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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治理本身是否具有制度理性。在公共治理的主体中,尽管其他组织也能在公共治理中扮演一定角色.但最主要的仍然是政府。现阶段社会不和谐,从治理的角度而言,主要在于政府公共治理的非理性。构建和谐社会的政府选择在于,构建合理的公共服务制度,以制度理性替代非理性化的社会治理.将潜在的制度供给转化为现实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