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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简介】:她只有几个月的寿命,从来不奢望在这种时候还可以得到爱,她以为他们爱的都是她的遗产……
第一章
路正在每日例行巡检的时候,发现6012号房的病人正在涂指甲油。
按照规定,应该要提醒她尽量少使用这种含大量化学物质的小玩意儿,可路正张了张嘴,最终把话都卡在了嗓子眼。
6012号的病人叫闫素白,她的脸比她的名字还素白。
她得了一种罕见的病症,叫做着色性干皮病,表皮细胞的再生能力正常,而在照射紫外线之后,其DNA的修复能力差。
而更残忍的是,到了晚期病人不能见阳光。
阳光于她而言,就像一台榨汁机,如同榨取一个鲜嫩苹果,榨干汁液,最终衰竭而亡。
她也不过才二十一岁,路正从来没有见过那么苍白的脸,却也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清亮的眼睛,那双黑漆漆的眸子,在看人的时候闪着幽幽亮光,任谁都不忍苛责她。
算得上是幸运了,路正听说她男友在这种时候丝毫没有放弃她,甚至还当众跪地求婚,此情此意,众人皆动容,唯有闫素白根本不为所动,甚至于发起怒来,能将他送过来的百合花扔出老远。
都说她的性子既冷又怪,路正便存了十二分的小心,何况谁又忍心惹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病人生气呢?
窗帘拉得严丝合缝,床头专用的镍灯发着淡淡冷光,路正注意到她这一次涂的是红色指甲油,红与白相互映衬,如同雪里开出明艳的牡丹,红得妖娆而绝望。
“路医生。”闫素白突然抬起头来,“今天阳光好吗?”
跟一个不能见阳光的病人谈论阳光是一件极其残忍的事,路正支支吾吾地“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
倒是闫素白,显然看穿了路正心中所想,毫不介怀地继续问道:“阳光温暖吗?”
她看着他,眸光如水。
路正自认行医多年,看惯了生老病死,一颗心早就坚如磐石,可此刻仍旧禁不住心底泛酸,他沉默了一会儿才答:“温暖,像是妈妈的手。”
大多数医生都有一双漂亮的手,干净修长指节清晰,她定定地盯着他的手看了半晌,语气里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试探:“路医生,我能握一下你的手吗?”
他明白,她不过是想知道触摸阳光的感觉。
路正缓缓将手伸过去握住她的,长期的阴冷环境使得她手心冰凉,她的鲜红指甲覆在他的手背上,柔软得像雨后新绽的花朵。
“路医生,你去过天山吗?”她抓住他的手不愿放开,喃喃道,“你的手就像天山的阳光一样,温暖,但一点也不灼人,谢谢你。”
路正这才想起来她是新疆人,隐隐约约听人说起过,她是中央舞蹈学院的,学芭蕾舞多年。
一个芭蕾舞演员,这一辈子都将不再有机会站在镁光灯下表演,这是多么残忍的事。
路正忽然心酸,他把手抽出来,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手背:“你会看到阳光的,相信我。”
他说完转身,却连他自己都不信。
这种病症,治愈的几率几乎为零。
第二章
那天过后,路正有意地调了班,不再去6层巡检了,倒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只是实在不忍再看到闫素白的那双眼睛。
可医院实在太小,不忍眼见,却也不能不耳闻。
就午间休息的半个小时,同办公室的小护士们就绘声绘色地将闫素白拒绝求婚事件情景重现了一遍。
“她有什么好转的,病成那样,有人愿意娶她就不错了。”
“你可别看她病成那样,有的是力气,一束百合花,甩出好几米。”
“所以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的,比如咱们路医生……”叫顾珊的护士碰了一下路正的胳膊,脸上堆着笑。
路正一愣,极不自然地挤出一丝笑容来,他的手揣在白大褂的口袋里,右手里攥着好几个玻璃瓶子。
无论别人怎么想,他总认为闫素白之所以这么做,一定是有别的理由。
到了晚间他才抽个空去了6楼,拧开病房门,却并没有见到闫素白,他一惊,赶紧拉开窗帘。
幸好,闫素白好好儿地坐在医院的后花园里。
那是专为病人设的一个休息区,花园虽小,可园林设计倒一点也不马虎,有山有水,还有各色花草映衬着,月光清清冷冷地一照,有那么点世外桃源的意思。
闫素白穿一身雪白病服,随意披了条彩色披肩,她的皮肤在月光之下,更显肤光胜雪,要不是病服上那显眼的六一四医院几个字,他真会误以为她是误落凡间的迷路仙子。
她对他的到来并不惊讶,很自然地挪了挪身子让他坐到旁边来。
“听说,你又拒绝你男朋友的求婚了。”路正向来不懂拐弯抹角,刚一坐下,便提起这茬来。
闫素白并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只是忽然转过头来看着他:“路医生,你说同样围绕着地球转,为什么阳光那么温暖,而月光这么冰冷呢?”
路正语塞,她显然是要回避问题,可他是个犟脾气,想要知道答案,便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你是怕拖累他吗?”
