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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建筑工程管理中甲方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甲方代表在基本建设程序、现场施工管理以及处理协调好各方关系, 进行相应的阐述。
关键词:甲方代表; 管理职能; 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通常, 把建设部门全权负责工程监督管理的人称之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工作范围很广, 在工作中会遇到众多问题, 故作为一名甲方代表, 要求其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在现阶段, 随着建设法律法规的逐渐健全、规范, 及项目管理的逐步推广等, 对甲方代表的要求就更高。因此, 为适应现阶段工程建设的需要, 本文着重从基本建设程序、现场施工管理以及处理协调好各方关系等相关方面分析了甲方代表应做好的工作。
基本建设程序
1.基本建设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规定, 一个项目从计划到建成投产使用, 一般要经过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决算五个阶段, 其主要内容为: 根据发展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布局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选定建设地点, 进行可行性研究。经批准后, 方可进行勘察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准备, 领取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然后组织施工, 并依据工程进度作好生产准备, 待工程按设计内容建成后, 经负荷运转合格, 进行竣工验收, 交付使用。
2.甲方代表工作
完成前期工作结尾; 办理征地拆迁手续, 签订有关协议, 完成拆迁工作; 委托勘察单位完成工程测量及工程地质勘察, 为设计提供依据; 委托或招标完成施工图设计, 作好施工图及工程预算审查工作; 组织甲方供应设备、材料预安排及订货; 完成施工现场的/ 三通一平工作; 标底的编制与审定,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等工作; 办理招标审批手续, 施工投标单位资质审查, 完成施工招标工作; 签订施工合同, 确定开竣工日期, 完成开工手续并组织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若不能按时开工, 甲方代表应分析原因, 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代表在现场施工中的管理
1.施工质量管理
1) 要管理好施工质量, 首要的任务是按图施工。甲方代表要切实注意这一点, 应随时检查乙方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該返工则返工,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但需注意, 不可绕过监理单位而直接与乙方进行交涉。
2) 检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问题是否存在。《建筑法》第74 条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负责返工、修理, 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 甲方代表需要处处小心查看、注意观察, 对于工程材料、设备, 除了查验合格证书外, 必要时还应该通过试验来保证质量, 尽力杜绝上述各类事情的发生。
3)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的查看和验收。建筑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 乙方在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进行自检, 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 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由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经过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继续施工, 倘若甲方代表查验不合格, 乙方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隐蔽工程未经验收, 甲方代表有权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检验, 乙方要按要求进行剥露, 并配合检查。检查不合格的, 甲方代表不能在隐蔽工程记录单上签字, 并要求其拆除重做, 同时做好记录上报领导。
2.施工进度管理
在施工进度方面, 甲方代表要注意查看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进行施工, 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来, 对于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的, 发现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确实完不成的( 如某厂房工程) , 甲方代表也要向领导反映或者延长工期或者督促施工单位加人加班, 加强平行流水作业。一般来讲, 缩短工期可以提前实现经济效益, 这是甲方所期望的。但如出现/ 通用条款第13. 1 款规定的情况, 经甲方代表确认后, 工期顺延;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14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14 天内要向乙方予以确认, 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 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此外, 甲方代表还必须将存在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提出并上报自己的领导。
3.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直是乙方管理的重点内容, 但作为一名甲方代表, 也要与乙方、监理共同作好这项工作。安全管理, 也就是对人和物的管理, 只有消除了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才可以作好现场的安全管理。这就要求甲方代表督促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制定安全法规、设置安全标志等, 同时在现场也要切实留意人和物的情况, 如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 要及时告知监理和乙方, 并通过监理监督乙方进行整改, 使之能够安全的完成工程。
甲方代表要处理协调好各方关系
1.甲方代表与本单位的关系。甲方代表是受建设单位委派负责某项工程施工管理的人员。建设单位主管依本单位的制度给予驻工地代表一定的现场解决工程及有关技术问题的权力,并要求其履行职责。作为甲方代表,应充分行使单位主管给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其职责,处处注意实事求是地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2.甲方代表与监理单位的关系。监理在委托的范围内, 有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和否决权等,支持监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3.甲方代表与施工单位的关系。除了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外,还有协作、配合的关系,可概括为监、帮、促的关系。甲方代表除了依照工程合同、图纸、规范对施工活动认真严格监督之外,对其施工中的实际困难应尽其所能给予帮助解决;对施工技术上的问题要当好参谋,不能袖手旁观;对于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应给予保护。
4.甲方代表与设计单位的关系。设计单位是工程的主要技术部门,甲方代表必须尊重和依靠设计单位,若对设计的不足须提出修改与补充意见,使设计更实际更完善,但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作出书面更改通知,施工单位方可执行施工。5.甲方代表与质量监督部门的关系。质监站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是对该工程质量等级和竣工验收的依据。甲方代表在搞好现场管理工作的同时,还应协助、配合质监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权威的作用,遇与施工单位有争议不能解决时,应交质监部门裁决,并请质监部门参加必要的检查,对质监部门所提的技术问题、处理意见及措施,应配合向施工单位解释,并协助监督执行。对施工单位的一些实际困难也应实事求是地向质监部门说明,以取得该部门的谅解与支持。
结束语:
工程实践表明, 新形势下要做一名优秀的建筑工程甲方代表, 需要具备土木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知识; 建设法规相关知识; 经济管理知识; 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等等。只有这样, 才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管理职能, 从而使我国的基本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S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许晓峰, 沈清立, 刘彦生. 工程建设监理手册[M] . 北京: 中华公商联合出版社, 2000.
