要看在八小时以内的工作实绩,也要看八小时以外生活作风、道德修养、遵纪守廉方面的表现,全面考察,综合比较,把八小时之外言行纳入党风廉政评价范畴,才会促使干警增强自我约束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在八小时以外不轻言许诺、不恣意妄为、不执法犯法、不贪赃枉法,守住廉洁自律防线。
3.采取多种形式,构筑监督防线
落实制度,还要有强制力的监督检查,只有经常性地开展针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检查活动,才能较早地发现不廉问题苗头,较好地预防不廉问题发生。一是要发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一岗双责作用,他们对干警的工作关系更明白、人格特点更了解,生活环境更清楚,监督起来更直接、更方便、更具针对性,也更有效。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定期进行检务政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发布检察机关有关工作职能权限以及纪律条规和办案规定等,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干警工作中应遵守的检规检纪和违纪违规如何处理等讯息。三是设置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四是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员或人民监督员为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社会监督员,加强沟通联系,定期交流,随时掌握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将八小时的情况记入干警廉政档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五是针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言行开展专项检务督察职,定期或不定期对周边的公路、饭店、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查处干警警车私用、公车私用、吃喝玩乐和涉黄、涉赌等违法违纪行为。六是利用信访、电话访、发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发放家庭监督卡等方式,定期与干警家属进行沟通,宣传检察干警应遵守的纪律条规,讲明“七笔帐”的利害关系,了解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争取理解和支持,当好干警八小时以外的义务监督员,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忠告,当好“廉内助”,提高家庭的“免疫力”,构筑干警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七是对干警报告八小时以外与工作有关或个人有关事项,定期进行跟踪核实,随时关心提醒。九是发挥干警监督员的作用,将监督“关口”前移,主动搜集一定时期内比较集中的非正常活动信息,开展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及时遏制不良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