话音未落,闫素白的脸上便浮现出一丝奇怪的笑容来,却仍旧是不答话。
“爱情不存在谁亏欠谁谁拖累谁,你好好儿考虑考虑……”路正见她没反映,便继续劝导。
可显然闫素白左耳进右耳出,她的注意力被路正手里的瓶子吸引过来:“路医生,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路正这才想起此行的真正目的,他将玻璃瓶子一一打开,放到她的鼻尖。
“这是雨水的味道。”
“这是青草。”
“这,就是阳光的味道了。”
闫素白把那个类似阳光味道的瓶子贴近鼻尖,闭上眼睛,那表情极其满足,如同新生婴儿,对阳光雨露洋溢着新奇与渴求。
他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找遍了整个“气味图书馆”,气味图书馆的店铺却并不是卖图书的地方,里面有很多不同味道的香水,就像一个图书馆,让香水也成为一本本精致的图书,她找遍了整个图书馆才找到这三种味道,专柜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就快停产了,路正小心翼翼地将这三个瓶子握紧,原来无论什么东西都有停产的时候,包括生命。他想起时日不多的闫素白,心突然被揪紧了。 阳光即将停产,路正看着她如此欢喜满足的表情,忽然决定要帮助她打开心扉,让爱的光芒照进来,即使能让她笑的那个人不是他,那也没有关系。
而闫素白,在路正走神的间隙偷偷望着他的侧脸发呆,久病之下,她失去了所有亲朋,再也没有人待她真诚如此。
他像一缕晨曦,纯净柔和。
闫素白坐在他旁边,忽然觉得温暖起来。
第三章
闫素白的男朋友叫李晨阳,这是路正从医院的探访记录上查到的,是个听上去很爽快的年轻人,路正一表明身份,他便满口答应见面。
路正看着电话簿上的名字,觉得有点讽刺,一个见不得阳光的女人,男朋友偏要叫做晨阳。
约在一家咖啡馆,路正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李晨阳才行色匆匆地赶来,他外型俊朗,跟闫素白倒是极其般配的一对。
到底是打过几次照面,路正一眼便将他认了出来,没什么寒暄就切入主题:“我是想跟你谈谈闫小姐的病情。”
李晨阳坐下连水都没来得及喝,便噼里啪啦地接着路正的话往下说:“路医生,刚好我也想跟你谈谈素白的病情,你是他的医生,他肯定听你的话,你评评这个理,她父母都是得这病去世的,虽然我也很伤心,但她不久于人世是个事实,你说这遗产怎么处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直系亲属,难道死了以后捐给社会不成?和我结婚,我肯定能给她风风光光办葬礼……”
这一瞬间,他理解了闫素白为什么能使足了力气将百合花扔出好几十米。
即便温良如他,在此刻也是攥紧了拳头,生生地按捺住了怒气,才没将他的门牙打碎。
路正这才想起来,打从闫素白入院,确实是鲜少有人探视,可见亲友甚少,医药费昂贵,原来一直是在靠遗产支撑。可是连这用来维持生命的遗产,都有人处心积虑地要夺走。
路正没有心思再听他发表处世经济学,匆匆地丢下一百元便起身离开。
他在医院的门口徘徊了大半天,拿起一束黄玫瑰,最终还是换了束红的,那红色,极像她指甲油的颜色,美得肆意。
闫素白将红玫瑰接过来的那一刹那,常年苍白的脸微不可见地红了一下,很快便又强自镇定地问道:“你去找过李晨阳了?”
她只是淡淡地瞟了他一眼,他却像个未经人事的少年一般,脸上的红晕一直延伸至脖子根:“对不起,我以为他是爱你的。”
他以为他爱她,以为他能带给她生命最后的阳光,只要能在她眼里看到快乐,路正愿意做任何事情。
然而现在他终于了解,这么多年以来,阳光一直未曾眷顾她。
闫素白将整张脸都埋进红色玫瑰花瓣里,过了半晌,才缓缓抬起头来,她的嘴角轻轻向上弯,带出一个浅浅的弧度来,似乎是多年没有笑了,笑起来有些僵硬,她说:“花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你。”
她的笑容让路正看呆了,他突然手足无措起来,倚着病床旁边的柜子,几次想张口,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窗帘挡住阳光便没了时间概念,也不知道是白天黑夜,两人都没有再说话,病房里安静得像是无风无浪的海岸线,路正临走前终于鼓起勇气拥抱了一下闫素白。
一开始,他不过是想安慰她,可触碰到她的身体之后,却有一种异样的情绪从心脏升腾至脑海。他加重了力道,将她锁进怀里。她真瘦啊,锁骨抵在他的胸膛,整个人像随时会消失一般。路正一愣,突然间竟有些舍不得,舍不得一个灿烂的生命就这样凋零,舍不得让这样明媚的笑容消失……
身体相触的瞬间,就像阳光在皮肤上跳跃,闫素白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被唤醒,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和阳光是如此接近,简直一丝距离也没有。
她闭上眼睛,心底安宁。
第四章
六楼值班的小护士发现,最近闫素白特别爱涂大红色的指甲油,这可不是她的一贯风格。
闫素白有一个百宝箱,里面装满各种颜色的指甲油,平时她涂颜色总是极其有规律,赤橙黄绿青蓝紫,几乎从未打乱过顺序。
可近来连续好些天都是大红色。
更令人惊奇的是,她待人似乎温和许多,某一天还在午间换药的时候跟某位护士攀谈起来:“怎么好久都没见路医生了?”
大概是跟人交谈太少的缘故,她不擅掩饰,与人说话总是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直到听说路正是被医院公派出国学习一周才露出放心的神色来。
路正不在,闫素白的生活便越发似上了发条的钟,按照医院制定的作息表,按时按点起床吃饭,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涂指甲油及看着那三个玻璃瓶子发呆。
而路正送的那束玫瑰花,渐次枯萎后被她做成干花压在病历的折页里,一有时间便拿出来翻看。
当然,关于路正送给闫素白那束玫瑰花的八卦,在这上下不过几层楼的医院里早已传得沸沸扬扬。
他对闫素白的照顾,人人看在眼里,熬汤送粥,凡事亲历亲为,六楼护士长常大着胆子开玩笑:“路医生这不是跟我们抢饭碗吗?再考个护士证,我这护士长都得让给你了。”
一开始,不过是话里话外当玩笑开,可传来传去便渐渐地传得变了味道,衍生出许多版本来,有说路正因为想得到闫家遗产而疯狂追求闫素白,也有说闫素白看上了路正死缠烂打的。
倒是闫素白几乎足不出户,对于流言,从未听闻。
这几年以来,她无人问津惯了,摸索出了一套与自己相处的模式,语言对她来讲已经失去本身的沟通作用,一发呆,便能消磨掉整天的光阴。如果遇到月色不错的夜晚,她会带着那个有阳光味道的瓶子去后花园,坐上半来个小时再回来,日子平淡如旧,可她坚信生活已经与之前有所不同。
这,自然是因为路正的缘故。
那一天,月色跟与路正相依而坐的那天晚上一般好,月亮似硕大夜明珠般悬在朗朗夜空,闫素白勾着手指头掐算他的归期,腹腔积了一大堆的话要说与他听。
直到夜凉如水寒气逼人,她才不得不折返病房,路过六层的配药间,隐隐约约传来两个小护士闲聊的声音。 她本不关心别人的闲聊内容,可不经意传过来“路医生”三个字令她竖起了耳朵。
“你听说了吗?路医生在追求6012号房的病人,就是得着色性干皮病的那个。”
“瞎说,谁会愿意追一个半只脚踏进棺材的人,我看到陈主任的诊断书了,最多再活三个月,现在都还没敢告诉她……”
“这可不一定,越是要死了才越有人追呢,财务小张跟我说的,你可别告诉别人,这闫素白家产据说上千万不止,你想啊,她没亲没故的,这遗产给谁?”
