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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在现代化的今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无论是机关干部,还是平民百姓,都或多或少接受过保险代理人的拜访。但仍有许多市民对保险在生活中起多大的作用不清楚,甚至绝对不接受,他们认为,我投资保险,如果收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不会白白投资的。就“保险”二字的理解是,集中分散的社会资金补偿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身伤亡而造成的损失的方法。参加保险的人或单位,向保险机关按期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保险机关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所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这说明,投资保险不是投资证券,能立即收到效果,而是要发生意外才能获得赔偿。谁能保证在一身中不会出现意外呢!因此,保险对每一个公民都需要。
现象1: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为什么会对保险认识淡漠呢?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四个原因:一是有许多保险代理人自己对保险的功能理解不到位。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在客户那里讲不清道不明,造成客户不认可。二是业务员给客户留下了不专业的影响。对条款理解不清楚,着装太随意,行为不检点,不顾及客户的感受,让客户反感。三是由于前两项的原因,导致百姓对保险代理人谈及保险就拒绝,客户固执、反感,把自己该了解的该解决的风险给耽误了。四是时机选择不当。如有的大企业的老总,整天忙于经营,没时间静下来考虑保险、风险等问题,也没有真正了解到保险的功能。
以上种种因素,导致一些客户没能真正有机会了解保险。据《中国青年报》2004年7月9日报道,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其特征表现为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的同步启动,即在实现以工业化、城市化为标志的现代化的同时,还要完成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总体性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多元化社会转变。在这样一巨大变迁过程中,中国社会也正进入一个风险社会甚至高风险社会。
意外事故难以预料。2003年SAKS事件;2003年中石油川东北气矿12·23井喷事故;2004年的禽流感暴发事件;2004年暴风雨导致北京城市交通瘫痪;重庆天原化工厂发生的氯气泄漏事件;供电短缺影响整个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各地发生重大伤亡的灾难等等。
其实,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与风险作斗争的历史,从我们第一次生病,我们就得吃药打针去征服疾病,直到生命中的最后一次生病都得去抗争。从就业开始到断断续续的择业、改行或失业,以及种种选择无不伴随着失败与风险。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非常严峻,晚年的生活,医疗保障等问题。旅行途中发生意外,以及大病的医疗费或者伤亡,家人的生活保障又在那里?这些风险伴随一生,怎样化解,怎样降低,只有人寿保险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其他方法比人寿保险更行之有效。
现象2:有一个徐姓客户,她购买了保险,且保费交了3000多元,主要是教育、婚嫁与养老金,但是没有购买意外伤害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段筱娟知道后,看了条款,主动对徐女士说:“应该把意外伤害这个责任补上。”徐女士说:“意外怎么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段解释道,意外不是买了就一定要发生,小孩子在外面发生什么事情不是我们可以控制得了的。徐女士不听代理人的宣传解释,固执地坚持下去,结果在第二年她的小孩因意外火灾烧伤面积达90%左右,治疗费用高达24万元。徐女士这才认识到,当时听一下代理人的劝说,今天就不会为几十万的医疗费犯愁了。这残酷的事实,告诉客户,养老保险是为小孩今后养老之用,因为小孩的晚年生活靠谁?靠保险公司,父母并没有能力将孩子照顾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意外保险是为了一个人在一身中的预防保险。如果徐女士当时花上500元,买意外伤害保险,就可以得到医疗费、伤残赔付25万元。这都是客户固执、偏见导致的结果,这种现象是买了保险,但责任没有保全。
家住重庆市二郎的陈女士,人寿保险的代理人多次向她宣传,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她却说:“我一不出远门,二不干重活,哪有意外发生!”谁知,于是2004年5月的一天,她站在凳子上打扫客厅顶棚上的灰尘,不慎摔在地上,尾椎骨断裂,住院两个多月,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出院后,仍要吃药按摩。陈女士是一名下岗工人,对这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她叫苦不迭。她告诉记者,当时她如果买了意外保险就好了,医疗费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了。
现象3:还有一些企业老总,由于时间繁忙,认为我有的是钱,发生了风险我赔了就是,一般风险不会降临到我的头上。在重庆市江北区有一家印刷厂,一工人在操作中被钢刀把右手全切掉了,在重医治疗花掉医疗费13万多元,工人要求赔损失费20万。老板以效益不好无钱拒赔,后来闹到了法院。这个教训太深了,事后,老板告诉他的同行,一定要给员工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我们再来看另外一个老板,是个香港人,在重庆市渝北开印刷厂,每年花几千元钱给员工买保险。3年来,员工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承担了,赔付金额1.2万元。3年来该厂交的保费不到7千元钱。但不同的是,老板的担心解决了,一心做生意,不再提心吊胆过日子。这同前面两个老板对保险的认识迥然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相同。通过这些一个个小事引起的思考,我们的每一个老板们、每一个市民是否对保险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呢?
