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房屋拆迁公告”的可诉性

来源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ik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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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公告”的合法性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提起行政诉讼是进行自我救济的重要途径。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的不一致,引起学界的一些争议。通过对两则典型案例的介绍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房屋拆迁公告”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并且当事人可针对“房屋拆迁公告”单独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公告”违法体现在发布主体违法、时间或内容同拆迁许可证不一致、违反公序良俗、没告知救济途径、发布形式不符合要求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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