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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受伤,不算工伤?
问:我是一名技工学校的学生。今年暑假,我被学校安排到某机械公司参加汽车维修实习,实习期为半年。实习期间,我在下班时被倒塌的车间大门砸伤,构成九级伤残。我向该公司主张赔偿,遭到该公司拒绝。请问,我遭遇的伤害算不算工伤?
王誉(河南郑州)
律师意见:你遭遇的伤害不能算工伤。首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是否纳入劳动就业保障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者的条件,在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其次,由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处理。
■离婚以后,房贷谁还?
问:5年前,我与丈夫曾以按揭的方式购得一套房屋。去年离婚时,我们在协议中约定,所购房屋归他所有,此后的按揭贷款本息均由他归还。由于他事后一直没有还贷,银行提起了索要贷款本息的诉讼。令我没想到的是,法院判决我和前夫共同偿还该笔贷款本息。请问,离婚后未分得房屋也必须偿还按揭贷款吗?
李晓菊(山东临朐)
律师意见:一方面,按揭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本案按揭贷款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是基于双方购房这一共同利益,明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再一方面,银行有权要求你共同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综上所述,虽然你与前夫在离婚时已经明确房屋归前夫,此后的贷款本息均由前夫一人承担,但你无权抗辩银行的诉求,只能在承担偿还责任之后,再依据离婚协议,按照确已垫付的金额,向前夫追偿。当然,你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按揭房产,用所得偿还房贷,以避免或减少自身损失。
■职工入伍,能否解聘?
问:我高中毕业后到一家企业工作,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年,我应征入伍,服兵役两年。复员回家后,我到原单位上班,却被告知,单位已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魏大龙(福建泉州)
律师意见:我国劳动部《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中规定:“职工应征入伍后,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双方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条款。”《兵役法》第55条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你应征入伍后,原单位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家庭暴力,法律不容
问:我丈夫很粗野,经常打得我遍体鳞伤。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离婚,我能否向他主张损害赔偿?
安静(江苏镇江)
律师意见:你应当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你丈夫经常殴打你,已涉嫌构成虐待罪,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次,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如果你不谅解丈夫的行为,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离婚。最后,离婚时,你有权向丈夫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应予支持。
【编辑:陈彤】
问:我是一名技工学校的学生。今年暑假,我被学校安排到某机械公司参加汽车维修实习,实习期为半年。实习期间,我在下班时被倒塌的车间大门砸伤,构成九级伤残。我向该公司主张赔偿,遭到该公司拒绝。请问,我遭遇的伤害算不算工伤?
王誉(河南郑州)
律师意见:你遭遇的伤害不能算工伤。首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是否纳入劳动就业保障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者的条件,在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其次,由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处理。
■离婚以后,房贷谁还?
问:5年前,我与丈夫曾以按揭的方式购得一套房屋。去年离婚时,我们在协议中约定,所购房屋归他所有,此后的按揭贷款本息均由他归还。由于他事后一直没有还贷,银行提起了索要贷款本息的诉讼。令我没想到的是,法院判决我和前夫共同偿还该笔贷款本息。请问,离婚后未分得房屋也必须偿还按揭贷款吗?
李晓菊(山东临朐)
律师意见:一方面,按揭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本案按揭贷款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是基于双方购房这一共同利益,明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再一方面,银行有权要求你共同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综上所述,虽然你与前夫在离婚时已经明确房屋归前夫,此后的贷款本息均由前夫一人承担,但你无权抗辩银行的诉求,只能在承担偿还责任之后,再依据离婚协议,按照确已垫付的金额,向前夫追偿。当然,你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按揭房产,用所得偿还房贷,以避免或减少自身损失。
■职工入伍,能否解聘?
问:我高中毕业后到一家企业工作,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年,我应征入伍,服兵役两年。复员回家后,我到原单位上班,却被告知,单位已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魏大龙(福建泉州)
律师意见:我国劳动部《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中规定:“职工应征入伍后,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双方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条款。”《兵役法》第55条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你应征入伍后,原单位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家庭暴力,法律不容
问:我丈夫很粗野,经常打得我遍体鳞伤。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离婚,我能否向他主张损害赔偿?
安静(江苏镇江)
律师意见:你应当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你丈夫经常殴打你,已涉嫌构成虐待罪,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次,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如果你不谅解丈夫的行为,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离婚。最后,离婚时,你有权向丈夫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应予支持。
【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