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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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滔法律服务信箱:
  您好!
  我是一名外地女孩,今年24岁。2005年我来到北京打工,由于只有高中文化,所以就到了一个餐馆里当服务员。由于我的勤快和细心,很快便得到老板黄伟的赏识。黄伟是个中年男子,风度翩翩。开始他对我只是一种工作上的关心,但随着交往的增多,我们彼此都产生了好感。我知道他有妻有子,曾经努力回避过他,但他的体贴入微打动了我,我于2006年初辞去服务员的工作,在他给我租的小屋里做起了他的全职情人。他曾经答应过我给我买一套房子,并说要和现在的妻子离婚后正式和我结婚。2006年底,我怀了他的孩子,他对我更是宠爱有加,我也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中。
  但是,不久前的一件不幸彻底毁了这一切,黄伟在一次和朋友聚会中因喝酒过量而猝死。我没有工作,又有5个月的身孕,万般无奈之下,我找到了他家。但他妻子和家人将我赶了出来,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承认我怀的是黄伟的孩子。
  黄伟走了,他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财产。我在北京举目无亲,真的是走投无路了。黄伟生前有可观的财产,我想把我们的骨肉生下来,请问我们的孩子有没有权利从黄伟的财产中得到一份抚养费?另外,黄伟当初说要给我买一套房子,这算不算是他的遗嘱?
  盼复!
  读者:刘××
  刘女士:
  你好!
  看了你的来信,在对你不幸处境表示同情的同时,也不得不为你的轻率感到痛惜。
  从法律上说,你腹中的胎儿对其父黄伟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时,该法第28条还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你腹中的胎儿尚未出生,而且你和黄伟并非合法夫妻,但是从法律上,你们的孩子仍然对其生父的遗产有继承权,可以依法得到一份遗产。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孩子是无辜的,况且孩子尚没有自立能力,无论他们是否合法夫妻所生,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都应该是平等的,这是法律人性关怀的体现。
  另外,对于来信中提到的黄伟生前曾说要给你买一套房子的事,我们认为这并非遗嘱。因为遗嘱是指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的处理。黄伟向你说要给你买房子时,他是指他生前要给你买,他当时并未想到他会猝死,显然也不是对他死后财产的处理。
  况且,根据《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即使是黄伟对你有过口头遗嘱,仅凭你一个人的证词也不足为证。
  小刘姑娘,你可以把你的孩子生下来,但由于你对生活的轻率,将使你无法给你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和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你还处在风华正茂的时候,希望你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能够更加慎重一些。另外,也希望你能够尽快从悲伤的心情中走出来,找一份工作,过一种自立、自尊、自爱的生活。
  徐滔法律服务信箱
  
  编辑 李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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