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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部《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58号文件规定,四川省就业局于年初制定了《四川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发放管理制度。决定从1995年开始实行。主要内容如下:一、"登记卡"的发放范围。"登记卡"适用于成建制、有组织输出到省外及自发外出并确已在省外谋到工作岗位的城乡劳动者。对未落实工作岗位而盲目外出的劳务人员不得发放"登记卡"。二、"登记卡"的签发。"登记卡"只能由县以上就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