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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自2001年7月16日至今,已經公佈了58份審計報告,除了審計政府的帳目之外,審計的對象包括,行政長官直屬機關、五司範疇部門,其中,有些部門的不同問題反覆被審計,但是,似乎總是“你有你審計,我有我諗計”,各部門對審計報告幾乎都是“虛心接受,態度照舊”,少有部門跟進改善的情況報告,也未見有甚麼官員因報告的問題而問責。民間有不少人認為,審計報告年年有,但就好似“一紙空文”,公佈、媒體報道之後,就不了了之。因此,本人建議,審計報告不能只流於形式,對被審計部門的官員,確有問題的,應該問責,跟進改善的情況,應該適時向社會公佈,只有這樣,才有希望逐步落實審計權威,彰顯監督成效。
自2001年起,審計署每年都公佈幾份審計報告,涉及政府車輛使用、旅遊基金、保安部隊及稽查人員的出勤、資助社團、秘書配置、東亞運、醫療設備採構使用、北安碼頭、橫琴澳大、輕軌、辦公場所裝修、外出公幹、持續進修、科學館、道路集體運輸、經濟援助、教育發展基金資助等等,以及上月出爐的《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的外判服務》。
翻查這些報告,不論涉及甚麼部門,問題都有根有據,其中不少問題,明顯違反行政程序、甚至是法律法規。例如,在《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的外判服務》中提到:大熊貓基金管委會,違規批出超過開支許可限額10倍的項目;工務局、交通局、環保局共30個超過75萬元的項目,應該招標而不招標,好似“鍾意邊個,就給邊個”。特別離譜的是,環保局23次以不公開招標、不簽合同的方式,將3,700多萬元的九澳空氣質量監測項目,判給同一間公司;日前公佈的《2014澳門環境狀況報告》,又被學者質疑是“呃人”。澳門的咪錶是由專營公司營運管理,交通局是監管部門,有多少咪錶,簡單打個電話就可以搞清楚,但是,偏偏要請人搞調查;車位有多少,兩個部門各自請人調查,左手不信右手……廣大居民質疑,如此離奇的操作,如果無問題,難以用常理去解釋?
雖然,這些被審計的部門,都認同有關的審計報告,但問題是,根據過往的經驗,似乎不會有官員需要為這些過失問責。如此長期下去,即使將來有再多的部門被審計,有關官員的心態可能仍然是,“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要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關鍵還是要問責。
自2001年起,審計署每年都公佈幾份審計報告,涉及政府車輛使用、旅遊基金、保安部隊及稽查人員的出勤、資助社團、秘書配置、東亞運、醫療設備採構使用、北安碼頭、橫琴澳大、輕軌、辦公場所裝修、外出公幹、持續進修、科學館、道路集體運輸、經濟援助、教育發展基金資助等等,以及上月出爐的《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的外判服務》。
翻查這些報告,不論涉及甚麼部門,問題都有根有據,其中不少問題,明顯違反行政程序、甚至是法律法規。例如,在《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的外判服務》中提到:大熊貓基金管委會,違規批出超過開支許可限額10倍的項目;工務局、交通局、環保局共30個超過75萬元的項目,應該招標而不招標,好似“鍾意邊個,就給邊個”。特別離譜的是,環保局23次以不公開招標、不簽合同的方式,將3,700多萬元的九澳空氣質量監測項目,判給同一間公司;日前公佈的《2014澳門環境狀況報告》,又被學者質疑是“呃人”。澳門的咪錶是由專營公司營運管理,交通局是監管部門,有多少咪錶,簡單打個電話就可以搞清楚,但是,偏偏要請人搞調查;車位有多少,兩個部門各自請人調查,左手不信右手……廣大居民質疑,如此離奇的操作,如果無問題,難以用常理去解釋?
雖然,這些被審計的部門,都認同有關的審計報告,但問題是,根據過往的經驗,似乎不會有官員需要為這些過失問責。如此長期下去,即使將來有再多的部門被審計,有關官員的心態可能仍然是,“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要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關鍵還是要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