“你是说路医生看上的是她家的遗产?不可能,路医生看着不像那样的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听说路医生还去找过她前男友……”
只能活三个月……路医生看上的是她家的遗产…….
闫素白的耳朵里嗡嗡嗡地响,握住瓶子的手突然就不听支配了起来,她浑身一软,继而跌坐在走廊里。
玻璃瓶子落地,应声而碎,终于惊动了在配药间聊八卦的两个护士。
“闫小姐……你醒一醒……闫小姐……”
“快去通知主任……快……”
闫素白对声音的感知度越来越弱,倒是那碎了一地的阳光,还有些许残留的味道飘过来。
阳光有时候也很令人讨厌呢,她想。
第五章
路正回国听到的第一个消息便是闫素白要去天山。
她执意要去,医院也无权干涉,更何况她又没有直系亲属,更加无人拦她。
路正没来得及回家放行李便匆匆赶到了6012,闫素白那平时干净冷清的房间被折腾得一团糟,各色衣物乱七八糟地堆在病床上,她蹲在行李箱旁边跟护士认认真真地核对药物用量。
护士看见路正进门,便识相地找了借口闪。
门砰的一声阖上,闫素白头顶响起路正压抑着怒气的质问:“你到底清不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
闫素白懒得起身,干脆就地坐下,她像是有些累,一副不愿跟他多说的样子,只淡淡地突出两个字:“知道。”
一腔怒气,可当她抬起一双黑黝黝的眼珠子看着他,路正却又始终没有办法对她生气,他便好脾气地蹲在她的身边劝:“这次去国外,我专门拜访了干燥综合症治疗研究所,国外已经研究出了最新药物,会有治愈希望的……”
“够了。”闫素白忽然直勾勾地盯着他,“不要怜悯我,不要同情我,也不要再骗我了,我只能再活三个月,让我出去,至少让我在死前知道阳光晒在皮肤上的感觉……”
眼泪挂在她瓷白的脸颊上,像是冬天清晨白色花朵上的露珠,因为绽放得辛苦,更显凄清。
路正忍不住便将她搂入怀里:“谁说你只能活三个月的,你会活很久,活到你自己想死为止,我会陪着你,一直到你头发全部都变白,相信我,你会活得好好儿的。”
他的声音带着微微的颤抖,连抚摸她发端的手指也开始颤抖起来,他说不清这番话是为了安慰她还是为了安慰自己。
最开始,连他自己也不敢正视自己对闫素白的感情,他害怕那不过是由于同情的引发,可这一刻,当他意识到他即将失去她,才真正明白,他爱她,超乎自己想象。
“路医生。”闫素白轻轻挣脱他的怀抱,她故意跟他拉出一段距离来,“你是医生,我是病人,而且我就快死了,别在我身上打主意,我没你们想的那么蠢。”
路正听得云里雾里,他爱她,并且也确信她待他是有所不同的。
难道之前那些浮在眼角眉梢的情意,全是幻觉?
即便如此,他仍想做最后的努力:“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你快乐,相信我,你能活下来的,我爱你,你是不是病人我都不介意……”
“是吗?即便我病入膏肓身无分文你依然爱我?路正,你这样骗一个病人,你于心何忍?”闫素白毫不客气地抢白,也不知道是哪里来那么大的力气,她忽地站起来,将高出她一大截的路正推了个趄迾,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一扇门相隔,路正将手都敲破了皮,血渗出来,直到值班护士出声警告才终于停止。
而闫素白靠着门无力地瘫倒在地。
爱这个字,她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
第六章
什么叫做奢侈?一个几十万的名牌包还是一辆几百万的豪车?不,那都不够奢侈。
奢侈是,你的皮肤每晒一寸阳光,生命便更接近死亡,而你居然还能笑得若无其事。
在通往天山的路上,闫素白是如此奢侈地挥霍着生命,别人防晒霜涂了一层又一层,她偏拣阳光最烈的地方去,闭上眼睛,让全身的每一寸皮肤都感受阳光的肆虐。
没几天便晒成了小麦色,可她心情却越来越好,笑的时候整张嘴都咧开来,露出一行洁白的牙齿,同一个旅行团的人都喜欢她,亲切地叫她“黑妹”。
整个旅行团,只有路正一个人几乎从来不笑,他总是板着一张脸,在看闫素白的时候,眼里全是忧虑。大家都以为他们是小情侣,闫素白倒也不辩白,反正剩不了多少日子了,索性由得他跟着。
闫素白现在倒也看出来他是真心待她,不然也犯不着千山万水地跟过来,更何况她又怎么舍得真心跟他置气?
