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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7日,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要求:"要稳步提高优待抚恤保障水平。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再享受抚恤优待政策。"笔者根据温总理讲话精神,联系近年来的优抚工作实际,对现行的具备双重或多重身份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享受标准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