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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国际收支统计走过了60年的发展历程,在宏观经济金融决策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后在防范和化解国内外经济金融危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中,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功能,加大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将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发展的根本方向。
[关键词]国际收支 历程 问题 建议
国际收支统计是国家中央银行的一项基本职能,其产品的表现形式——国际收支平衡表,已被世人公认为反映一国国际收支状况的权威指标,成为一国政府制定正确对外经济政策的基础。建国60年来,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取得了光辉的成就:统计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统计理念更新与时俱进,统计制度建设与时代同步,统计手段实现电子化,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尤其在亚洲金融危机、拉美金融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等国外金融危机的冲击中,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有效地发挥了监测和预警的重要作用。
一、我国国际收支统计60年发展历程
(一)国际收支统计产生的萌芽阶段(1949~1979)。这一时期尽管闭关锁国导致外汇收支规模小,但长达30年的外汇收支统计,却为八十年代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方法论基础。上个世纪五卜年代,我国就开始编制外汇收支统计报表。当时,由于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对外经济活动比较单一,主要集中于商品进出口贸易和华侨汇款业务,相应构成外汇收支的主要项目只有进出口贸易及以侨汇为主的非贸易等项下的收支;此外,对外交流的不发达和对外援助的无偿性使得转移支付规模不多,国内市场的严重封闭性使得外商投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呈现空白,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未发生,因而进出口贸易收付汇的现汇统计和海外华侨的侨汇统计则成为我国对外经的资金流方面统计的重点内容,为八十年代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积累了历史经验。
(二)国际收支统计的创建阶段(1980~1995)。这一阶段我国开始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社会公众开始关注国际收支状况,统计信息披露逐渐形成社会化特征。1978年以后,我国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对外经济发展迅速,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和收益和转移以及资本金融账户等项目的外汇收支规模逐步扩大,尤其是1980年我国相继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中的合法地位,肩负着每年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交有关国际收支状况资料的职责,此时国家才开始对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给予关注。当年,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提出着手制定国际收支计划以及建立国际收支统计制度的建议,国家统计局组织有关部门草拟和修改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中国银行具体负责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试编。1981年,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和中国银行等四个部门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国家外汇收支存表》的基础上,根据国际通行统计方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联合制定和下发了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召开了全国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于1985年和1987年正式公布了我国1982年至1984年,1985年和1986年的国际收支概览l此后1988年到1990年,有先后公布我国1987年、1988年和1989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统计信息的定期公布,有利于国际社会对我国对外经济发展实力的了解,从而为我国大规模利用外资开辟广阔的前景。
(三)国际收支统计的发展阶段(1995~2000)。这一时期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的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的开发运行与全面上线,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方法逐步走向规范化,采集手段逐渐实现电子化。1995年8月30日,我国发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中国居民与非居民进行的交易,都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当年,我国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编制和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1997年在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基础上,又增加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对外资产及损益、汇兑统计等四项申报内容,使得我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变得更加完善。随后我国相继发布一系列有关实施细则和业务操作规程以及配套政策措施,使得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逐渐步入规范化的轨道。199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并向全国推广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初步扭转国际收支统计手工操作的落后局面。1999年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多次对统计监测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不仅大大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效率,减少成本,而且初步实现统计数据牛成电子化。