只不过面子上下不来,仍然不愿给他好脸色而已。
真正要登天山的,也就只有他们两人,到了山脚下的小镇,大家分头行动,路正才终于有机会跟闫素白单独说上话。
“晒也晒过了,跟我回去治疗好不好?”路正的语调已近似哀求。
她的眼睛布满红血丝,嘴唇极易干裂出血,皮肤开始出现局部红斑,整个人看上去又瘦小了一圈。
闫素白仍旧披着那条彩色披肩,抵御着初春的微寒,告别众人后,她几乎没怎么再说过话,此刻只是眯着眼静静望着绵延无边的草原。
过了很久,她才回过头来问道:“路正,我是学芭蕾舞的。”
“我知道。”路正神思恍惚,并没有注意到她对他的称呼变化。
闫素白低头看着自己脚尖,忽地又抬起头来,指着远处的草原笑道:“明天我给你跳一支舞吧,就在那边草原上,太阳刚升起来的时候。” 路正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有一时察觉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他低头叹一口气,眼下也只能由着她高兴。
老天爷很配合,第二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阳光似万缕金线,在把每一株青草上的露珠都照成金黄色,闫素白大清早就从镇上租了一匹白马回来,她套一件浅色的厚外套,稳稳地坐在马上朝路正微笑。
到底是新疆长大的姑娘啊,路正伸出手来让她拉上马,自然而然地环上了她的腰。
闫素白向后一靠,刚好便缩进了他的怀里,然后,她一策马鞭,便飞奔向朝阳升起的地方。
他不知道她要去到哪里,可如果能这样一直抱着她,其余的一切便都不再重要了。
“我爱你。”路正将嘴唇靠在她的耳边说。
风呼啸而过,他的声音随风而逝,也不知道闫素白究究竟听见了没有。
第七章
闫素白在接近天山山脚的地方停了下来。
半是青草半白雪,阳光晒下来,一点温度也没有。
她站到最靠近白雪的地方,将外套脱下,里面便是一套芭蕾舞表演服,闫素白坐在草地上,仔仔细细地穿舞鞋,表情专注认真,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她和芭蕾。
她在凹凸不平的草地上踮起脚尖,失败了两三次,才慢慢地稳住了脚尖,到底是从小就学,很快就找回了感觉。
旋转,跳跃,漂亮的小踢腿。
阳光映在她的脸上,连睫毛都映出金黄色的影子来,路正看得入了神,这一定是他迄今为止见过的最精彩的表演。
他对芭蕾知之甚少,唯一一次看过的就是《天鹅之死》,闫素白此刻跳的正是这支。路正看着她在阳光下舒展肢体,脸上露出他从未见过的满足笑容,突然想起他第一次握住她的手,她仰起脸对他说,你就像天山的阳光一样。
她的生命剩得不多,他知道,可有些时刻,发生了便是永恒,比如这一刻。
他突然觉得她的决定是对的。
天鹅之死,最后一个姿势,闫素白身体匍匐在地,整个人一动不动。
凭着医生的直觉,路正慌乱地冲了上去,他的手不听话地颤抖着,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闫素白扶了起来。
一张脸早已没了血色,身体在渐渐变冷,闫素白的手里紧紧地抓着一个玻璃瓶子。
氢氰酸,极小的剂量便可以致死,这本来是他从医院偷偷拿出来要给自己喝的,他说过,他会一直陪着她。
她活着,无论病痛如何摧毁她的容颜,他都好好儿陪她活下去;她若是死了,他便也陪着她死,至少,前路不孤单。
她想说话,可张嘴却根本发不出声音来,费尽最后一丝力气,她将另一只手里的纸条递到他面前来。
她涂着红色的指甲油,是她第一次握他的手时涂的那种颜色。
阳光升起来,所有的露珠都被晒得没了踪迹,路正抱着闫素白,好像她根本不曾离开一般,过了许久,他才将那纸条展开来。
路正:
我曾经以为,爱一个人,就一定要跟他在一起,天涯海角生死相随。
你跟我说你爱我,我一点也不相信。因为过往的经验告诉我,爱一个人是有附加条件的,容貌、金钱抑或是地位,原谅我曾把你的感情看得那么肮脏,我以为你跟他们一样,不过是想趁我病要我的命,最后再光明正大地享有我留下的一切。
到现在我才明白,爱一个人,根本不要理由,而不爱一个人,可以有千万个借口。
我爱你,想永远都跟你在一起,可是不包括让你跟我一起死。我想把上天欠我的阳寿都给你,请你活到一百岁,帮我去看完这个世界我所有未曾见到的风景。
最后,请原谅我翻了你的包,也谢谢这致命的毒药,它成全了我,我很开心,我死的时候,你爱着我,并且是在我最美的时刻。
路正看着那歪歪斜斜的字迹,大概是在来天山的路上便已经写好了。
怪不得,她一定要他来看她跳舞,这是她给他一个人的舞蹈,是早就安排好的告白。
他想起初次握她的手时,她抬起头来冲她微笑,眉眼弯成一道月牙,她笑着跟他说:“你的手就像天山的阳光一样温暖。”
而现在,她在天山毫无温度的阳光下,以最美丽的姿态跟他告别。
路正的眼泪一滴一滴滑过她的皮肤,悄无声息,最后全都湮灭入土。
哭到最后,他的嘴角一弯,忽地笑了。
也好,至少这样,他们有一个完整的告别。
尾声
路正没有去参加“着色性干皮病研究基金会”的揭牌仪式,虽然他是主要出资人。
他一个人,静静在6012病房里收拾闫素白的遗物,最令他好奇的,是那个她从来不让别人打开的百宝箱。
路正小心翼翼地打开,原来里面陈列得整整齐齐的全是各种颜色的指甲油。
闫素白给每一种颜色的指甲油都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用医用标签贴在瓶身上,有的叫胭脂,有的叫蔻丹,唯有那瓶大红的,瓶身上写着执子之手。
路正想起每一次见她,她都涂的是这个颜色,红色的指甲,苍白的手,美丽得令他不敢直视。
他握着那瓶指甲油,像是牵着闫素白的手。
执子之手,白首不离。
第一章
路正在每日例行巡检的时候,发现6012号房的病人正在涂指甲油。
按照规定,应该要提醒她尽量少使用这种含大量化学物质的小玩意儿,可路正张了张嘴,最终把话都卡在了嗓子眼。
6012号的病人叫闫素白,她的脸比她的名字还素白。
她得了一种罕见的病症,叫做着色性干皮病,表皮细胞的再生能力正常,而在照射紫外线之后,其DNA的修复能力差。
而更残忍的是,到了晚期病人不能见阳光。
阳光于她而言,就像一台榨汁机,如同榨取一个鲜嫩苹果,榨干汁液,最终衰竭而亡。
她也不过才二十一岁,路正从来没有见过那么苍白的脸,却也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清亮的眼睛,那双黑漆漆的眸子,在看人的时候闪着幽幽亮光,任谁都不忍苛责她。
算得上是幸运了,路正听说她男友在这种时候丝毫没有放弃她,甚至还当众跪地求婚,此情此意,众人皆动容,唯有闫素白根本不为所动,甚至于发起怒来,能将他送过来的百合花扔出老远。
都说她的性子既冷又怪,路正便存了十二分的小心,何况谁又忍心惹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病人生气呢?