现象4:保险诈骗。有的受到利益驱动不择手段,骗取保险赔偿,更有甚者,为了获得重大赔付,连命都不要,害死自己亲人或自残来获得保险赔付。
福建省南平镇38岁的曾劲青因做生意亏本后,天天冥思苦想,快速发财的路在哪里呢?股市中一夜暴富的奇迹,深深刺激着他的神经,他觉得凭自己的能力,一定能成功。但几个回合下来,曾劲青原本就不雄厚的本钱就赔光了。就在曾劲青翻本无望的时候,他遇到了旧日的同事黄剑新。曾劲青向黄借款10万元炒股,一年后除还本金外,曾劲青承诺再付给黄剑新本金的30%作为红利。没想到,曾劲青将这10万元钱一投进股市,在动荡的股市中被吞得无影无踪。
2003年3月,黄剑新急着用钱,多次找到曾劲青要求还钱。曾劲青逼得走投无路时,他的一个朋友对他说,你去买保险,制造一件重大意外伤害事故,你就可以获得重大赔偿,不仅还清欠款,而且自己还能有一笔存款。在朋友的蛊惑下,他说,只有这条路可走,“牺牲”自己。于是他于2003年4月18日、21日、22日3天里分别在南平的三家保险公司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总额为71.8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之后,曾劲青就精心策划意外事故的过程。几套方案他都觉得不行。最后他找到黄剑新,要求黄帮忙砍去自己的双脚,然后冒充被抢劫,以骗取总额为71.8万元的保险金。曾并答应保险金到手后,马上将10万元连本带利还给他。
黄剑新当时坚决不干。2003年6月17日,曾再次找到黄说:“如果你不干,我是无论如何也没有钱还你了,到时候别怪我!”黄家里又急着用钱,没有办法,他狠下心来,答应了。当晚9时许,在漆黑的夜色里,血腥的一幕上演了……黄剑新也疯狂起来,不顾一切,疯砍起来,于是曾劲青在低声惨叫中失去了双脚……
曾劲青的呼救声惊动了附近工厂的两名工人,报案后,公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曾救起送往医院抢救脱离了危险。神志日渐清醒的曾按计划向警方述说了“被抢劫过程……”
曾劲青的谎言,在刑警的眼中却漏洞百出。经查,警方很快就发现了一系列的线索,特别是随着黄剑新这名重大嫌疑犯的落网,这起荒唐的砍脚骗保案终于水落石出。曾劲青不仅没有获得赔偿,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现象5:还有一种现象,听人说,保险代理人收入高,客户在投保时,要求将业务员的佣金全部返给客户,这种贪小便宜的行为,使业务员感到拒绝会失去一个客户,认可了自己的劳动及未来的服务费用无法开支,甚至自己补贴。作为代理人的佣金(即工人的工资)他们在外拜访客户花费的时间往返车费、通讯费、书刊费以及交际开支全部自费,且开支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业务员的服务自然没有那么周到。无论那个行业,既然有付出,应该有他的回报,如果将工资返给客户,等于付出是没有回报。如果没有相应的付出,哪来的高收入,如果那么轻松就能有高收入,为什么淘汰率这么大,这印证了一个事实,高收入是有前提的,第一专业,第二敬业,第三付出不少心血。所以,在保险业真正专业的代理人绝不会返佣金,因为,他会对客户说,既然你想保费少交,那理赔少赔,服务少些,你愿意吗?其实客户完全没有必要去在意业务员拿多少,应该关心的是自己交多少,领多少,服务有多好等问题。每个行业都该有它应有的收入,这是很正常的,否则这个行业就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