(四)国际收支统计的完善阶段(2001~2009)。这一阶段,尽管跨境资金的大量流入,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加大,美国次贷危机的冲击,但由于国际收支统计与分析产品的不断推出,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出口换汇监测、边境贸易汇率监测和外汇金宏系统等多系统的开发与推广,国际收支统计信息的监测预警功能的不断发挥,服务宏观决策功能不断增强。早在1998年我国开始按季度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全球化经济客观上要求我国加快国际收支统计产品利用与开发步伐,为较好地履行作为基金成员国职责,从2001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试编了1999年以来历年国际投资头寸表,并按半年年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2002年我国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4月15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上正式发布我国数据公布通用系统的“数据诠释模板”英文稿,并将国际收支数据诠释模板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公布。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开始运行国际收支风险预警系统,按季对我国国际收支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从而有效监测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依据。2004年建立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制度,通过对4000多家中外资贸易企业的调查,测算出了我国贸易信贷存量,从而为分析判断国际收支形势奠定了基础。2005年我国首次公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并实施出口换汇成本监测制度,开展边贸地区人民币汇兑,清算、支付及流通等情况临测,由此建立了点面结合的统计监测制度。2006年5月,我国首次向社会发布2004年术和2005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标志着我国对外部门统计信息的完整发布。2006年12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2008年又组织全国国际收支统计一系列制度和法规进行重新修订,2009年全面推广外汇金宏系统,对有效监测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极为便利,大大提高了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效率。
二、当前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政策法规缺乏实际操作性。一是申报办法存在滞后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达13年,200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订但至今仍未得到最终通过,使得《申报办法》与形势发展明显滞后。二是部分条款与基金组织规定不一致。目前实施的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中的申报范围条款与基金组织编写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册第六版》不一致,如外汇金宏系统操作规程规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所有的跨境收支,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册第六版》规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二)宏观数据记录标准与微观数据生成原则不一致对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产生一定影响。目前我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收支全部采用到岸价记录。但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数据采集主要来自银行申报数据。而银行报送的跨境收支数据则是按照资金收付实现制记录的,因而造成国家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与银行报送数据的记录原则不一致,易导致一定时期内的国际收支数据放火或缩小。
(三)统计数据采集多系统并行,统计手段尚未实现电子化。目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包括间接申报和汇兑申报与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损益统计。前者有三个系统并行,后者有两个相互独立的操作系统。多系统并行所得统计信息的采集耗时长,数据缺乏整合性,且部分项目分析数据的采集尚依靠传统方式。目前实现统计数据的横向对比,分析还需手工操作,缺乏信息整理和分析预测的科技支持,大量的直观的信息资源未能充分利用,因而对防范和化解外汇风险难以形成有效的预警建议。
(四)国际收支统计高成本与低效率并行。目前我国国际收支采用逐笔申报和全面统计的数据采集方式,成本较高,效率较低,基层银行和外汇局国际收支管理部门,平时花大量精力放在日常数据的录入和申报数据核查上,却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国际收支统计手册(第六版)实施后,随着涉外收支日益增加和细化,准确把握我国国际收支项目分类的难度加大。
(五)国际收支统计产品的社会服务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利用。尽管我国已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并提高了国际收支平衡表发布频率,但国际收支统计的服务功能国际收支在知识普及、统计咨询、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等领域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特别在数据分析利用方面,大量数据没有得到深度的挖掘和整合,一些统计分析产品,缺乏独立的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因而尚未形成国际收支的全局分析性和区域性分析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循环。
三、完善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建议
(一)及时出台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修订版,统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尽快修订适合当前国际收支统计模式的、与《外汇管理条例》相匹配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重新明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注重保持统计概念与国际收支统计手册第六版规定相符,使国际收支申报各项制度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统一国际收支统计原则。消除宏观统计数据与微观数据生成的不一致性。准确把握《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对国际收支统计标准的涵义,在国际收支统计实际工作中学会国际收支统计原则,积极探索微观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有效方法,大力推广权责发生制,使之与国家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采集保持一致。
(三)大力完善抽样调查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数据采集体系。当前我国应加快国际收支统计调查方法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抽样调查,采用国际上先进的统计理念和方法,大胆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采集有关统计信息,建立科学长效的数据采集体系,加大运输收入、旅游支出等服务贸易抽样调查力度,提高全面调查与抽查等方法结合运用的水平,拓宽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的渠道。
(四)重视数据整合,提高监管效率。一是加快数据整台步伐,加大统计分析与整理的软件投入和应用,逐步实现非现场监管科学化,尽快实现国际收支申报职能从收集、汇总到分析研究的转变。二是大力推进网上申报办法,减轻外汇局,银行和申报主体的申报工作量。三是改善国际收支统计系统的物质技术条件,保证数据信息搜集、传递与处理的准、快、精。不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的电子化水平。
(五)加大对统计产品的开发利用力度。增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功能。一是充分挖掘国际收支统计资源,开发国际收支统计系列统计产品,及时更新外汇局官方网站国际收支统计信息,增强数据的可解读性、提高数据公布的时效性和频率,扩大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影响面。二是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独具特色的国际收支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进一步发挥统计分析服务作用,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分析。努力提高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监测水平,有效维护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运行安全。