窗帘拉得严丝合缝,床头专用的镍灯发着淡淡冷光,路正注意到她这一次涂的是红色指甲油,红与白相互映衬,如同雪里开出明艳的牡丹,红得妖娆而绝望。
“路医生。”闫素白突然抬起头来,“今天阳光好吗?”
跟一个不能见阳光的病人谈论阳光是一件极其残忍的事,路正支支吾吾地“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
倒是闫素白,显然看穿了路正心中所想,毫不介怀地继续问道:“阳光温暖吗?”
她看着他,眸光如水。
路正自认行医多年,看惯了生老病死,一颗心早就坚如磐石,可此刻仍旧禁不住心底泛酸,他沉默了一会儿才答:“温暖,像是妈妈的手。”
大多数医生都有一双漂亮的手,干净修长指节清晰,她定定地盯着他的手看了半晌,语气里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试探:“路医生,我能握一下你的手吗?”
他明白,她不过是想知道触摸阳光的感觉。
路正缓缓将手伸过去握住她的,长期的阴冷环境使得她手心冰凉,她的鲜红指甲覆在他的手背上,柔软得像雨后新绽的花朵。
“路医生,你去过天山吗?”她抓住他的手不愿放开,喃喃道,“你的手就像天山的阳光一样,温暖,但一点也不灼人,谢谢你。”
路正这才想起来她是新疆人,隐隐约约听人说起过,她是中央舞蹈学院的,学芭蕾舞多年。
一个芭蕾舞演员,这一辈子都将不再有机会站在镁光灯下表演,这是多么残忍的事。
路正忽然心酸,他把手抽出来,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手背:“你会看到阳光的,相信我。”
他说完转身,却连他自己都不信。
这种病症,治愈的几率几乎为零。
第二章
那天过后,路正有意地调了班,不再去6层巡检了,倒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只是实在不忍再看到闫素白的那双眼睛。
可医院实在太小,不忍眼见,却也不能不耳闻。
就午间休息的半个小时,同办公室的小护士们就绘声绘色地将闫素白拒绝求婚事件情景重现了一遍。
“她有什么好转的,病成那样,有人愿意娶她就不错了。”
“你可别看她病成那样,有的是力气,一束百合花,甩出好几米。”
“所以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的,比如咱们路医生……”叫顾珊的护士碰了一下路正的胳膊,脸上堆着笑。
路正一愣,极不自然地挤出一丝笑容来,他的手揣在白大褂的口袋里,右手里攥着好几个玻璃瓶子。
无论别人怎么想,他总认为闫素白之所以这么做,一定是有别的理由。
到了晚间他才抽个空去了6楼,拧开病房门,却并没有见到闫素白,他一惊,赶紧拉开窗帘。
幸好,闫素白好好儿地坐在医院的后花园里。
那是专为病人设的一个休息区,花园虽小,可园林设计倒一点也不马虎,有山有水,还有各色花草映衬着,月光清清冷冷地一照,有那么点世外桃源的意思。
闫素白穿一身雪白病服,随意披了条彩色披肩,她的皮肤在月光之下,更显肤光胜雪,要不是病服上那显眼的六一四医院几个字,他真会误以为她是误落凡间的迷路仙子。
她对他的到来并不惊讶,很自然地挪了挪身子让他坐到旁边来。
“听说,你又拒绝你男朋友的求婚了。”路正向来不懂拐弯抹角,刚一坐下,便提起这茬来。
闫素白并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只是忽然转过头来看着他:“路医生,你说同样围绕着地球转,为什么阳光那么温暖,而月光这么冰冷呢?”
路正语塞,她显然是要回避问题,可他是个犟脾气,想要知道答案,便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你是怕拖累他吗?”