关键词:甲方代表; 管理职能; 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通常, 把建设部门全权负责工程监督管理的人称之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工作范围很广, 在工作中会遇到众多问题, 故作为一名甲方代表, 要求其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在现阶段, 随着建设法律法规的逐渐健全、规范, 及项目管理的逐步推广等, 对甲方代表的要求就更高。因此, 为适应现阶段工程建设的需要, 本文着重从基本建设程序、现场施工管理以及处理协调好各方关系等相关方面分析了甲方代表应做好的工作。
基本建设程序
1.基本建设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规定, 一个项目从计划到建成投产使用, 一般要经过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决算五个阶段, 其主要内容为: 根据发展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布局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选定建设地点, 进行可行性研究。经批准后, 方可进行勘察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准备, 领取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然后组织施工, 并依据工程进度作好生产准备, 待工程按设计内容建成后, 经负荷运转合格, 进行竣工验收, 交付使用。
2.甲方代表工作
完成前期工作结尾; 办理征地拆迁手续, 签订有关协议, 完成拆迁工作; 委托勘察单位完成工程测量及工程地质勘察, 为设计提供依据; 委托或招标完成施工图设计, 作好施工图及工程预算审查工作; 组织甲方供应设备、材料预安排及订货; 完成施工现场的/ 三通一平工作; 标底的编制与审定,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等工作; 办理招标审批手续, 施工投标单位资质审查, 完成施工招标工作; 签订施工合同, 确定开竣工日期, 完成开工手续并组织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若不能按时开工, 甲方代表应分析原因, 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代表在现场施工中的管理
1.施工质量管理
1) 要管理好施工质量, 首要的任务是按图施工。甲方代表要切实注意这一点, 应随时检查乙方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該返工则返工,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但需注意, 不可绕过监理单位而直接与乙方进行交涉。
2) 检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问题是否存在。《建筑法》第74 条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负责返工、修理, 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 甲方代表需要处处小心查看、注意观察, 对于工程材料、设备, 除了查验合格证书外, 必要时还应该通过试验来保证质量, 尽力杜绝上述各类事情的发生。
3)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的查看和验收。建筑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 乙方在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进行自检, 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 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由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经过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继续施工, 倘若甲方代表查验不合格, 乙方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隐蔽工程未经验收, 甲方代表有权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检验, 乙方要按要求进行剥露, 并配合检查。检查不合格的, 甲方代表不能在隐蔽工程记录单上签字, 并要求其拆除重做, 同时做好记录上报领导。
2.施工进度管理
在施工进度方面, 甲方代表要注意查看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进行施工, 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来, 对于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的, 发现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确实完不成的( 如某厂房工程) , 甲方代表也要向领导反映或者延长工期或者督促施工单位加人加班, 加强平行流水作业。一般来讲, 缩短工期可以提前实现经济效益, 这是甲方所期望的。但如出现/ 通用条款第13. 1 款规定的情况, 经甲方代表确认后, 工期顺延;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14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14 天内要向乙方予以确认, 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 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此外, 甲方代表还必须将存在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提出并上报自己的领导。
3.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直是乙方管理的重点内容, 但作为一名甲方代表, 也要与乙方、监理共同作好这项工作。安全管理, 也就是对人和物的管理, 只有消除了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才可以作好现场的安全管理。这就要求甲方代表督促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制定安全法规、设置安全标志等, 同时在现场也要切实留意人和物的情况, 如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 要及时告知监理和乙方, 并通过监理监督乙方进行整改, 使之能够安全的完成工程。
甲方代表要处理协调好各方关系
1.甲方代表与本单位的关系。甲方代表是受建设单位委派负责某项工程施工管理的人员。建设单位主管依本单位的制度给予驻工地代表一定的现场解决工程及有关技术问题的权力,并要求其履行职责。作为甲方代表,应充分行使单位主管给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其职责,处处注意实事求是地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2.甲方代表与监理单位的关系。监理在委托的范围内, 有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和否决权等,支持监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3.甲方代表与施工单位的关系。除了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外,还有协作、配合的关系,可概括为监、帮、促的关系。甲方代表除了依照工程合同、图纸、规范对施工活动认真严格监督之外,对其施工中的实际困难应尽其所能给予帮助解决;对施工技术上的问题要当好参谋,不能袖手旁观;对于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应给予保护。
4.甲方代表与设计单位的关系。设计单位是工程的主要技术部门,甲方代表必须尊重和依靠设计单位,若对设计的不足须提出修改与补充意见,使设计更实际更完善,但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作出书面更改通知,施工单位方可执行施工。5.甲方代表与质量监督部门的关系。质监站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是对该工程质量等级和竣工验收的依据。甲方代表在搞好现场管理工作的同时,还应协助、配合质监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权威的作用,遇与施工单位有争议不能解决时,应交质监部门裁决,并请质监部门参加必要的检查,对质监部门所提的技术问题、处理意见及措施,应配合向施工单位解释,并协助监督执行。对施工单位的一些实际困难也应实事求是地向质监部门说明,以取得该部门的谅解与支持。
结束语:
工程实践表明, 新形势下要做一名优秀的建筑工程甲方代表, 需要具备土木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知识; 建设法规相关知识; 经济管理知识; 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等等。只有这样, 才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管理职能, 从而使我国的基本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S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许晓峰, 沈清立, 刘彦生. 工程建设监理手册[M] . 北京: 中华公商联合出版社,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