[关键词]国际收支 历程 问题 建议
国际收支统计是国家中央银行的一项基本职能,其产品的表现形式——国际收支平衡表,已被世人公认为反映一国国际收支状况的权威指标,成为一国政府制定正确对外经济政策的基础。建国60年来,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取得了光辉的成就:统计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统计理念更新与时俱进,统计制度建设与时代同步,统计手段实现电子化,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尤其在亚洲金融危机、拉美金融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等国外金融危机的冲击中,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有效地发挥了监测和预警的重要作用。
一、我国国际收支统计60年发展历程
(一)国际收支统计产生的萌芽阶段(1949~1979)。这一时期尽管闭关锁国导致外汇收支规模小,但长达30年的外汇收支统计,却为八十年代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方法论基础。上个世纪五卜年代,我国就开始编制外汇收支统计报表。当时,由于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对外经济活动比较单一,主要集中于商品进出口贸易和华侨汇款业务,相应构成外汇收支的主要项目只有进出口贸易及以侨汇为主的非贸易等项下的收支;此外,对外交流的不发达和对外援助的无偿性使得转移支付规模不多,国内市场的严重封闭性使得外商投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呈现空白,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未发生,因而进出口贸易收付汇的现汇统计和海外华侨的侨汇统计则成为我国对外经的资金流方面统计的重点内容,为八十年代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积累了历史经验。
(二)国际收支统计的创建阶段(1980~1995)。这一阶段我国开始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社会公众开始关注国际收支状况,统计信息披露逐渐形成社会化特征。1978年以后,我国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对外经济发展迅速,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和收益和转移以及资本金融账户等项目的外汇收支规模逐步扩大,尤其是1980年我国相继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中的合法地位,肩负着每年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交有关国际收支状况资料的职责,此时国家才开始对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给予关注。当年,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提出着手制定国际收支计划以及建立国际收支统计制度的建议,国家统计局组织有关部门草拟和修改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中国银行具体负责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试编。1981年,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和中国银行等四个部门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国家外汇收支存表》的基础上,根据国际通行统计方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联合制定和下发了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召开了全国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于1985年和1987年正式公布了我国1982年至1984年,1985年和1986年的国际收支概览l此后1988年到1990年,有先后公布我国1987年、1988年和1989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统计信息的定期公布,有利于国际社会对我国对外经济发展实力的了解,从而为我国大规模利用外资开辟广阔的前景。
(三)国际收支统计的发展阶段(1995~2000)。这一时期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的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的开发运行与全面上线,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方法逐步走向规范化,采集手段逐渐实现电子化。1995年8月30日,我国发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中国居民与非居民进行的交易,都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当年,我国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编制和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1997年在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基础上,又增加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对外资产及损益、汇兑统计等四项申报内容,使得我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变得更加完善。随后我国相继发布一系列有关实施细则和业务操作规程以及配套政策措施,使得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逐渐步入规范化的轨道。199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并向全国推广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初步扭转国际收支统计手工操作的落后局面。1999年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多次对统计监测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不仅大大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效率,减少成本,而且初步实现统计数据牛成电子化。
(四)国际收支统计的完善阶段(2001~2009)。这一阶段,尽管跨境资金的大量流入,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加大,美国次贷危机的冲击,但由于国际收支统计与分析产品的不断推出,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出口换汇监测、边境贸易汇率监测和外汇金宏系统等多系统的开发与推广,国际收支统计信息的监测预警功能的不断发挥,服务宏观决策功能不断增强。早在1998年我国开始按季度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全球化经济客观上要求我国加快国际收支统计产品利用与开发步伐,为较好地履行作为基金成员国职责,从2001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试编了1999年以来历年国际投资头寸表,并按半年年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2002年我国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4月15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上正式发布我国数据公布通用系统的“数据诠释模板”英文稿,并将国际收支数据诠释模板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公布。