话音未落,闫素白的脸上便浮现出一丝奇怪的笑容来,却仍旧是不答话。
“爱情不存在谁亏欠谁谁拖累谁,你好好儿考虑考虑……”路正见她没反映,便继续劝导。
可显然闫素白左耳进右耳出,她的注意力被路正手里的瓶子吸引过来:“路医生,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路正这才想起此行的真正目的,他将玻璃瓶子一一打开,放到她的鼻尖。
“这是雨水的味道。”
“这是青草。”
“这,就是阳光的味道了。”
闫素白把那个类似阳光味道的瓶子贴近鼻尖,闭上眼睛,那表情极其满足,如同新生婴儿,对阳光雨露洋溢着新奇与渴求。
他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找遍了整个“气味图书馆”,气味图书馆的店铺却并不是卖图书的地方,里面有很多不同味道的香水,就像一个图书馆,让香水也成为一本本精致的图书,她找遍了整个图书馆才找到这三种味道,专柜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就快停产了,路正小心翼翼地将这三个瓶子握紧,原来无论什么东西都有停产的时候,包括生命。他想起时日不多的闫素白,心突然被揪紧了。 阳光即将停产,路正看着她如此欢喜满足的表情,忽然决定要帮助她打开心扉,让爱的光芒照进来,即使能让她笑的那个人不是他,那也没有关系。
而闫素白,在路正走神的间隙偷偷望着他的侧脸发呆,久病之下,她失去了所有亲朋,再也没有人待她真诚如此。
他像一缕晨曦,纯净柔和。
闫素白坐在他旁边,忽然觉得温暖起来。
第三章
闫素白的男朋友叫李晨阳,这是路正从医院的探访记录上查到的,是个听上去很爽快的年轻人,路正一表明身份,他便满口答应见面。
路正看着电话簿上的名字,觉得有点讽刺,一个见不得阳光的女人,男朋友偏要叫做晨阳。
约在一家咖啡馆,路正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李晨阳才行色匆匆地赶来,他外型俊朗,跟闫素白倒是极其般配的一对。
到底是打过几次照面,路正一眼便将他认了出来,没什么寒暄就切入主题:“我是想跟你谈谈闫小姐的病情。”
李晨阳坐下连水都没来得及喝,便噼里啪啦地接着路正的话往下说:“路医生,刚好我也想跟你谈谈素白的病情,你是他的医生,他肯定听你的话,你评评这个理,她父母都是得这病去世的,虽然我也很伤心,但她不久于人世是个事实,你说这遗产怎么处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直系亲属,难道死了以后捐给社会不成?和我结婚,我肯定能给她风风光光办葬礼……”
这一瞬间,他理解了闫素白为什么能使足了力气将百合花扔出好几十米。
即便温良如他,在此刻也是攥紧了拳头,生生地按捺住了怒气,才没将他的门牙打碎。
路正这才想起来,打从闫素白入院,确实是鲜少有人探视,可见亲友甚少,医药费昂贵,原来一直是在靠遗产支撑。可是连这用来维持生命的遗产,都有人处心积虑地要夺走。
路正没有心思再听他发表处世经济学,匆匆地丢下一百元便起身离开。
他在医院的门口徘徊了大半天,拿起一束黄玫瑰,最终还是换了束红的,那红色,极像她指甲油的颜色,美得肆意。
闫素白将红玫瑰接过来的那一刹那,常年苍白的脸微不可见地红了一下,很快便又强自镇定地问道:“你去找过李晨阳了?”
她只是淡淡地瞟了他一眼,他却像个未经人事的少年一般,脸上的红晕一直延伸至脖子根:“对不起,我以为他是爱你的。”
他以为他爱她,以为他能带给她生命最后的阳光,只要能在她眼里看到快乐,路正愿意做任何事情。
然而现在他终于了解,这么多年以来,阳光一直未曾眷顾她。
闫素白将整张脸都埋进红色玫瑰花瓣里,过了半晌,才缓缓抬起头来,她的嘴角轻轻向上弯,带出一个浅浅的弧度来,似乎是多年没有笑了,笑起来有些僵硬,她说:“花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你。”
她的笑容让路正看呆了,他突然手足无措起来,倚着病床旁边的柜子,几次想张口,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窗帘挡住阳光便没了时间概念,也不知道是白天黑夜,两人都没有再说话,病房里安静得像是无风无浪的海岸线,路正临走前终于鼓起勇气拥抱了一下闫素白。
一开始,他不过是想安慰她,可触碰到她的身体之后,却有一种异样的情绪从心脏升腾至脑海。他加重了力道,将她锁进怀里。她真瘦啊,锁骨抵在他的胸膛,整个人像随时会消失一般。路正一愣,突然间竟有些舍不得,舍不得一个灿烂的生命就这样凋零,舍不得让这样明媚的笑容消失……
身体相触的瞬间,就像阳光在皮肤上跳跃,闫素白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被唤醒,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和阳光是如此接近,简直一丝距离也没有。
她闭上眼睛,心底安宁。
第四章
六楼值班的小护士发现,最近闫素白特别爱涂大红色的指甲油,这可不是她的一贯风格。
闫素白有一个百宝箱,里面装满各种颜色的指甲油,平时她涂颜色总是极其有规律,赤橙黄绿青蓝紫,几乎从未打乱过顺序。
可近来连续好些天都是大红色。
更令人惊奇的是,她待人似乎温和许多,某一天还在午间换药的时候跟某位护士攀谈起来:“怎么好久都没见路医生了?”
大概是跟人交谈太少的缘故,她不擅掩饰,与人说话总是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直到听说路正是被医院公派出国学习一周才露出放心的神色来。
路正不在,闫素白的生活便越发似上了发条的钟,按照医院制定的作息表,按时按点起床吃饭,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涂指甲油及看着那三个玻璃瓶子发呆。
而路正送的那束玫瑰花,渐次枯萎后被她做成干花压在病历的折页里,一有时间便拿出来翻看。
当然,关于路正送给闫素白那束玫瑰花的八卦,在这上下不过几层楼的医院里早已传得沸沸扬扬。
他对闫素白的照顾,人人看在眼里,熬汤送粥,凡事亲历亲为,六楼护士长常大着胆子开玩笑:“路医生这不是跟我们抢饭碗吗?再考个护士证,我这护士长都得让给你了。”
一开始,不过是话里话外当玩笑开,可传来传去便渐渐地传得变了味道,衍生出许多版本来,有说路正因为想得到闫家遗产而疯狂追求闫素白,也有说闫素白看上了路正死缠烂打的。
倒是闫素白几乎足不出户,对于流言,从未听闻。
这几年以来,她无人问津惯了,摸索出了一套与自己相处的模式,语言对她来讲已经失去本身的沟通作用,一发呆,便能消磨掉整天的光阴。如果遇到月色不错的夜晚,她会带着那个有阳光味道的瓶子去后花园,坐上半来个小时再回来,日子平淡如旧,可她坚信生活已经与之前有所不同。
这,自然是因为路正的缘故。
那一天,月色跟与路正相依而坐的那天晚上一般好,月亮似硕大夜明珠般悬在朗朗夜空,闫素白勾着手指头掐算他的归期,腹腔积了一大堆的话要说与他听。
直到夜凉如水寒气逼人,她才不得不折返病房,路过六层的配药间,隐隐约约传来两个小护士闲聊的声音。 她本不关心别人的闲聊内容,可不经意传过来“路医生”三个字令她竖起了耳朵。
“你听说了吗?路医生在追求6012号房的病人,就是得着色性干皮病的那个。”
“瞎说,谁会愿意追一个半只脚踏进棺材的人,我看到陈主任的诊断书了,最多再活三个月,现在都还没敢告诉她……”
“这可不一定,越是要死了才越有人追呢,财务小张跟我说的,你可别告诉别人,这闫素白家产据说上千万不止,你想啊,她没亲没故的,这遗产给谁?”
