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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大连一购房者以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诱导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购买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问题房”构成欺诈为由.曾获得全国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作出的房屋买卖双倍赔偿的判决。尽管此后.该案被发回重审,并以”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消费者败诉,但买房被骗,能否依照《消法》第49条获得双倍赔偿的问题在当地乃至全国引发了广泛地争议。