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开始运行国际收支风险预警系统,按季对我国国际收支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从而有效监测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依据。2004年建立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制度,通过对4000多家中外资贸易企业的调查,测算出了我国贸易信贷存量,从而为分析判断国际收支形势奠定了基础。2005年我国首次公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并实施出口换汇成本监测制度,开展边贸地区人民币汇兑,清算、支付及流通等情况临测,由此建立了点面结合的统计监测制度。2006年5月,我国首次向社会发布2004年术和2005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标志着我国对外部门统计信息的完整发布。2006年12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2008年又组织全国国际收支统计一系列制度和法规进行重新修订,2009年全面推广外汇金宏系统,对有效监测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极为便利,大大提高了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效率。
二、当前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政策法规缺乏实际操作性。一是申报办法存在滞后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达13年,200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订但至今仍未得到最终通过,使得《申报办法》与形势发展明显滞后。二是部分条款与基金组织规定不一致。目前实施的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中的申报范围条款与基金组织编写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册第六版》不一致,如外汇金宏系统操作规程规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所有的跨境收支,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册第六版》规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二)宏观数据记录标准与微观数据生成原则不一致对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产生一定影响。目前我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收支全部采用到岸价记录。但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数据采集主要来自银行申报数据。而银行报送的跨境收支数据则是按照资金收付实现制记录的,因而造成国家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与银行报送数据的记录原则不一致,易导致一定时期内的国际收支数据放火或缩小。
(三)统计数据采集多系统并行,统计手段尚未实现电子化。目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包括间接申报和汇兑申报与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损益统计。前者有三个系统并行,后者有两个相互独立的操作系统。多系统并行所得统计信息的采集耗时长,数据缺乏整合性,且部分项目分析数据的采集尚依靠传统方式。目前实现统计数据的横向对比,分析还需手工操作,缺乏信息整理和分析预测的科技支持,大量的直观的信息资源未能充分利用,因而对防范和化解外汇风险难以形成有效的预警建议。
(四)国际收支统计高成本与低效率并行。目前我国国际收支采用逐笔申报和全面统计的数据采集方式,成本较高,效率较低,基层银行和外汇局国际收支管理部门,平时花大量精力放在日常数据的录入和申报数据核查上,却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国际收支统计手册(第六版)实施后,随着涉外收支日益增加和细化,准确把握我国国际收支项目分类的难度加大。
(五)国际收支统计产品的社会服务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利用。尽管我国已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并提高了国际收支平衡表发布频率,但国际收支统计的服务功能国际收支在知识普及、统计咨询、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等领域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特别在数据分析利用方面,大量数据没有得到深度的挖掘和整合,一些统计分析产品,缺乏独立的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因而尚未形成国际收支的全局分析性和区域性分析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循环。
三、完善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建议
(一)及时出台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修订版,统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尽快修订适合当前国际收支统计模式的、与《外汇管理条例》相匹配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重新明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注重保持统计概念与国际收支统计手册第六版规定相符,使国际收支申报各项制度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统一国际收支统计原则。消除宏观统计数据与微观数据生成的不一致性。准确把握《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对国际收支统计标准的涵义,在国际收支统计实际工作中学会国际收支统计原则,积极探索微观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有效方法,大力推广权责发生制,使之与国家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采集保持一致。
(三)大力完善抽样调查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数据采集体系。当前我国应加快国际收支统计调查方法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抽样调查,采用国际上先进的统计理念和方法,大胆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采集有关统计信息,建立科学长效的数据采集体系,加大运输收入、旅游支出等服务贸易抽样调查力度,提高全面调查与抽查等方法结合运用的水平,拓宽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的渠道。
(四)重视数据整合,提高监管效率。一是加快数据整台步伐,加大统计分析与整理的软件投入和应用,逐步实现非现场监管科学化,尽快实现国际收支申报职能从收集、汇总到分析研究的转变。二是大力推进网上申报办法,减轻外汇局,银行和申报主体的申报工作量。三是改善国际收支统计系统的物质技术条件,保证数据信息搜集、传递与处理的准、快、精。不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的电子化水平。
(五)加大对统计产品的开发利用力度。增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功能。一是充分挖掘国际收支统计资源,开发国际收支统计系列统计产品,及时更新外汇局官方网站国际收支统计信息,增强数据的可解读性、提高数据公布的时效性和频率,扩大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影响面。二是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独具特色的国际收支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进一步发挥统计分析服务作用,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分析。努力提高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监测水平,有效维护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