“你是说路医生看上的是她家的遗产?不可能,路医生看着不像那样的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听说路医生还去找过她前男友……”
只能活三个月……路医生看上的是她家的遗产…….
闫素白的耳朵里嗡嗡嗡地响,握住瓶子的手突然就不听支配了起来,她浑身一软,继而跌坐在走廊里。
玻璃瓶子落地,应声而碎,终于惊动了在配药间聊八卦的两个护士。
“闫小姐……你醒一醒……闫小姐……”
“快去通知主任……快……”
闫素白对声音的感知度越来越弱,倒是那碎了一地的阳光,还有些许残留的味道飘过来。
阳光有时候也很令人讨厌呢,她想。
第五章
路正回国听到的第一个消息便是闫素白要去天山。
她执意要去,医院也无权干涉,更何况她又没有直系亲属,更加无人拦她。
路正没来得及回家放行李便匆匆赶到了6012,闫素白那平时干净冷清的房间被折腾得一团糟,各色衣物乱七八糟地堆在病床上,她蹲在行李箱旁边跟护士认认真真地核对药物用量。
护士看见路正进门,便识相地找了借口闪。
门砰的一声阖上,闫素白头顶响起路正压抑着怒气的质问:“你到底清不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
闫素白懒得起身,干脆就地坐下,她像是有些累,一副不愿跟他多说的样子,只淡淡地突出两个字:“知道。”
一腔怒气,可当她抬起一双黑黝黝的眼珠子看着他,路正却又始终没有办法对她生气,他便好脾气地蹲在她的身边劝:“这次去国外,我专门拜访了干燥综合症治疗研究所,国外已经研究出了最新药物,会有治愈希望的……”
“够了。”闫素白忽然直勾勾地盯着他,“不要怜悯我,不要同情我,也不要再骗我了,我只能再活三个月,让我出去,至少让我在死前知道阳光晒在皮肤上的感觉……”
眼泪挂在她瓷白的脸颊上,像是冬天清晨白色花朵上的露珠,因为绽放得辛苦,更显凄清。
路正忍不住便将她搂入怀里:“谁说你只能活三个月的,你会活很久,活到你自己想死为止,我会陪着你,一直到你头发全部都变白,相信我,你会活得好好儿的。”
他的声音带着微微的颤抖,连抚摸她发端的手指也开始颤抖起来,他说不清这番话是为了安慰她还是为了安慰自己。
最开始,连他自己也不敢正视自己对闫素白的感情,他害怕那不过是由于同情的引发,可这一刻,当他意识到他即将失去她,才真正明白,他爱她,超乎自己想象。
“路医生。”闫素白轻轻挣脱他的怀抱,她故意跟他拉出一段距离来,“你是医生,我是病人,而且我就快死了,别在我身上打主意,我没你们想的那么蠢。”
路正听得云里雾里,他爱她,并且也确信她待他是有所不同的。
难道之前那些浮在眼角眉梢的情意,全是幻觉?
即便如此,他仍想做最后的努力:“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你快乐,相信我,你能活下来的,我爱你,你是不是病人我都不介意……”
“是吗?即便我病入膏肓身无分文你依然爱我?路正,你这样骗一个病人,你于心何忍?”闫素白毫不客气地抢白,也不知道是哪里来那么大的力气,她忽地站起来,将高出她一大截的路正推了个趄迾,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一扇门相隔,路正将手都敲破了皮,血渗出来,直到值班护士出声警告才终于停止。
而闫素白靠着门无力地瘫倒在地。
爱这个字,她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
第六章
什么叫做奢侈?一个几十万的名牌包还是一辆几百万的豪车?不,那都不够奢侈。
奢侈是,你的皮肤每晒一寸阳光,生命便更接近死亡,而你居然还能笑得若无其事。
在通往天山的路上,闫素白是如此奢侈地挥霍着生命,别人防晒霜涂了一层又一层,她偏拣阳光最烈的地方去,闭上眼睛,让全身的每一寸皮肤都感受阳光的肆虐。
没几天便晒成了小麦色,可她心情却越来越好,笑的时候整张嘴都咧开来,露出一行洁白的牙齿,同一个旅行团的人都喜欢她,亲切地叫她“黑妹”。
整个旅行团,只有路正一个人几乎从来不笑,他总是板着一张脸,在看闫素白的时候,眼里全是忧虑。大家都以为他们是小情侣,闫素白倒也不辩白,反正剩不了多少日子了,索性由得他跟着。
闫素白现在倒也看出来他是真心待她,不然也犯不着千山万水地跟过来,更何况她又怎么舍得真心跟他置气?
只不过面子上下不来,仍然不愿给他好脸色而已。
真正要登天山的,也就只有他们两人,到了山脚下的小镇,大家分头行动,路正才终于有机会跟闫素白单独说上话。
“晒也晒过了,跟我回去治疗好不好?”路正的语调已近似哀求。
她的眼睛布满红血丝,嘴唇极易干裂出血,皮肤开始出现局部红斑,整个人看上去又瘦小了一圈。
闫素白仍旧披着那条彩色披肩,抵御着初春的微寒,告别众人后,她几乎没怎么再说过话,此刻只是眯着眼静静望着绵延无边的草原。
过了很久,她才回过头来问道:“路正,我是学芭蕾舞的。”
“我知道。”路正神思恍惚,并没有注意到她对他的称呼变化。
闫素白低头看着自己脚尖,忽地又抬起头来,指着远处的草原笑道:“明天我给你跳一支舞吧,就在那边草原上,太阳刚升起来的时候。” 路正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有一时察觉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他低头叹一口气,眼下也只能由着她高兴。
老天爷很配合,第二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阳光似万缕金线,在把每一株青草上的露珠都照成金黄色,闫素白大清早就从镇上租了一匹白马回来,她套一件浅色的厚外套,稳稳地坐在马上朝路正微笑。
到底是新疆长大的姑娘啊,路正伸出手来让她拉上马,自然而然地环上了她的腰。
闫素白向后一靠,刚好便缩进了他的怀里,然后,她一策马鞭,便飞奔向朝阳升起的地方。
他不知道她要去到哪里,可如果能这样一直抱着她,其余的一切便都不再重要了。
“我爱你。”路正将嘴唇靠在她的耳边说。
风呼啸而过,他的声音随风而逝,也不知道闫素白究究竟听见了没有。
第七章
闫素白在接近天山山脚的地方停了下来。
半是青草半白雪,阳光晒下来,一点温度也没有。
她站到最靠近白雪的地方,将外套脱下,里面便是一套芭蕾舞表演服,闫素白坐在草地上,仔仔细细地穿舞鞋,表情专注认真,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她和芭蕾。
她在凹凸不平的草地上踮起脚尖,失败了两三次,才慢慢地稳住了脚尖,到底是从小就学,很快就找回了感觉。
旋转,跳跃,漂亮的小踢腿。
阳光映在她的脸上,连睫毛都映出金黄色的影子来,路正看得入了神,这一定是他迄今为止见过的最精彩的表演。
他对芭蕾知之甚少,唯一一次看过的就是《天鹅之死》,闫素白此刻跳的正是这支。路正看着她在阳光下舒展肢体,脸上露出他从未见过的满足笑容,突然想起他第一次握住她的手,她仰起脸对他说,你就像天山的阳光一样。
她的生命剩得不多,他知道,可有些时刻,发生了便是永恒,比如这一刻。
他突然觉得她的决定是对的。
天鹅之死,最后一个姿势,闫素白身体匍匐在地,整个人一动不动。
凭着医生的直觉,路正慌乱地冲了上去,他的手不听话地颤抖着,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闫素白扶了起来。
一张脸早已没了血色,身体在渐渐变冷,闫素白的手里紧紧地抓着一个玻璃瓶子。
氢氰酸,极小的剂量便可以致死,这本来是他从医院偷偷拿出来要给自己喝的,他说过,他会一直陪着她。
她活着,无论病痛如何摧毁她的容颜,他都好好儿陪她活下去;她若是死了,他便也陪着她死,至少,前路不孤单。
她想说话,可张嘴却根本发不出声音来,费尽最后一丝力气,她将另一只手里的纸条递到他面前来。
她涂着红色的指甲油,是她第一次握他的手时涂的那种颜色。
阳光升起来,所有的露珠都被晒得没了踪迹,路正抱着闫素白,好像她根本不曾离开一般,过了许久,他才将那纸条展开来。
路正:
我曾经以为,爱一个人,就一定要跟他在一起,天涯海角生死相随。
你跟我说你爱我,我一点也不相信。因为过往的经验告诉我,爱一个人是有附加条件的,容貌、金钱抑或是地位,原谅我曾把你的感情看得那么肮脏,我以为你跟他们一样,不过是想趁我病要我的命,最后再光明正大地享有我留下的一切。
到现在我才明白,爱一个人,根本不要理由,而不爱一个人,可以有千万个借口。
我爱你,想永远都跟你在一起,可是不包括让你跟我一起死。我想把上天欠我的阳寿都给你,请你活到一百岁,帮我去看完这个世界我所有未曾见到的风景。
最后,请原谅我翻了你的包,也谢谢这致命的毒药,它成全了我,我很开心,我死的时候,你爱着我,并且是在我最美的时刻。
路正看着那歪歪斜斜的字迹,大概是在来天山的路上便已经写好了。
怪不得,她一定要他来看她跳舞,这是她给他一个人的舞蹈,是早就安排好的告白。
他想起初次握她的手时,她抬起头来冲她微笑,眉眼弯成一道月牙,她笑着跟他说:“你的手就像天山的阳光一样温暖。”
而现在,她在天山毫无温度的阳光下,以最美丽的姿态跟他告别。
路正的眼泪一滴一滴滑过她的皮肤,悄无声息,最后全都湮灭入土。
哭到最后,他的嘴角一弯,忽地笑了。
也好,至少这样,他们有一个完整的告别。
尾声
路正没有去参加“着色性干皮病研究基金会”的揭牌仪式,虽然他是主要出资人。
他一个人,静静在6012病房里收拾闫素白的遗物,最令他好奇的,是那个她从来不让别人打开的百宝箱。
路正小心翼翼地打开,原来里面陈列得整整齐齐的全是各种颜色的指甲油。
闫素白给每一种颜色的指甲油都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用医用标签贴在瓶身上,有的叫胭脂,有的叫蔻丹,唯有那瓶大红的,瓶身上写着执子之手。
路正想起每一次见她,她都涂的是这个颜色,红色的指甲,苍白的手,美丽得令他不敢直视。
他握着那瓶指甲油,像是牵着闫素白的手。
执子之手,白首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